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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减轻和避免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青田县地质灾害防治“十二五”规划》等精神,结合我县地质灾害现状,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实施《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按照“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进一步建立健全群测群防体系,加大宣传培训、调查巡查、监测预警力度,严格执行危险性评估制度,努力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加快推进勘查治理、应急排险和避让搬迁工作,及时消除地质灾害隐患,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地质灾害现状
我县地处浙南中低山区,地势西高东低,山势陡峻,峡谷深切,残积物多。境内火山岩、花岗岩广布,断裂发育,风化作用强烈,且全年降雨量充沛,季节性降雨明显,在《省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中属“浙南中低山地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近年来,随着极端气候的影响和人类工程建设活动的加剧,全县地质灾害隐患呈逐年增加之势,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极大威胁。截止2011年底,全县共查明地质灾害点隐患点154处(包括滩坑库区新增点),涉及31个乡镇(包括油竹管委会)112个行政村,影响人口6000多人。需防治管理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有59处,其中A类点有2处、B类点有9处、C类点有38处,滩坑库区隐患点10处。有崩塌、滑坡、泥石流和地面塌陷等4大类型。
三、地质灾害特征和诱发因素
根据地质灾害现状及地质灾害发生的基本规律,我县地质灾害多以中、小规模为主,有点多面广、规模小、突发性强、危害性大等特征。其诱发的主要因素为降雨特别是强降雨,其次与矿山开采、水库建设、修路建房等人类工程建设活动也有很大的关系。
四、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根据我县地质灾害现状、特征、诱发因素及今年气象趋势预测,结合历年来我县地质灾害发生的时段、类型进行综合分析,预测今年我县地质灾害易发时期集中在4月份至10月份,特别5月下旬至6月下旬的梅汛期和7月下旬至9月下旬的台汛期,为地质灾害易发和重点防范期。梅汛期降雨量50毫米以上,或连续大雨3天以上、过程降雨量大于100毫米的时段,台汛期台风影响发生强降雨时至台风过后降雨停止后48小时时段,是地质灾害易发和重点防范时段。该时段极易发生山区浅表层风化残坡积土层和碎屑岩体滑坡及滑坡泥石流等类型的地质灾害。由于矿山开采、水库建设、修路建房等人类工程建设活动引发的山体崩塌、滑坡以及由强降雨造成的泥石流也有较高的发生率。
五、地质灾害防治重点
根据地质灾害隐患现状、规模、稳定性、危害程度和趋势预测,年我县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如下(详见附件):
(一)A、B类地质灾害隐患点。具体是鹤城镇鹤东村山头自然村、山口镇大安村彭山自然村、乡陈须村底吴山自然村、乡雄溪村、镇内冯村坑口自然村、乡石平川村(横坑)、乡吴山村、岭根乡黄驮山村马坳自然村、鹤城镇陈山村沙降自然村、汤垟乡西天村、仁庄镇莲头村等11处。
(二)C类地质灾害隐患点。具体是小舟山乡丁坑村、万阜乡白岩前村、巨浦乡徐山村桐桥自然村、腊口镇张庄村马岭头自然村、船寮镇雷石村牛埠自然村、大路村山后自然村、黄垟乡底项村龙潭背自然村、石平川村中心小学门口等38处。
(三)滩坑库区地质灾害隐患点。目前已查明10处,主要分布于北山镇、岭根乡等2个乡镇。分别是北山镇马岭桥、格坑村、万阜圩、上贵府、西斜、郎回源口、垟村、白岩村、岭根乡驮田坪、吴山埠等10处。
(四)矿山边坡及采空区。主要分布于黄垟乡钼矿区和山口镇叶腊石矿区等开采矿山和废弃矿山。
六、地质灾害防治的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防治职责
各乡镇政府和有关单位要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职责,把地质灾害防治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做到责任、人员、投入和措施到位。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交通、水利、农业、林业、建设、教育、旅游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负责做好本管辖范围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工作;各矿业法人和北海水力发电有限公司要负责做好本管辖范围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工作;各乡镇政府按照与县政府签定的年度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书要求,进一步落实责任,完善措施,健全防灾网络,切实抓紧抓好地质灾害防范工作。
(二)制定方案,落实防治责任
县国土资源局应会同交通、水利、农业等部门依据县地质灾害防治“十二五”规划,在总结上年度工作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地质灾害现状、类型、规模、危害性等实际情况,制定201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应包括地质灾害概况、趋势预测、重点防范期、防治重点、监测和防灾责任人等相关内容,要有明确防治任务、防治责任人和防治措施,并报县政府批准后并公布实施,作为指导年全县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三)加强排查,完善防灾网络
各乡镇政府和有关单位要及时组织力量对已查明需监测和新发现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或区),在汛期前开展全面排查工作。分析其发展趋势、确定危险程度,并根据实际编制各点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要明确组织机构、预警信号、转移路线、避灾地点和联系方式等相关内容,并报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同时,要落实防治监测人,签订责任书,对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或区)设立警示牌,对群众发放防灾明白卡,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做到排查到位,责任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
(四)落实制度,提高处置能力
各乡镇政府和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在梅汛、台汛期地质灾害高发、多发时段,认真落实好值班、巡查、监测、预警预报、应急避险等制度,将地质灾害防范各项工作延伸到基层,把任务措施落实到每个地质灾害隐患点(或区)。同时要保证群测群防网络和预警预报系统正常运转,有效确保影响区的群众安全度汛。对经常或可能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的重要地区,特别是滩坑库区和矿山采空区,要严密巡查监测并及时预警。坚持把日常监测与重点监测相结合,重点防范期实行24小时监测制度。若临灾或发生灾害时,要及时组织人员开展抢险救灾工作。临时避让回迁工作应警惕雨后发生滑坡滞后活动的可能性,避免突发性、灾害性天气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进一步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五)加强宣传,增强防治意识
各乡镇政府和有关单位要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有关法律规定和科学知识纳入宣传教育计划,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开展多层次、多形式舆论宣传和科普宣传。要利用地球日、减灾日、土地日等特殊节日,组织针对性强的宣传教育活动和公益活动。农村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难点和重点,要继续把宣传教育的重点放在基层,通过分散或集中培训的形式,或是在重要隐患点(区)开展实地演练工作,不断提高全社会和全民防灾减灾意识,特别是不断提高危险区群众防灾自救能力。
(六)调查评估,把好灾害源头
各乡镇政府和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加强对建设项目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域内的城镇规划、工程建设和实施旧村改造、新村选址、私人建房等建设项目,要及时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从源头上杜绝人为诱发地质灾害。要加强新增地质灾害隐患调查评价,及时查明各点现状特征,评价出稳定性和危害程度,提出措施建议,并督促落实到位。
(七)加大力度,推进搬迁治理
各乡镇政府和有关单位要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和任务要求,加大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推进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搬迁治理、应急排险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争取在12月底前启动山口镇彭山村第二批安置户建房,完成鹤城镇山头村集中安置点场地平整、挡墙边坡建设,并完成汤垟乡西天村和小舟山乡丁坑村等2个治理和船寮镇雷石村、仁庄镇莲头村等2个应急排险任务。要根据相关规定,及时推进全县废弃矿井治理工作,确保完成53%的治理任务,及时消除和减少矿区地质灾害隐患。同时按照地质灾害“三同时”要求,加强配套建设边坡治理工程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