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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活动目标
通过开展创建作风建设模范单位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活动,教育引导全局干部职工弘扬苏区精神,争当为民造福的模范,争当改革创新的模范,争当务实拼搏的模范,争当清正廉洁的模范,实现干部作风明显好转、发展环境更加优化、消极腐败现象得到有效遏制、政府更加廉洁高效、群众更加满意顺心,为推动县加快发展、转型发展提供良好保障,为建设实力、宜居、生态、幸福县建设和赣南苏区发展振兴提供有力保证。
二、活动范围
创建作风建设模范单位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活动的范围:全局干部、职工。
三、活动内容
(一)创建作风建设模范单位
1.开展苏区精神教育。在全局干部职工中开展“弘扬苏区精神、树立模范作风、推动苏区振兴”学习教育活动。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政治纪律、党性党风党纪、民主集中制教育,组织专题学习苏区历史和苏区精神,加强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保持思想纯洁。把好党员入口关,确保党员质量,加强日常教育管理,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严格执行党纪政纪处分决定,保持队伍纯洁。加强苏区历史和苏区精神的宣传教育。开展“廉政文化月”活动。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在系统营造廉荣贪耻的氛围。
2.推进赣南苏区发展振兴。全力配合做好赣南苏区发展振兴规划编制工作,争取中央和省制定针对赣南苏区的特殊扶持政策,为服务县经济发展服务。
3.深化“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工作。大力推行公开承诺、民情家访、四级联动、民意测评、激励奖惩等机制,促进“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坚持“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扶贫开发相结合,提高为民造福水平。
4.深化“治庸、治懒、治散”活动。认真总结2011年度干部队伍“治庸、治懒、治散”活动经验,进一步拓宽整治领域,加大治理力度,通过集中整治“庸、懒、散”、“假、浮、蛮”、“私、奢、贪”等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打造一支作风优良、素质过硬的干部队伍。
5.深入开展“治脏、治乱、治堵”活动。完善“抓领导、领导抓”的工作机制,督促全体干部职工转变作风,自觉遵守城市管理和交通管理规定;坚决落实整治部署,切实打好环境卫生攻坚战、公共秩序整治攻坚战、交通秩序整治攻坚战。
6.创建最优发展环境。大幅提升工作效能,大幅提高政务服务质量,大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全面规范矿产资源管理秩序。
7.纠风治乱维护群众利益。继续治理乱收费、不合理收费等问题;纠正不正之风,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加强政风行风建设。
(二)整治干部作风突出问题
1.着力解决工作作风上的“庸、懒、散”和“生、冷、硬”问题
(1)事业心、责任感不强,工作缺乏积极性、主动性。工作能力不强,业务不熟悉,政策执行不得力,工作落实不到位。工作标准不高,精神萎靡不振,得过且过,熬资历、等提拔。工作推诿扯皮,牢骚满腹、怨天尤人,见困难就退、见问题就推、见矛盾就回避。
(2)自由散漫,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玩心太重,沉迷于打麻将、玩扑克甚至参与赌博和以钱作赌注的娱乐活动。纪律松弛、擅离职守,工作时间随意脱岗,上网聊天、购物、玩游戏、炒股票等。
(3)主动服务意识不强,该依法公开的信息不及时公开,应告知事项不一次性告知,让办事人员到处跑、反复跑。
(4)服务态度差,对待服务对象面孔冰冷、语气生硬、态度傲慢、漫不经心,甚至百般刁难。缺乏以服务对象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和敬业精神,对待服务对象不热心,解释不耐心,观察不细心、帮助不诚心。
2.着力解决领导作风上的“假、浮、蛮”问题
(1)欺上瞒下,弄虚作假,报喜不报忧,虚报、瞒报统计数据。不从实际出发,不按规律办事,只顾眼前政绩、不顾可持续发展。
(2)工作检查落实少,满足于听汇报、看材料,上情不吃透、下情不掌握,以会议传达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调查研究走马观花,不解决实际问题。
(3)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在重大问题上个人说了算,家长作风严重,搞“一言堂”、个人独断专行。
(4)不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不注意倾听社会呼声,对基层意见、群众信访不重视,对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不认真落实、答复。
(5)依法行政意识淡薄,执法检查过多过滥,越权执法、趋利执法、随意执法、野蛮执法。
3.着力解决为政或从业不廉的“私、奢、贪”问题
(1)利用职权和职务便利,为亲属、朋友非法占地、承包土地开发复垦整理项目或个人建房等提供便利谋取非法利益。
(2)热衷于谋求小团体利益,搞行政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利个人化;选择性执行上级政令,有利的就执行,不利的就不执行,甚至设法阻挠。
(3)不比工作比享乐,讲排场、比阔气、比待遇,公务消费大手大脚、铺张浪费,超标准接待,违反规定配备和使用公务用车,豪华装修办公场所,不按规定压缩“三公”经费。热衷于迎来送往、沉迷于吃喝玩乐。
(4)不按规定办事,违规插手土地审批、行政执法和土地开发复垦等工程招投标,搞权力“寻租”、权钱交易。联络感情送红包,利用职权收红包,婚丧喜庆大操大办,借机敛财。
(5)办事服务故意刁难,设置障碍,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巧立名目吃、拿、卡、要。
(6)基层管理紊乱,农民建房用地审批放松审查条件收好处、做人情;乱收费、变相收费、乱罚款;开假票、套票、白条或不开票贪污。
4.着力解决行政审批中的低效率问题
(1)审批项目管理不规范,特别是超越法定权限实施审批、继续审批已取消审批事项;随意设定审批条件和擅自增加审批事项,提高或降低审批门槛。
(2)行政审批效率低下,审批事项该进服务中心和办事窗口的不进入、该并联审批的项目不并联、该网上审批的事项不上网,审批许可超时限;对纳入行政服务中心办理的事项“只挂号、不看病”,搞“体外循环”审批。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二)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各股室(队)要根据省、市《决定》、县《方案》和本方案的要求,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有效合力。作风整治办公室要做好集中整治活动的组织协调,加强监督检查;要严肃查处违纪违规问题;要加强干部管理、教育、考核和监督;要加强舆论宣传,强化舆论监督,宣传先进典型,曝光重点问题,营造浓厚氛围,形成强大声势。活动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制度。
(三)动真碰硬,严肃纪律。对严重损害干部作风和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根据情节和有关规定,采取谈话告诫、通报批评、取消考核评先资格、调整岗位、降职使用、辞职辞退、给予党纪政纪或法律处理等形式,严肃追究责任。对在活动中纵容姑息、压案不查、抗拒督查、拒不纠正、弄虚作假、销毁证据、打击报复投诉举报人的,按照有关规定从重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既要结合落实《决定》、《意见》精神和全县集中开展创建作风建设模范单位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活动的要求,又要结合实际,突出工作重点,创造经验特色。既要把握节奏,稳步推进,讲求实效,又要注重巩固既有成果、查找薄弱环节、完善制度措施、深化活动效果,确保活动取得明显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