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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推进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发生,确保防火形势稳定,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清剿火患和冬季防火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明电〔〕118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清剿火患专项行动切实做好冬季防火工作的通知》(政办发明电〔〕158号)要求,县政府研究决定,从年月至年月,在全县组织开展清剿火患专项行动。为确保专项行动有序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目标
全面深入排查社会单位(包括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社区、村庄火灾隐患,采取行政、法律等手段,全面整治重大火灾隐患,实现火灾总量同比明显减少,亡人火灾得到有效遏制,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
二、清剿范围和整治重点
(一)未排查整治的区域和单位场所。对近几年来一直未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和排查整治的区域、单位和场所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整治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及备案抽查的建筑,未经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公众聚集场所,彻底消除火灾隐患死角和盲区。
(二)小单位及“三合一”场所。全面排查社区、农村的小旅馆、餐馆、洗浴、商店、网吧、生产加工作坊以及生产性、经营性“三合一”场所等,重点整治建筑耐火等级、生产储存经营和人员住宿防火分隔、安全疏散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违章用火用电、堵塞安全出口、违规设置员工宿舍等隐患。
(三)人员密集场所及高层、地下建筑。对人员密集场所及高层、地下建筑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整治建筑消防设施损坏、关停、瘫痪,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锁闭,以及未委托有资质的维保企业定期维护保养建筑消防设施,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未经培训无证上岗,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不落实等问题。
(四)多产权、多家合用单位。对多产权、多家合用单位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整治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分工不明确,擅自封堵疏散通道、锁闭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未统一管理等问题。
(五)其他影响公共消防安全的区域和行业。针对各镇(街、区)实际情况,将其他容易产生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违规行为的区域和行业纳入清剿火患专项行动范围,着力消除影响公共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
三、工作措施
(一)坚持政府主导,实行部门联动。各镇(街、区)要成立检查组,充分发动社区居民,深入排查火灾隐患,划分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网格,明确每个网格排查的人员、任务及责任,建立排查区域和单位场所“户籍”台账,做到单位场所底数清楚,火灾隐患明确,整改责任落实。要实行逐级责任制,建立领导分片、分行业包干制度,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实行全民动员,全力开展拉网式排查。各镇(街、区)、各有关部门要组织专门力量,分片划区,按照“实名制”的要求进行拉网式排查,确保不留死角。对重点要害单位和部位,特别是对前期检查发现存在隐患的单位,要实施“回头看”,确保隐患彻底消除。要建立完善消防联席工作制度,明确排查整治工作程序和工作标准,加强指导、沟通和协调,确保单位不漏查、人力不浪费。
(三)坚持严格执法,严肃查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对群众举报和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要坚决整治;对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要依法采取临时查封措施;对未通过消防行政许可的建设工程、公众聚集场所,要依法责令其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或者在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且拒不改正的,要依法予以强制执行;对违反规定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的,对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要依法对直接责任人实施行政拘留;对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员无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要依法从重处罚;对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要书面提请县政府挂牌督办。
(四)强化宣传培训,提高消防安全素质。新闻媒体要加大消防安全宣传力度,专项整治行动期间每周要有跟踪报道排查整治、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和典型火灾案例的宣传。组织开展消防监督人员和消防民警开展消防监督执法业务大练兵,提高执法水平和能力。要继续加强对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电气焊等特殊工种及各镇(街、区)、村“两委”分管负责人的培训,提高消防安全素质。
(五)充分发挥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作用,协助清剿火患。要加强消防工程施工企业、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企业、消防设施检测单位、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单位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人员的专业培训,提高执业能力和技术水平。要发动相关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积极参与到清剿火患专项行动中来,对火灾危险性大的单位的建筑消防设施和电气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维护,帮助单位消除火灾隐患。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消防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按照本方案,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各阶段工作任务,召开动员大会,全面动员各社会单位、居(村)民委员会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迅速开展清剿火患专项行动。
(二)清剿火患阶段。要在前阶段“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的基础上,将清剿火患专项行动的目标任务细化量化,明确每个检查组每天的排查整治工作任务,做到不漏一个社区、不漏一个村庄、不漏一个单位场所。对前阶段已经排查过的要开展“回头看”。
(三)总结阶段。要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研究建立长效排查整治机制,巩固、深化专项行动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一指挥。各镇(街、区)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这次清剿火患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专门组织机构,指挥调度专项行动。每天收集、每周通报工作情况,每月底前向县公安消防大队报工作情况,重大情况随时报告。
(二)选好节点,灵活检查。要在圣诞节、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大节日开展针对性的检查行动,不断掀起清剿火患专项行动高潮。要结合实际,灵活采取白天、晚上错时查,同一行业的单位组团互查等方式,避免出现“视觉盲区”、“灯下黑”等现象。
(三)明确责任,严格奖惩。县政府将定期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成效突出的单位及个人进行奖励,对措施不到位、整治成效不明显的,进行通报批评;对因排查不力而发生亡人火灾和较大以上火灾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