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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以来,我县认真贯彻中组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培养和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工作的意见》精神,有计划地做好发展女党员工作,始终关心女党员的成长进步,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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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截止2005年底,我县共有党员22866名,其中女党员3776名,占党员总数的16.5%,比上年增长0.7个百分点,比2001年增长1.1个百分点。2001年至2005年,全县共发展女党员586名。为了保证发展女党员的数量,我县在源头建设上做文章,采取各种措施培养女性入党积极分子,目前,全县有女性入党积极分子868名,主要分布在农村和教育、卫生等事业单位生产工作一线。在发展党员工作中,我县严格按照中组部[2001]7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把发展女党员工作作为党员队伍建设的一个重点,采取了相应的保证措施,使新发展党员中女性党员所占比例有一定提高。
二、主要做法
一是抓基础,“面”上铺开
在实际工作中,我县把培养女性入党积极分子作为发展党员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制定了全县《2004至2006年发展党员工作宏观指导意见》,在制定年度《发展党员工作计划》时,都规定新发展党员中女党员的比例。我县现有入党积极分子3681名,其中女性868名,占23.6%,可以说,为发展女党员建立了一个“蓄水池”。
二是抓重点,“点”上突破
我县属农业大县,职工中妇女较少,这无形中给发展女党员工作设置了障碍。为保证女党员的比例,我县把妇女相对集中的行业、村组作为重点,在点上求突破。一方面在重点单位发展女党员,把教育、卫生和农村作为发展女党员的主阵地。另一方面,在重点岗位上发展女党员,比如女科技能人、致富能手、市场经纪人、业务骨干、学科带头人等。从而保证了女党员比例的相对平衡。
三是抓提高,“多渠道”培养
加强教育引导,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激发广大妇女的政治热情,是发展女党员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为了开阔视野,拓宽渠道,使更多的入党积极分子向党组织靠拢,我们注重发挥群团组织的优势。一方面在全县发展党员工作中推行“三推优”制度,明确分工,要求团组织负责30岁以下青年的培养和推优工作;妇联组织负责妇女的培养和推优工作;乡(镇)武装部、村民兵连负责30至35岁青年的培养和推优工作。结合群团组织各自特点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实践活动,启发她们的入党愿望,为党组织提供入党积极分子来源。另一方面建立了党群组织联席会制度,定期沟通培养教育工作情况,共同分析发展女党员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解决办法,使发展女党员工作形成了党组织牵头抓总、群团组织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通过多渠道培养教育,使广大妇女的思想认识水平有了较大提高,树立了为党工作、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她们积极靠近党组织,妇女中有入党愿望的数量呈上升的趋势。
四是抓质量,“标准”不变
在发展女党员工作中,我县始终把质量放在首位。主要坚持了三个原则。一是坚持质量第一,防止突击发展。一方面注意从实际情况出发,科学制订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另一方面不下达硬性指标,也不允许突击、成批发展。尤其强调既不允许用任何方式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拉入党内,也不把符合条件的人拒于党外,坚持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二是坚持全面衡量,克服片面观点。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来全面衡量发展对象,不降低标准,也不另立标准。对女性致富能人中的入党积极分子,同样注重考察入党动机和政治觉悟、思想品质,看她能不能帮助群众致富。三是坚持党性原则,严格入党手续。从2005年起,我县在县直机关发展党员工作中全面推行发展党员票决制。以无记名投票表决代替公开举手表决,变“面子举手”、“人情举手”为票决,严把发展规划、党员素质、入党程序、群众监督、工作责任五道关口,以制度保证党内民主在发展党员工作中的体现。通过实施票决制,有效地规范了发展党员工作程序,扩大了党内民主,保证了新党员质量。
在落实中组部[2001]7号文件上,我县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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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本着发展的思路,在农村女乡土人才中吸收党员和培养积极分子。为了使农村的乡土人才更好地接受党组织的培养教育,我县实施了以“把科技能人、致富能手、市场经纪人、业务骨干、学科带头人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科技能人、致富能手、市场经纪人、业务骨干、学科带头人,增强他们带头致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能力”为内容的“双培双带”工程。目前,全县620名女性“双培双带”对象中,把科技能人、致富能手、市场经纪人、业务骨干、学科带头人培养成党员的298人,已经发展入党的89名。如鼎新乡丰景村36岁女青年熊元菊从2002年开始搞林下养鸡,2003年发展到拥有2000多只的养殖规模,带动了本村养殖业的发展,经过村党支部及村党小组的培养,2004年7月熊元菊光荣地加入了中国共产党。
二是根据实际,改革积极分子培养的方法,化解积极分子外出从业和接受党组织培养之间的矛盾。我县在具体工作中发现,绝大多数毕业生在回乡后都选择到外地打工,由于离土离乡,使她们靠近党组织的思想被弱化。有些在学校时是积极分子的,因考虑到自己的实际情况,没有及时地与家乡党组织联系。为此,我们本着从实际出发的思想,要求基层党支部做好积极分子的工作,放宽考察的时间单位,要求他们每半年向党组织汇报一次思想,也可以利用平时探家的机会和培养人联系,利用书信、电话等向党组织和培养人反映自己的情况。这些规定,让积极分子感受到了组织的温暖和宽容,更加坚定入党的信心。
三是坚持在重大事件中培养吸收女党员和积极分子。我县注重在重点项目区移民工作中加强对女青年的培养考察,把表现特别优秀的吸收为积极分子和党员。在洪家渡水库、大方火电厂和小屯煤矿等重点工程的移民工作中,涉及移民搬迁的各乡镇党委组织人员深入移民工作一线,对党员及积极分子发挥作用的情况进行考察,把在移民工作中表现优秀的吸收为党员和积极分子,目前,共从中发展女性新党员45人,吸收女性积极分子83人。
三、存在的不足
虽然我县在发展女党员上做了许多工作,但还存在着一些实际问题。
一是女党员后备力量不足。客观地说,女性中表现积极,又有入党愿望的不多,特别是农村女典型较少,这种情况造成了党组织培养吸收女积极分子的面窄,可选择余地小,不同程度地存在有“矮子中选高个”的现象。
二是个别部门领导对发展女党员认识不足,仍有“重男轻女”思想,给女入党积极分子压担子少,难度较大的工作不分配给女同志去做。
三是由于女积极分子的减少,不排除有降格发展的可能。有的党委为了达到女性新党员发展所占比例,在培养时间上和成熟程度上把关不严,致使这些女性党员在工作中成绩不是很突出。
四、几点建议
一是加强教育,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纠正个别党组织领导头脑中的错误认识,重视发展女党员和女积极分子。可以采取计划和协调相统一的办法,落实计划时不搞硬性指标,由基层党委按现有女积极分子的成熟度报发展对象,县委组织部宏观协调,深入到申报女发展对象的空白点单位进行调研了解,如发现该党组织领导“重男轻女”,可按有关规定提出批评,并重新调整发展计划。
二是落实责任,相互配合,搞好扩源。要落实发展女党员的工作目标责任制,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有目标,层层有责任。同时,要发挥共青团、妇联等组织的作用,在本系统中发现并培养女积极分子,通过各部门努力、合作,壮大女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为发展优秀的女党员奠定工作基础。
三是加强对广大女性青年的教育引导,启发她们对党的认识。各级党组织和妇联组织要采取多种措施,对广大妇女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和爱国主义教育,使她们解放思想,积极参加党组织举办的各种活动,不断提高对党的认识,不断教育引导她们向党组织靠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