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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突出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一是抓好道路(水上)交通安全。要严格源头管理,认真执行“三不进站”、“五不出站”、“三品查验”制度,加强客运车辆及危化品运输车辆的安全管理,严厉打击非法营运,有序规范农村客运市场;要严格路面管控,落实道路交通“五整顿、三加强”措施,继续抓好高速公路“反双超”(超载、超速)和农村道路“反双违”(农用车、拖拉机违法载人,摩托车违法载人)专项整治,严厉查处交通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驾驶员管理,加强驾驶员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建立健全客运驾驶员违章档案联网管理制度,加大对违法违规驾驶员的处罚力度。同时,要加快推进实施安保工程,加强波形防护栏、防撞墙建设,推进和完善GPS远程监控。要认真落实《四川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抓好水上交通安全。落实县、乡政府和有关涉水部门对通航河流、水库、城市园林和旅游风景区等水域船舶的管理责任。进一步推进“救生衣行动”,确保客渡船按定额100%配备救生衣,乘客上船100%穿救生衣。
二是抓好矿山安全。要大力推进煤矿企业瓦斯抽采、监测监控系统建设、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开展水患专项整治、安全监管责任督查,严防瓦斯、火灾、水害、冒顶等事故,严禁“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要以井工开采矿山、石灰石矿山为重点,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监管,进一步开展露天边坡和井工矿山通风专项治理,严密防范坍塌、坠落、透水、窒息等事故。
三是抓好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要切实加强对饮用水源地、居民集中居住区等环境敏感区域和医药、化工等高危企业环境安全的隐患排查治理。认真落实危险化学品生产、运输、储存、销售、使用和废弃处置等环节的各项安全措施,依法打击、取缔非法从业行为。严格执行剧毒化学品运输许可制度,严防丢失、流散或泄漏。积极推进西部(*)化工市场配套设施建设,为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经营安全监管创造条件。要继续保持对烟花爆竹的严管高压态势,坚决打击非法制售烟花爆竹行为;扎实推进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全面加强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管理;严格落实高温季节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各项措施,严防事故发生。
四是抓好建筑施工安全。要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临边洞口防护、施工用电、塔机和施工电梯、施工机械及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对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要坚决停工整顿,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针对天气炎热的情况,督促室外露天作业单位做好防暑降温工作,防止发生事故。
五是抓好消防安全。要加强对车站、码头、商场、医院、学校、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受灾群众集中安置点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和整治,严肃查处封堵、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私拉乱接电线等违法行为,对“三合一”、“多合一”建筑要进行严格清理。市级有关部门和有关区(市)县要按照要求抓紧消防站(队)建设,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建设任务。都江堰市、彭州市等受灾严重地区要抓紧对消防站、消防通信指挥中心、消防供水、消防通道、消防通信设施及消防装备进行评估,积极做好抢修、购置和重建工作,确保公共消防设施满足灾区消防安全基本要求。要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省、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把好过渡安置房建造安装和验收移交关,认真排查治理防火、防雷、防汛、防中毒、防地质灾害和用电等方面的安全隐患,防止发生事故。
六是抓好旅游安全。旅游业受地震灾害影响很大,要加强对景区景点的安全管理,特别要对景区内的车、船、缆车、索道等交通工具和吊桥、栈道设施、危险地段及大型游乐设施加强安全检查。旅游部门要加强对旅行社、星级饭店的安全管理,旅行社不得推出不安全的旅游路线和项目,旅游运输企业要抓好安全防范教育,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游客旅途平安。
二、强化科学组织,确保地震灾后安全复产、安全重建
一要加强监测监控,预防次生灾害事故。有关部门要密切监控地质、水情变化,预防滑坡、泥石流、溃坝等次生灾害。要做好饮用水源地保护和水质监测工作,防止危化品泄漏及医疗废物造成水体污染,保障饮用水和食品安全。要加强灾区铁路、公路、桥梁的安全管理,确保灾后重建物资运输安全。要加强对堤坝、电站、输油气管道等重大基础设施及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检查,防止发生新的安全事故。
二要搞好分类指导,确保企业安全复产。按照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确保安全的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复产方案,分批组织复产。坚持“不安全不复产”、“不安全不生产”,对恢复生产过程中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引发安全事故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三要做好安全论证,合理调整区域产业布局。这次大地震给我们提出了调整区域产业布局,实现安全发展的新课题。城镇、乡村和企业重建及灾民安置选址必须慎重对待,做好风险评估。对严重损毁难以恢复、难以达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尤其是建在地震带上沿江沿河的危化品生产企业,地处偏远缺乏应急救援基本保障条件的高风险企业,要结合本地区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规划,推进整合、关闭、搬迁或转产。要利用国家对地震灾区恢复重建的相关政策,通过恢复重建提升安全生产水平,提高安全保障能力,推动产业升级,促进可持续发展。
三、继续加大工作力度,扎实推进隐患排查治理
一是继续加大隐患排查力度。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隐患治理年”和“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各项要求,针对上半年排查出来的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积极开展“回头查,回头看”工作,特别对重大隐患要加强督查督办,逐项整改销号。要按照4个100%的要求,督促企业落实隐患排查的主体责任,全面开展自查,确保不留死角和空白。要实行隐患公开制度,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二是继续加大隐患治理力度。要建立“随查随治”工作机制,对重大隐患要落实措施、落实资金、落实期限、落实责任人、落实应急预案。建立隐患治理销号制度,一般隐患的整改,由企业内部组织相关人员验收后销号;重大隐患的整改,企业要报经当地安全监管部门组织专家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销号。市级以上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年内必须整改销号。
三是继续加大督办力度。各级政府及安全监管等有关部门要以重点高危行业和领域的重点企业、重大基础设施为重点,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对隐患排查、登记和整改销号的各个环节实行全过程跟踪管理,确保监管监控到位。要建立挂牌督办制度,对重大隐患建立“一患一档”,实行挂牌督办;要建立定期督查制度,组织相关专家对重点隐患进行跟踪督查,督促整改到位;要建立隐患排查治理的常态制、通报警告制度,对隐患排查治理不认真、不彻底的,及时进行警告提醒。
四、强化安全监管职责,严格执法监督
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强化安全监管职责,做到用铁的手腕抓安全,用铁的规程标准促安全,用铁的纪律管安全。要切实加强对高危行业(领域)事故隐患多、危险性大的企业的安全监管监察,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或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或予以关闭;对严重违反规定即使没有发生伤亡事故的,也要追究责任;对发生的每一起事故,都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格事故查处,及时公布处理结果。要继续加大打击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储存、非法运输工作的力度,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要加大对隐患突出、事故频发特别是死亡人数已接近或突破单项控制指标的地区和行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并跟踪督导,确保实效。
当前正值汛期,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及时掌握水情预测预报,合理制定防范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提高安保能力,确保安全度汛。
奥运即将开幕,安全生产责任重如泰山。各地、各部门要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尽职尽责,埋头苦干,加强监测,强化治理,严防安全生产和灾害事故发生,为成功举办奥运会、全面完成市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和市政府第一次全体会议所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创造一个安定安全稳定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