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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集各镇、街道主要领导,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办公室成员,在这里召开全市消防和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会议,主要目的是研究部署全市消防和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进一步消除消防和安全生产隐患,下面我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集中整治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去年,针对我市“三合一”现象较为普遍,消防安全隐患严重,安全生产形势较为严峻的实际,市委市政府下大决心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以消防安全为重点的集中整治工作,成立了集中整治办公室,抽调人员实行集中办公。通过镇街干部的努力,职能部门的配合,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整治消除了大部分“三合一”企业,人员密集场所、出租房消防安全隐患很大程度上得到整改,为保证全市安全生产的良好形势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同时也为今年更好地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但无论从去年集中整治活动考核阶段抽查情况来看,还是从镇街日常安全巡查情况来看,我市“三合一”现象依然存在,火灾隐患依然严重,消防形势依然严峻。鉴于这一形势,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今年用3个月时间,继续开展以消防安全为重点的集中整治工作。通过对“三合一”生产经营单位,危化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出租房,公众聚集场所等四个方面的整治,着力消除危及公众安全的火灾隐患和生产安全隐患,杜绝群死群伤等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最大程度地保证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提高人民群众安全生产意识,努力为我市全建设国际性商贸城市、构建和谐社会提供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精心组织,扎实开展消防和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本次全市消防安全集中整治的重点有五个方面:一是所有“三合一”生产经营单位;二是危化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三是出租房(含仓储);四是公众聚集场所;五是供用电设施。
(一)“三合一”生产经营单位整治重点为:员工集体宿舍是否已与生产、仓储分离;三层以上的生产用房,疏散通道数量、宽度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是否保持畅通;生产经营场所、仓库是否按要求配备灭火器等消防器材;供用电设施、电气线路是否规范;是否有违章建筑;生产场所、员工宿舍是否违章安装防盗窗。
(二)危化品(含石油液化气)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整治重点为:生产、经营单位企业许可证;危险化学品仓库是否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及防雷、防爆设施,库存库存危险化学品是否根据其化学性质分区、分类、分库储存,是否专人管理;危化品的车间、仓库储罐区之间及与员宿舍的距离是否安全;危险化学品仓储(仓库)是否构成重大危险源;是否有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
(三)出租房消防安全整治重点为:消防安全责任书、协议书是否已签订;商住楼经营部分与住宅部分的安全出口是否分开设置;是否按要求配备了消防灭火器材;是否落实了消防安全检查制度。
(四)公众聚集场所(特别是50人以上的)整治重点为:疏散通道、疏散楼梯或安全出口是否被封闭、封堵、占用;有否设置铁栅栏或在公共区域名窗安装金属护栏;疏散通道、楼梯或安全出口数量、宽度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常闭防火门能否保持常闭状态或者疏散门开启方向是否正确;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是否符合消防规范要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能否正常使用;(五)供用电专项整治。重点检点消防单位、重要电力设施、易燃易爆场所等。
除了这五个方面的重点外,本次全市安全生产整治的主要内容还有9项,分别是:
1、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整治交通安全重点区域、重点地段,各类客货运场站、卸货点,乡村公交客运等,超载、超速、超车、酒后驾车等严重违章行为。(牵头单位:公安局;参加单位:交通局、各镇、街道)
2、烟花爆竹专项整治。重点整治非法经营、运输、储存。(牵头单位:安监局;参加单位:公安局、交通局、供销社)
3、建筑施工行业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整治各类建筑工地和拆迁工地。(牵头单位:建设局,参加单位:各镇、街道)
4“锅容管特”专项整治。重点整治“锅容管特”设备生产、销售、使用场所。(牵头单位:质量技术监督局,参加单位:各镇、街道)
5、矿山安全专项整治。(牵头单位:安监局,参加单位:国土资源局、各镇、街道)
6、学校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检查各类学校及校外辅导站。(牵头单位:教育局,参加单位:各镇、街道)
7、森林防火专项整治。(牵头单位:林业局,参加单位:各镇、街道)
8、民爆用品专项整治。重点是检查民爆用品仓储、运输。(牵头单位:公安局,参加单位:民爆公司)
9、防雷专项整治。(牵头单位:气象局,参加单位:各镇、街道)
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实行集中办公,其他专项整治,由牵头单位制定整治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开展,方案报集中整治办公室,牵头单位参加整治办工作例会,人员实行集中办公。
这次集中整治分四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在《小商品世界报》和义乌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进行宣传。各镇(街)和市各责任部门都要有整治普查工作方案和计划。各镇(街)要召开全体干部工作员动员会进行具体部署和培训;召开辖区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动员会,各有关部门要召集工作对象进行动员部署和培训。各新闻媒体要设专栏进行专题报道。
(二)自查自纠和普查阶段。全市各生产经营单位对照集中整治工作重点和普查要求认真进行自查自纠和普查,工业制造加工单位安全状况普查标准时间为4月20日12时。各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和普查。镇(街)和市各责任部门对辖区所有生产经营单位或整治对象进行地毯式排查、检查和督促整改,建立和完善安全台帐。
(三)督查整改阶段。各镇(街)、市各职能部门继续开展复查工作,督促各安全隐患单位进行进一步落实整改措施,市整治办根据不合格单位汇总情况,将整治任务分解、落实到各职能部门,各职能部门联合限期整改公告。集中送达安全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对未按规定期限完成整改的单位,由市整改办会同镇(街)进行复查、取证,依法责令其停产停业整改,直至依法关闭。
(四)总结验收和巩固提高阶段。市政府将组成考核验收组对各镇(街)、部门整治和普查工作情况进行考核验收。考核结果与年终镇(街)安全生产管理综合目标责任制考核挂购。在完成集中整治和普查工作后,要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果,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联片、联村、联企干部工作员的责任,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动态管理,防止回潮。加强消防安全基础工作,所有镇(街)要在6月底前落实消防规划,落实消防站用地指标,由市建设规划部门统一汇编后,报省政府报批用地指标。进一步加强消防队伍建设,所有村居、高危行业及用工30人以上单位都要建立义务消防队;所有村居在6月底都要配备手抬消防泵。
三、明确要求,确保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一是要加强领导。各镇(街)和有关部门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切实加强对集中整治工作的领导。市里成立全市消防和安全生产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市长亲自任组长,、、、同志为副组长,市各职能部门的一把手或分管领导为组员,下设办公室,抽调各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实行集中办公。各镇(街)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及辖区派出所、工商所、供电所等单位负责人任成员;成立相应的整治办公室,负责辖区内集中整治工作,办公室成员也要求实行集中办公,保证经费、保证车辆,精心组织好大检查活动。
二是要落实责任。市委市政府部署这次为期3个月的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工作是近段时期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目的是为了进一步全面消除重大消防安全隐患,夯实消防安全基础,为我市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创造安全、有序的环境。要抓住国家实行宏观经济调控这一段时期,真正静下心来,认认真真地疏理一下经济高速发展带来的许多管理滞后、工作缺位问题,扎扎实实地抓一抓管理工作,消防安全更是首当其冲、重中之重。这次集中整治工作面广量大、时间紧、任务重,各镇街、各部门务必按照市政府的部署,紧密排出计划,落实人员、责任,确保实现既定的目标。要全面落实镇街干部、工作员联村、联企责任制,强化镇街干部、工作员在这次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工作中的责任,对镇街干部、工作员排查摸底工作不实、督促企业整改不力、动态管理不严,造成发生火灾事故的,要坚决追究直接责任人和领导的责任。各镇街要充分认识在这次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工作的责任,此次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工作的责任在镇街,排查摸底、建立台帐、督促整改、动态管理的责任都在镇街,对不重视消防安全的企业要耐心地宣传、引导,督促抓好整改,对仍拒不整改的企业,各职能部门要依法严惩,绝不姑息迁就。
三是要强化协作。在这次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工作中,各镇街在认真做自身工作的同时,要积极向市整治办、各职能部门汇报、沟通,力争把各类隐患消除在自查自纠阶段。市机关各单位要积极协助、配合镇街抓企业自查、排查摸底、督促企业整改工作。金融部门对市政府公布的消防安全隐患企业要实行严格的信贷政策,对不能完成限期整改任务的企业,要从资金安全的角度出发,能压缩信贷规模的坚决压缩信贷规模,能不予信贷的坚决不予贷款,不要让一把火把贷款烧成坏帐。国税、地税部门要把消防安全隐患企业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强经常性的监管。供电部门要与消防安全隐患企业签订严格的供用电合同,对不能完成限期整改任务的消防安全隐患企业、对完成整改后又回潮的企业要停止供电,用合同督促企业抓好隐患整改,做到不整改不供电,有回潮不供电。市安监局、公安消防、工商局等职能部门要加大对消防安全隐患企业的依法整改力度,采取最严厉的措施、最高额度的处罚标准进行查处。各新闻单位要加大对这次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工作宣传力度,加大对消防隐患单位的曝光力度,对这些对社会不负责任的企业和企业主公之于众,开设专门栏目,让公众来评价、让社会来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