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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规章制度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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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规章制度全集

文书工作制度

一、借阅文件要履行借阅手续,用后要及时交回,不准弄脏或损坏。

二、凡是上级下发的各种文件和信函,都要经文书统一保管,其他人不准私自拆封。

三、凡参加上级会议带回的文件和报告,都一律交文书统一保管,不得私自转借他人传阅。

四、给领导亲收的信件,必须交由领导亲自拆封,不准其他人随便拆封。

五、外出人员不准随便携带文件,确实需要必须经领导批准。

六、严格执行文件的阅读范围,不得随意扩散,如复印重要的文件,必须由主管局长批准。

七、积极做好文件归档工作,凡是本单位工作活动中办理完毕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都应归档。分类时要遵循文件的自然形成规律,按照文件之间的历史联系分类立卷。案卷装订要美观、整齐、耐用,案卷封面要填写准确、清楚,便于查找。

八、以分局名义上报下发的文件,由有关科室按照行文规则要求起草,科室长对文件内容审核后,交办公室。由办公室秘书负责对文件格式和文字进行把关,办公室主任审核,然后呈送有关领导按文件审批权限办理。分局收文要分类登记后呈送主管局长阅示,然后送有关科室阅办。对各类文件必须及时处理,随到随办,做到当日文件当日处理,无领导签署意见的文件一律不予发出。

九、各科室需打印的各种表格材料需经本科室长签字,办公室主任批准方可打印,和本局无关的文件、材料不准打印。

十、使用公章必须填写用印登记,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信息报送制度

一、建立健全信息网络,各科室要选择一名有责任心、文化水平较高、热爱信息工作的兼职信息员。

二、各科室每周至少向分局办公室报送一条信息,办公室每周至少向市局报送一篇信息。

三、分局在上报市局信息中,每月要重点推荐一篇,保证在市局《大庆国税信息》上发表。

四、建立信息考核制度,每季度通报一次各科室信息报送情况,对完成任务好、报送质量高的信息员进行表扬,年终评出先进个人,进行奖励。

日常工作制度

一、遵守工作时间,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擅自离岗。

二、各科室上班时间外出办事,办公室必须留人,如办公室无人,要通知局办公室。

三、上班时间除因工作需要沟通外,不准到其它办公室走串,尤其财务室、微机室和打字室更不能随便出入,不准在走廊大声喧哗。

四、上班时间不准到外面散步或活动,更不准上街逛市场、商店。

五、注意维护工作人员和科室之间的团结,既要各司其职,又要主动搞好工作配合。

六、对外来办事人员要热情,认真解决能解决的问题。如果解决不了,要逐级报告,不许未经领导同意,直接将办事人领到局领导办公室。

七、领导本人不在时,任何人不得安排他人进入领导办公室休息或住宿。

八、办公室不准摆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工作时间不许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更不许干私活,甚至把子女领到单位。

九、不许在工作时间吃零食、喝酒,严禁赌博和参加“黄、赌、毒”活动。

财务管理制度

一、财务人员必须遵守《会计法》,不准把财务信息透露给无关人员,报销的各种票据必须有局长、经办人签字。

二、使用转帐支票必须由经办人写明限额用途,经主管局长同意方可办理。使用支票做到年、月、日填写齐全,不发空头支票,特殊情况经局长批准。

三、做到购入支票有登记,发出支票有签收。

四、使用支票人在三日内应将支票根同发票一起送财务科报帐,否则不再发第二张支票。如拖延不报,从本人工资中逐月扣回。

五、丢失空白支票造成损失,完全由借支票人赔偿损失。

六、建立健全现金帐目,逐笔记载现金收付,帐款要日清月结,做到帐款相符:

⑴不准用白条子“顶替库存现金”;

⑵不准私人借支公款;

⑶不准单位之间互相借用现金;

⑷不准假造用途套取现金;

⑸不准用转帐凭证套取现金;

⑹不准用银行帐户代替其他单位、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

⑺不准将单位收入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入或储蓄;

⑻不准保留帐外公款(即小金库)。

七、特殊情况支付现金的,必须经局长同意、银行批准后,方可支付现金。

八、分局定期对财务及食堂帐目进行检查。

九、违反以上规定者,根据情节轻重,追究个人及领导责任。

办公室工作人员制度

一、认真贯彻市局“团结、勤政、廉洁、高效”的治局思想,明确办公室的工作职责,牢固树立为全局服务的思想,当好领导的参谋助手,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确保各项税收计划的顺利完成。

二、遵守局内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听从指挥,言行一致,发扬团结协作的敬业精神,协调好各科和社会各界的关系,努力完成各项本职工作,不断开拓办公室工作的新局面。

三、充分发挥办公室的整体功能,树立办公室人员良好的工作形象,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办公室人员的工作素质,杜绝工作推诿、扯皮现象。

四、及时领会、传达、贯彻上级领导的指示精神,保障局内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不断更新观念,运用现代化的管理手段,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断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

学习制度

一、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增强同党中央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保持一致的自觉性。

二、按照上级党委的要求和部署,结合不同时期的中心工作,加强对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学习,做到理论联系实际。

三、每周五上午为政治、业务学习时间,下午安排党支部、团支部活动。按照学习内容布置思考题,下次学习前,通过讨论和考试的办法检验学习情况,提高学习效率。

四、坚持以集中和自学相结合,个人要有学习笔记,注重学习效果。

五、政治学习内容要合理安排,原则上不许请假,支部要有考勤、有记录,年终要与目标考核结合起来。

六、根据工作需要,参加函授学习或进行其他形式的深造,须经局领导批准,费用报销;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各人参加函授学习或进行其他形式的深造,费用自理。

劳动纪律管理办法

组织机构

组长:邵铁副组长:张晓军那庆国

组员:逯继忠曹国锋闫晓海朱继文吴德琦李也贺苏春华王敬民

管理办法

㈠严格遵守作息时间

每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0-16:30

全局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不漏岗。

㈡严格执行请假程序,职工请假应履行如下程序:

1、副局长请假或公出,由局长批准;

2、科室长请假、公出,一天之内须经主管局长批准;超过一天经主管局长同意,由局长批准;

3、科员请假一天以内由科长批准,超过一天由主管局长批准,超过二天的经局长批准;

4、职工请假、外出先由个人填写请假、外出申请审批表(请病假要附医疗保险定点单位诊断书,婚假、产假按上级主管部门文件执行),交由主管局长审批后,方可休假。

㈢严格执行外出公事制度

公出无论是开会学习,还是下企业检查,无论时间长短均需执行公出请示制度。公出请示批准权限和程序与请假相同,实行一级对一级负责制,即科员向科室长请示、科室长向主管副局长请示、副局长向局长请示。

㈣岗位执行公务

检查职工在岗时间必须严格执行机关工作制度,不得进行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活动,各科室长要严格考勤,定期上报。

检查方法

由局长轮流带班,科室长轮流值周,制订登记册,每周至少两次不定期对全局劳动纪律进行抽查。奖惩办法

㈠迟到、早退一次罚款50元,每月累计三次除罚款外,同时扣发全月奖金。

㈡旷工一天扣发全月奖金;旷工三天扣发一季度奖金;旷工七天以上,扣发全年奖金,并与工作业绩结合。

㈢职工请假结束或公出返回必须向主管领导销假或报告,否则按旷工处理;不履行请假手续按旷工处理。

㈣检查中如发现漏岗、脱岗(局里未安排其外出或未请假)情况,经确认属实后,一次罚款50元,每月累计三次除罚款外,同时扣发全月奖金。科室长包庇本科室漏岗、脱岗人员,不如实报告的,一次罚款50元。

㈤检查中如发现在岗不履行岗位职责,进行与本职工作无关的娱乐活动等,发现一次罚款50元,并在职工大会上做检查。

㈥按市局要求,上班期间该着装挂牌未着装挂牌者,发现一次罚款50元。

㈦不服从领导、酗酒上岗、同事间闹无原则纠纷的,次罚款50元,严重者调离岗位。

㈧如发生与纳税人争吵、态度蛮横等影响税务机关形象的,发现一次罚款50元,并在全局通报。

㈨分局每月将劳动纪律检查及处罚结果在全局进行一次通报。

㈩将劳动纪律管理纳入年度科室目标管理考核中,并与工作业绩相结合,作为年终评比先进条件之一。

卫生管理制度

一、全局职工要不断增强保持室内外卫生的自觉性,创造一个优美的办公环境,保证正常的办公秩序。

二、办公室内的卫生由本室内人员负责;走廊、会议室、乒乓球室、台球室、各层卫生间及院内卫生由两名清洁工负责;车库卫生由后院更夫负责。

三、清洁工每天按时打扫卫生,重要地段随时清扫,确实做到办公楼内无脏痕、无纸屑、烟头等杂物,禁止随地吐痰。

四、定期组织全局职工进行室内外卫生的清扫工作。

五、每周由值班局长和值周科室长负责,对办公楼内卫生至少抽查一次,办公室卫生不合格的罚科室长50元;属清洁工负责范围内不合格的,罚清洁工50元。

车辆(司机)管理制度

一、车辆实行统一管理,严格实行“七不派、八不开”制度。

二、司机上班后要将车辆停在楼前等候派车,行车要严格按派车方向行驶。

三、司机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操作程序,服从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和检查。

四、雇用的司机要交纳一千元抵押金,要遵守局内各项规章制度,履行合同规定、服从领导、听从指挥,严禁各类违纪行为发生,否则追究责任,解除合同。

五、节假日动用车辆、出长途、把车开回家中停放,必须经主管局长批准,如私自开回家停放一次,罚款100元。

六、未经批准,不准私换驾驶车辆,坚决杜绝跑私车现象,如跑私车发生各类事故,一切后果自负。晚间车辆要及时入库,并做好入库登记,如不入库停放或跑私车,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七、保持车辆卫生清洁,严格实行“车辆安全三检制”,即出车前、行车中、入库后,对车辆按方位、部件、要点认真进行安全检查。

八、车辆维修要由车队长和安全员鉴定并开维修单由办公室盖章,主管局长签字。

九、定期召开安全会议,学习安全知识、机械常识人为造成损失的,责任自负。

十、发生交通事故,由局长办公会研究,按责任、事故大小,司机负一定的经济责任;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取消全年安全奖金,雇用的司机要解除合同。

十一、为节约能源,车辆油料按月定量发放,局长车每月300公斤,办公室车辆250公斤

安全保卫制度

一、认真学习贯彻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防火工作的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责任制,把责任落实到人

二、加强值班值宿,值班人员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值班时,需向科室长请示,科室长不在时,可向主管局长提出申请串班。如因个人疏乎不负责任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值班当事人负责,并承担相关的责任。

三、排班要坚持原则,依次轮流,值班人员必须尽职尽责,不准擅离职守,并做好值班登记和交班记录(代班领导要检查值班人员到岗情况),不填写记录视为脱岗,值班期间发现情况要及时向当班领导报告。

四、值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时间,白班8点至16点,夜班16点至次日8点,严禁漏岗、睡岗、酗酒及做与值班人员无关的事。值班人员上岗后,要对办公楼内的重要部位(服务大厅、财务室、档案室、微机室)以及门窗、物品进行一次巡查,做到心中有数。

五、各科室应时刻注意现金、印章、票证和其它物品的保管和管理,明确责任,做到防火、防盗、防霉烂变质。

六、办公楼内配备必要的防火设施,全局职工(包括更夫)必须懂得基本的防火知识、会使用防火器材。定期对消防器材、照明电路、食堂灶房等各种用电设备进行检修,及时消除各种不安全隐患。

办公用品(备品)购买使用管理制度

一、办公用品和其它备品的购买、发放、管理统一由办公室负责,各科室可根据工作需要,由科长报计划,办公室确定专人、设专帐、专库管理,其他科室或个人都不得擅自购买。

二、办公用品购买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采购人员必须廉洁奉公,严禁购买质次价高物品、假冒产品,如因责任心不强,造成失误,除责令退还外,还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三、各科室长期使用的办公用品要进行登记造册,进行微机管理,确定各科室长为办公用品、备品的责任人。

四、摄相、照相物品,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入帐,指定专人使用,严禁外借。

五、人员变动时,原办公用品一般不得随人带走,要在办公室的监交下,认真办理物品移交手续。

六、各科室要发扬勤俭持家、艰苦奋斗的精神,在办公用品的使用上,要做到精打细算,提高使用效率。

七、重要的办公用品专人负责,使用不当或人为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赔偿。

档案管理制度

档案室内的档案要统一编号,分类管理,要做到存放有序、查找有据。认真办理档案查阅、借阅登记手续,案卷借出时要以代卷卡补位;案卷归还后,要及时放回原处。借阅档案时要轻拿轻放,保持档案整洁,发现破损时要及时修补,确保档案完好无缺。档案管理人员要熟悉所存放的档案,能及时准确地为全局提供各种档案资料,并做到服务热情周到。

执法监察制度

一、根据市局的部署,结合分局监察工作实际,制定年度执法监察工作方案。

二、每年由监察室牵头,采取独立检查和联合检查的形式,到企业检查税务人员执法情况。

三、按市局要求,每年抽查企业20户,检查结束后形成报告,向局长汇报。

四、认真复查、记录稽查科在选案、检查、审理和定性处理的基本情况。如发现有越权处罚、违反法定程序、认定事实不清或证据不足等,监察室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建议。

五、经常检查税款征收入库情况,如发现有不按规定把应收税款及时足额地解缴入库的,监察室要根据具体情况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

六、监督检查发票销售、保管、审核环节,对不按有关规定销售、保管、审核发票的,要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

根据《黑龙江省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制定本规定。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一起抓”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省国税局、市国税局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各项规定。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党支部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监察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参与和支持”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领导班子目标管理中,与税收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实行党风廉政建设,坚持对税务干部从严要求,立足教育,着眼防范的办法,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党支部书记、局长对分局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党支部副书记、副局长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分局领导班子成员要将执行责任制、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和本人廉洁自律情况作为领导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年度述职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接受群众和组织的监督。分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与科室长日常考核、工作目标考核相结合,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考核采取群众测评,找有关人员谈话等多种形式进行。考核每年进行一次。考评按照优秀、良好、较差三个档次评价党员和科室长。对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公正廉洁、为人表率,在各项工作中有新思路、新举措、群众威信高的领导干部给予奖励。对原则性不强、廉洁自律情况一般,有以权谋私行为、群众威信低、出现问题分析研究不够,处理问题不公正、工作作风不扎实的给予批评教育或相应的政纪处分。

“两权”监督规定

一、明确监督的重点。突出抓好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两个权力”的监督,要通过深化改革,建立健全制度和机制,实现对权力运作全过程、全方位,特别是重点岗位、重点环节、重点人的监督。

二、落实监督的责任。实施“两权”监督,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个人、科室出现违法、违纪案件,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其全年评优资格,按比例扣罚个人年度奖金,并追究领导责任。

三、认真查处违纪案件。对查出的违纪案件,不护短,不手软,严肃处理。

四、纪检监察人员要经常深入业户,了解和掌握干部的执法情况,对分局干部执法和行政管理实施监督.

五、分局确定6名兼职监察员,从大庆石油管理局、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聘请10位特邀监察员,并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发放纳税人意见反馈卡,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等形式,强化内外监督。

六、认真执行《税务稽查工作规程》,做到选案的不稽查,稽查的不审理、审理的不执行,实现权力分解和制衡。

七、实行重大案件复审、复查、合议制度。对情节严重的偷税案件,由局审理委员会进行审理,局长办公会形成集体决议后,交有关科室执行。

八、加强对人事管理权的监督。实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经过严格的考试、考核程序,由分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九、加强财务监督。一切经费支出由办公室提出计划,一把手审批。对重大经费支出,实行班子研究,集体审批。

十、认真落实新《会计法》,强化会计监督。要认真实行内部财务审计制度,每季对食堂帐目进行一次审计,接受群众监督。

十一、实行岗位轮换制度。科级干部在一个岗位上任职满三年以上的,股级干部在一个岗位上任职满二年以上的,其他干部在一个岗位上任职满一年以上的,根据工作需要进行轮换。被轮换的干部必须无条件地服从组织分配,不准拒绝组织分配或拖延到职时间,否则,按违纪处理。

干部岗位轮换制度

一、按照市国税局关于岗位轮换的有关规定,分局要结合实际,根据工作需要,顾及干部专长,有计划、有步骤、积极稳妥地对干部岗位实行轮换。

二、岗位轮换要求,科级干部在一个岗位上任职满三年以上的进行轮换;股级干部在一岗位上任职满二年以上的进行轮换;其他干部在一个岗位任职满一年以上的,根据工作需要可进行轮换。

三、岗位轮换采取定期和临时两种方式进行。每年年初,根据工作需要对干部进行适当轮换,轮换面不低于应轮换面的35%,如有特殊情况,个别人不适合在原岗位工作的,可采取临时轮换措施。

四、岗位轮换干部必须无条件地服从组织分配,不准拒绝组织调动或拖延到职时间,不准用公款请客吃饭,不谁馈赠纪念品。对违犯上述规定的,轻者批评教育,重者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党员管理制度

一、抓好党员经常性教育,每年进行一次民主评议,表彰优秀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

二、党员每半年要向党支部进行一次全面汇报,临时外出半年以内的党员,每两个月向党支部交一份书面汇报。

三、对不便参加支部活动的离、退休党员,由所在党小组负责向其传达上级党组织的批示精神和支部的重要活动情况,并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要求。

四、加强对预备党员的教育,每季对预备党员进行一次认真的考察。

五、严格组织生活制度,对连续三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不缴纳党费、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的党员,按主动脱党处理。

廉政工作制度

一、全体党员干部要带头秉公执法,依法办事,不准利用职权在减免税上乱开口子,不收人情税。

二、全体党员干部要执法守法,清正廉洁,不以任何理由接受业户的吃、请和馈赠的礼品,不搞以权谋私、索贿受贿。

三、党员干部一律不准参与经商活动,不准以任何名义在企业兼职,不准在管区内投资入股。

四、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廉洁自律,不搞特殊化。

五、支部在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上四公开,即住房公开、人事调配公开、工资升级公开、职工奖励公开。

发展党员制度

一、党支部要抓好积极分子的教育和管理工作,完备积极分子培养手续。

二、对积极分子坚持每季考核一次,重点培养对象至少有一年考核期。

三、每半年要对积极分子队伍进行一次分析;每年进行一次积极分子整顿。

四、严格坚持党员标准,严格履行入党手续,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不搞成批或突击发展。

五、每季对预备党员考核一次,符合党员标准的按时讨论转正。

中心组学习制度

一、认真制定年初学习计划,每月学习不少于3次,可根据工作需要,适当增加次数,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学习,必须向上级党委请示。

二、及时传达贯彻上级的文件和会议精神,并认真抓好落实。

三、坚持经常学习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中央领导同志的讲话,并写出心得体会。

四、每月必须学习一次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文章及规定。

五、学习必须有记录,在记录中必须体现出班子成员查不足、思进取的方法和措施,不断提高工作质量。

发票安全保卫制度

一、认真学习贯彻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防卫工作的指示精神;

二、发票库房内配备防潮、防盗、灭火设备,保管员要会使用灭火器;

三、非保管人员不准进入库房;

四、遇节、假日发票仓库管理人员应对仓库存储情况进行清点检查封存,并做好记录。

五、运输发票须由专人和一名指定的保安人员带领购票专用章方可购票。

发票管理制度

一、保证全局发票的正常调拨和供应使用。

二、分局购入发票要一次性输入微机。

三、建立与微机相互对应的领用存辅助台帐,保留购入、售出发票原始单据并按月装订成册。

四、严格执行发票核发审批手续,即审批《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发票购(印)簿》。

五、分局购票实物入库数要与市局出售数目相等,企业购票、实物数要与企业《发票购印簿》和台帐登记数、微机存贮数相符。

六、按期与市局核对发票领购数。

七、企业自印发票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执行。

八、分局将按目标管理进行定期检查和考核。

企业管理和检查工作制度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为依据。抽查用票单位使用和取得发票百份违章率不得高于2%。对所辖区发票用户发票管理使用情况月检查面不低于10%,按规定填写《企业发票管理情况检查表》和《企业发票管理情况检查登记簿》。用票单位必须按规定领购和保管发票,在发票管理中,要健全发票管理制度,设专人管理,企业领、用、存情况与《发票购(印)簿》及台帐登记情况相符。发生重大专用发票被盗或丢失案,应及时上报。增值税专用发票每月交叉稽核至少传递十份。发票违章处罚率不得低于95%。

发票财务工作制度

建立会计帐簿、会计科目、会计凭证、会计报表,执行财务制度,遵守财经纪律。发票核算要日清月结,发生业务及时处理,做到财务库存帐与保管员库存帐,帐帐相符,帐物相。发票出售工本费要按市局规定统一标准收取,不得随意加价或超额收取。按省局颁发的税收征管票证核算管理办法进行核算。

发票报表工作制度

每季度按规定要向市局票证站报送《增值税专用发票领、用、存季报表》。每年末按规定向市局票证站报送《增值税专用发票年度订货表》、《普通发票年度订货表》及《发票管理情况年报表》按时报送增值税进项税额和运费转出报表。按时向综合科报送电脑版发票使用月报表。按时在指定时间内报送临时性报表。

发票保管员工作制度公务员之家版权所有

一、严格执行《发票库房安全保管措施》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杜绝和消灭一切不安全隐患。

二、保管员对库存发票要精心保管,尽职尽责,按发票种类分门别类存放。

三、发票出入库要严格手续,认真检查发票种类、数量、起止号、登记台帐并办理签字手续,达到帐目清楚、帐票相符。

四、每遇节、假日及月末对库存发票进行一次清点,并做好清点检查记录。

五、保管员要对发票库房的安全情况进行检查,严格执行安全措施。

税务稽查选案工作制度

一、依据税务稽查形式,将税务稽查选案划分为日常稽查选案、专项稽查选案和专案稽查选案。二、日常稽查对象的确定,要通过计算机选案。稽查对象确定后,选案部门应填写《稽查任务通知书》,交稽查实施环节实施稽查。

三、专项稽查、专案稽查对象的确定,要通过人工筛选或随机抽样、上级指令、有关部门转办、公民举报及情报交换。

四、通过人工分析、归集分类产生的稽查对象、登录要待稽查对象清册。

五、受理举报(含口举报)及有关部门转办的信件,应登记造册。

六、被确定的稽查对象,属管辖范围应填写《稽查任务通知书》,交稽查实施环节实施稽查。

七、被确定的稽查对象,属管辖范围外的,应填写《转办单》,移交有管辖权的税务机关或其他有关部门处理。

八、选案部门每月25日向市稽查局上报下月检查计划,同时分类建立税务稽查实施台帐,跟踪考核税务稽查计划执行情况。

税务稽查实施工作制度

稽查实施部门接到选案环节发出的《稽查任务通知书》中已确定的稽查对象后,方可实施稽查。实施稽查前应当向纳税人发出《稽查通知书》及送达回证,告知其稽查时间、需要准备的资料、情况等。属于日常、专项稽查的,履行稽查通知程序;属于专案稽查的,不必事先通知,可直接进户检查。稽查人员在实施稽查前,应当调阅被查对象的纳税档案,全面了解被查对象的生产经营情况、财务会计制度和财务会计处理办法,熟悉和掌握相关的税收政策,分析被查对象可能存在的问题,确定稽查的重点和稽查的方法。稽查人员与被查对象有近亲、利害及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应当自行回避。实施稽查应当两人以上,并出示税务检查证件。实施稽查时,根据需要采取询问、调取帐簿方式检查的,应遵循以下程序:⑴需要询问的,询问前应当向被询问人发出《询问通知书》;询问时必须两人以上参加,向被询问人出示税务检查证件,并告知被询问人不如实提供情况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询问完毕,询问笔录交被询问人核对无误后,签章或者押印。⑵需要调帐的,调取帐簿资料前必须经局长批准,然后发出《调取帐簿资料通知书》,调取帐簿资料仅限于被查对象以前年度的帐簿、会计凭证、报表和有关资料;调取帐簿时,填制《调取帐簿资料清单》,并在三个月内完整归还。实施稽查时,需要跨管辖区域稽查的,可以采取函查或异地调查两种形式。实施稽查中需要证人作证的,应当事先了解证人和当事人之间的利害关系以及对案件的熟知程度,并告知不如实提供情况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在收集证言时,可以采用笔录、录音、录像等形式。实施稽查取证时,需要索取与案件有关的资料原件的,可以用统一的换票证换取发票原件或用收据提取有关资料。不能取得原件,可以照相,影印和复制,但必须证明原件的保存单位和出处,由原件保存单位签注“与原件核对无误”字样,并签章或者押印。实施稽查中需要查核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帐户和储蓄存款,应当填写《税务机关检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存款帐户许可证明》,经局长批准方可进行,并为储户保密。在实施稽查过程中,发现被查对象有逃避纳税人义务的,可以根据需要采取责令限期缴纳税款,提交纳税保证金,提供纳税担保,暂停支付存款,查封、扣押纳税人商品、货物、财产等相应的税收保全措施。对于未经立案实施税务稽查,在稽查实施过程中发现的税收违法问题达到《税务稽查工作规程》规定的立案标准的,制作《立案审批表》,报经局长批准后补充立案。实施稽查中,稽查人员应当认真填写《税务稽查底稿》,责成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提供的有关文件,证明和资料应当注明出处。稽查完毕,应按如下程序处理:⑴制作《税务处罚事项告知书》,连同送达回证一并送达被查对象。《告知书》应当写明查出的违法事实,税务行政处罚的依据和拟作出的处理决定,告知被查对象应当享有的陈述、申辩的权力和要求听证的权利。⑵制作《税务稽查报告》,连同《税务稽查底稿》及其他证据提交审理环节审理。对审理环节转回的案件,应明确审理环节转回的理由,确定复点,复查后及时返回。

税务稽查案卷管理工作制度

税务稽查案件终结后,在稽查各环节形成的各种资料统一送交审理部门整理,并在结案后的60日内立卷归档。税务稽查案卷应当按照稽查对象分别装订立卷,一案一卷,统一编号,做到资料齐全,顺序规范,目录清晰,装订整齐牢固。税务稽查案卷按下列期限保管:凡定性为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抗税和伪造、倒卖、虚开、非法代开发票,以及私自制作、伪造发票监制章、发票防伪专用品等,并给予行政处罚的案件,其案卷保管期限为永久;一般税务行政处罚的案件,其案卷保管期限为15年;只补税未进行税务行政处罚的案件,经查实给予退税的,其案卷保管期限为10年;对超过上述二、三两项案卷保管期限的,按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销毁。四、本机关工作人员在查阅税务稽查档案时,应当征得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人同意;本机关以外的单位和个人查阅税务稽查档案,应当经本级税务机关局长批准。查阅税务稽查档案应当在档案室进行,需要抄录、复制或者借阅的,应当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办理手续,查阅人要为纳税人及其他当事人和税务机关保密。

税务人员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

税务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凡存在有下列情形的,都予以责任追究:

一、执法人员不按税收法定程序审批,擅自越权执法的;

二、执法人员不按税收法定程序严格规范使用各种税务文书的;

三、纳税人提出复议或诉讼,导致税务处理决定无效的;

四、执法人员不按月份税务检查计划认真完成稽查计划的;

五、已稽查过的企业在案件复查过程中,存在税种查不全、环节查不透,仍有错漏的;

六、按照《税收征管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应处罚的税务违法案件,执法人员不及时报告,不如实查处的。

税务稽查审理工作制度

受理稽查实施环节移送的《税务稽查报告》,查阅报告中所涉及到被查对象的有关资料,进行案卷审阅,填写《税务案件审查登记簿》。

审理内容包括:

违法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数据是否准确,资料是否齐全;适用税收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得当;是否符合法定程序;拟定的处理意见是否得当。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处理定性不准等有疑点的稽查报告,应提出明确意见,返回稽查实施环节补充稽查,并限期返回。对确认应审理的案件,分如下两种情况处理:一般案件,由审理部门拟定《审理报告》;对于大案、要案或者疑难税务案件定案有困难的,报经上级税务机关审理后定案审理完毕,由审理部门制作《审理报告》和《税务处理决定书》,连同《税务稽查报告》呈报分局负责人审批后3日内,交执行环节执行,对构成犯罪应当移送司法机关的,制作《税务违法案件移送书》,经局长批准后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稽查环节提交的《税务稽查报告》经查未发现问题的,审理部门审理确认后,制作《税务稽查结论》一试两份,报上级部门批准后,一份存档,一份交被查对象。审理部门接到稽查环节提交的《税务稽查报告》及有关资料后,应当在10日内审理完毕。审理部门应当严格按照稽查报告制度,对不同案件及时分析,逐级上报。重大复杂的税务行政处罚案件,应自作出处理决定之日起,5日内报上一级税务机关备案。各种稽查资料由审理部门统一整理,立卷归档。

税务处理决定执行工作制度

接收稽查审理环节转来的经批准的《税务处理决定书》。

填制税务文书送达回证,向被查对象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并监督其执行。税务文书送达的方式可以采取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公告送达,无论采取何种送达方式都必须有送达回证(不含邮寄送达),由接受送达的人记明收到日期,并签名或盖章。

被查对象未按照《税务处理决定书》的规定执行的,应做如下处理:

对税务机关做出的补税决定不执行的,应当先行

告诫,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履行的,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填制《查封(扣押)证》、《拍卖商品、货物、财产决定书》或者《扣缴税款通知书》,经局长批准后执行。

对税务机关做出的处罚决定不执行的,应在法律

法规规定的限期内申请复议或诉讼。

对在规定的时限内既不履行纳税义务,又不申请

复议或诉讼的,税务机关应填制《税务处罚强制执行申请书》,连同有关资料一并移送享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协助强制执行。

对被查对象已作行政处理决定,移送司法机关

查处的税务案件,应当在移送前将其应缴未缴的税款、罚款、滞纳金追缴入库;对未作行政处理决定、直接由司法机关查处的税务案件,税款的追缴依照《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国家税务局印发的<关于办理偷税、抗税案件追缴税款统一由税务机关缴库的规定>的通知》(高检会[1999]31号)规定执行,定为撤案、免诉和免予刑事处罚的,税务机关还应当视其违法情节,依法进行行政处罚或者加收滞纳金。

执行部门应当根据税务处理决定的执行情况制

作《执行报告》,及时将《执行报告》连同填制的税务文书送达回证移交审理环节,并向领导反馈。

工会组织工作制度

一、建立健全工会组织,依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的决定》的精神,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

二、抓好工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工会积极分子达25%以上。

三、联系本单位工会建设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培训计划,采取多种形式抓好落实。

四、认真做好会员管理工作,按时收缴会费。

五、做好工会组织基础工作,做到资料齐全,并及时准确呈报各类报表。

工会宣传教育工作制度

一、认真制定全年工会宣传教育计划,并按计划逐项落实。

二、协助党支部组织税务干部认真学习邓小平关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

三、结合党的中心工作和税收建设的实际,以及本单位的特点,有针对性的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大庆光荣传统的宣传教育。

四、配合有关部门搞好职工的文化、技术教育,组织职工开展以岗位成才为主的读书自学活动,促进税务人员提高业务素质。

五、积极培养、总结和宣传职工在两个文明建设中的先进人物和事迹,不断推动双文明建设健康发展。

共青团工作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制定的各项方针、政策。

二、组织带领团员青年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开展各项有益的活动。

三、负责制定年度计划,并组织贯彻落实。

四、每季度对团员青年进行一次思想教育,搞好团课教育活动。

五、每月召开一次团委会,研究布置近期工作。

六、培养宣传骨干,树立先进典型,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七、做好团组织的建设工作,及时发展新团员。

八、按时完成上级团委交办的各项工作。

妇联工作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制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负责制定本单位的妇女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每年组织一次调查研究工作,认真听取本单位妇女群众对妇联工作的建议和要求,多为妇女办实事、办好事。

四、坚持教育引导广大妇女增强自尊、自信、自重、自强精神,全面提高政治和业务素质。

五、及时填报上级部门有关报表,做到妇女各类情况底数清。

六、积极宣传妇女中的典型人物、典型事迹,指导和督促本单位“三八”红旗手和五好家庭竞赛活动的开展。

计划生育管理制度

一、贯彻执行计划生育管理条例,做好计划生育的宣传工作。

二、每季度召开一次分局计划生育会议,汇报上季度计划生育工作情况,安排下季度工作。

三、按照市局计划生育部门的要求,每季度末要及时、准确地做好计划生育统计报表。

四、定期检查计划生育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五、把好晚婚、晚育关,严格控制晚婚、晚育率,晚婚、晚育率达到100%。

申报管理制度

一、办税工作人员必须按《一般纳税人申报办法》认真审核,详细检查纳税申报表,表内数字逻辑关系,表面各种公章是否齐全。

二、办税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审核税收缴款书内的各种项目和申报表的数字是否正确,以及各种审核章是否齐全。

三、办税工作人员必须按时录入申报数据,月末做好税收缴款书和会计核算工作。

四、办税工作人员必须填好每一个企业的手工及电脑版税收缴书。

五、办税工作人员必须完整齐全建立好每户企业的划片管理档案工作。

六、办税工作人员在申报期10日之后,及时向科长汇报本期申报情况、申报户数、迟申报户数、申报的税额等。

七、办税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审核出口退税有关手续后,开具缴款书。

八、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的,或者扣缴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征收大厅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一、税务工作人员8:00必须到岗。

二、工作期间,税务人员必须着装整齐、挂牌服务,不准浓妆艳抹。

三、税务工作人员上岗后不准闲谈、说笑、吃零食、干私活、不办业务。

四、税务工作人员必须主动热情为纳税人办理纳税事宜,要使用文明用语,微笑服务。

征收大厅卫生管理制度

一、征收大厅工作人员都应增强保持室内外卫生的自觉性,创造一个优美的办公环境,保证正常的办公秩序。

二、办税服务厅各种办公及其它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包括陈设的各种表格的填写式样,提供的服务设施和办公用品。

三、大厅内的工作台不准摆放与工作无关的用品。

四、每天按时打扫室内卫生,做到打扫彻底,卫生清洁,大厅内无纸屑、烟头、果皮等杂物。

五、如果发现违反本制度规定的,扣发当事人奖金,同时扣发本周值日人员奖金.

六制式服务制度

一、承诺制。办税人员要把自己的服务质量、标准、内容和时限融入工作制度中,向社会公开,并接受监督。

二、一站式服务。除需例会或报上级批办外,纳税人均能在大厅内办理完毕。

三、首问负责制。第一个接洽纳税人的税务人员,为首问负责人,必须负责解答纳税人的问题。解答不了的,应指引到相关窗口,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

四、双时服务制。大厅各窗口所有项目实行限时服务(超过时限要向纳税人说明并道歉,故意推托要追究责任),同时对超过工作时间正在办理的涉税事宜,大厅工作人员要在办理完后方能下班。

五、局长代班制。征期内要在办税服务厅设置局长值班窗口,负责解答和处理纳税人提出的有关问题。

六、税法公示制。在办税厅内利用电子屏幕、宣传板和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经常向纳税人公布税收知识及办税程序等内容。

税务咨询制度

一、税务咨询实行“首问制”,即纳税人向窗口工作人员咨询税收相关问题时,税务工作人员能够解答的要认真、耐心地解答;不能解答的问题,由最先接受咨询的工作人员引导到相关科室进行解答,直到问题得到全面解决或解答。

二、进行税务咨询时应认真做好咨询的解释工作,涉及税收政策和相关法律的,咨询结果准确率应达到100%。

三、纳税人进行税务咨询时,各窗口工作人员和负责人应对本工作范围内的税收相关法律和业务知识负完全的解答责任。

税款征收制度

一、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征收税款,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开征、停征、多征或者少征税款。

二、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纳税人未按照前款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前款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千分之二的滞纳金。

三、税务机关可以采取查帐征收、查定征收、查验征收、定期定额征收以及其他方式征收税款。

四、税务机关征收税款和扣缴义务人代扣、代收税款时,必须给纳税人开具完税凭证。

征收岗位制度

一、征收人员必须每月制定税收入库计划,保证税款均衡入库。

二、征收人员必须按会计核算的预算科目、级次填写每张缴款书。

三、及时向市局请示、汇报入库情况,协调好企业资金去向,做好准备工作。

四、征收人员必须做好税款入库工作,加强管理,跟踪监督,确保征收工作顺利进行。

计会报表及资料管理制度

一、每月认真编制计会报表,同征收窗口核对每笔入库往来票据,做到票帐相符,帐帐相符,帐表相符。

二、认真做好每月税收收入帐及统计分析工作。

三、对每月的票据,要按两个公司的类别分清层次,装订成册,并注明份数及税款数额。

四、做好征收资料收集及管理工作,征收资料要按年分类、编号,便于查找。

五、建立征收资料借阅登记簿。

六、每月做好票证发出、使用、作废、结余登记工作。

七、上报的报表必须经科长、主管局长审核。

计划征收岗位制度

一、计划工作人员必须按月上报税收收入计划,时间规定每月5日前。

二、计划工作人员要正确掌握税收收入进度,科学分析当前税收收入情况,并且编报税源分析表。

三、及时准确掌握企业资金动态及核算,为领导及时提供可靠的信息。

四、认真做好重点税源分析工作,做到准确及时,上报前必须经科长、主管局长审核。

五、存档资料要科学完整、分类有序,便于查找。

税收服务制度

一、在办税服务厅实行局长代班制度,负责对内监督税务人员工作情况,对外接受纳税人咨询。

二、实行着装上岗、挂牌服务,接受纳税人监督。

三、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为纳税人服务时,要做到态度热情,讲文明、有礼貌。

四、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必须站立服务于纳税人。

五、办税服务厅设置办税服务窗口、发票购领窗口、发票监开代保管窗口、税务登记窗口、以票管税审核窗口、征收窗及征管综合科。

六、办税服务厅窗口接受纳税人税收政策咨询,受理税务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等方面的涉税文书,受理废业企业主管局长审批手续,按期申报检查、受理缓缴税款申请,受理减免税申请,受理外销证明开具申报,受理违章处理发票停售解机、锁机传递,负责向各业务窗口发送、接收《业务传递单》、《受理单》、《批办单》,受理应诉复议申请。

七、发票购领窗口负责发票领取、保管、发票销售、发票缴销、发票违章处罚、核定发票用量等业务管理。

八、税务登记窗口负责新办企业办理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企业检查、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检查等业务。

九、发票审核窗口负责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票管税审核资料的审核,专用发票交叉稽核等业务。十、征收窗口负责受理纳税申报、延期申报、纳税申报违章处罚、纳税企业片管员档案资料、验收经营地址、清理辖区漏户及逾期迟申报企业税款催缴等工作。

十一、办税服务厅设置的各窗口所受理纳税人的涉税事宜,必须按办税服务窗口发送的《业务传递单》所限定的期限办理完毕,如有特殊原因须向办税服务窗口提出延期办理申请,报经主管局长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