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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是党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实现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重要国家机关,担负着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维护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正义的重大责任。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是适应民主法制建设的新形势,进一步落实检察职能的迫切需要。因此,检察机关要进一步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执法水平。
一、转变观念,进一步端正执法思想
执法理念决定执法行为,只有正确的理念才能引导正确的行为,因此,转变执法理念至关重要。
首先,要从思想上明确“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明确检察权是人民赋予的,检察权的行使必须确保公正和廉洁,必须接受人民的监督,要本着对群众利益和法律高度负责的精神办案,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公务员之家版权所有
其次,要破除一些影响公正执法的错误观念。一是破除被动执法、坐堂办案的观念,树立执法不作为也是违法的意识。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监督别人的执法行为,必须主动了解情况、发现线索。被动地等待移送线索和案件,甚至不认真履行法定职责,该立不立、该捕不捕、该诉不诉、该抗不抗等执法不作为的观念和行为,违背了检察机关的职责,所以必须破除和改正。当前,一些地方的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能力不强,要打破这个“瓶颈”,我们必须树立不作为也是违法、不作为就是失职的意识,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综合运用各种法律手段和措施,加大监督力度,维护法制统一和司法公正,树立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权威。二是破除只顾自身办案方便的观念,树立服务群众、执法为民的意识。以往我们建立制度、制定规定常常把方便自己执法放在第一位,导致有些做法妨碍了律师的执业活动、增加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和负担。这些做法有违执法为民的要求,有违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法治精神,所以也必须引起重视和修正。我们必须遵从法治精神,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执法为民的要求落实好,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在制定制度规范时,充分考虑当事人的利益,多为当事人参与诉讼提供方便,这也是提高执法能力建设的重要方面。三是破除办案神秘主义观念,树立检务公开的意识。执法实践证明,以公开促进执法公正,是民主法治进步的潮流,失去外部监督的执法活动,更容易出现违纪违法问题,导致司法不公。我们要破除办案工作神秘化思想,树立检务公开的意识。积极探索检察工作接受外部监督的有效途径。凡是直接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诉讼事项,凡是人民群众关注的检察工作,除法律要求保密的以外,都应向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公开,听取意见、接受监督。只有这样,才能有效保证检察权的规范、公正运行。
二、提高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法律监督能力
规范执法提高素质是关键。检察队伍综合素质的提高是一个庞大的、长期的系统工程。要把这次“规范执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作为提高素质、强化技能、重塑形象的重要载体,以强化干警综合素质和法律监督能力为目标,向教育培训要战斗力,要规范化。
1、在用人上严把入口,全力打造检察官准入制,改革人事管理制度。落实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通过考试录用工作人员的制度,实行面向社会、从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任职资格的人员中公开选拔初任检察官的制度。实行人员双向选择。一方面,检察官可以根据自己的能力和特长选择部门和岗位;另一方面,处室中层领导可以根据需要选择部门工作人员。加快检察官队伍的专业化建设,要培养一大批学者型、竞赛型、攻坚型、快捷型公诉人和突破型、侦查预审型、综合预防型侦查员,队伍专业化,可以极大地提高办案效率。
2、在内容上要以业务工作为中心,以队伍的专业化建设为着力点,推动各项检察工作深入发展。基层检察院的工作主要是办案,办案业务工作是基层检察工作的重心,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归根结底是为了搞好业务工作,而抓好业务工作的关键是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因此,法律监督能力建设必须落实到搞好各项检察业务工作上,正如贾春旺检察长所提出的“要把抓不抓业务、能否抓好业务,作为评价检察能力和业绩的主要标准”。
3、在落实上下功夫,使之落实到每一个基层单位、每一个具体案件、每一个办案人员和每一个办案环节。在落实上要注意做到“三个结合”:一是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相结合,提高监督水平。把群众反映强烈、问题集中的部位和环节,作为推进专项工作的重点,在各个诉讼环节落实执法为民要求。二是强化诉讼监督与惩治司法腐败相结合,增强监督效果,以监督促进办案,以办案强化监督。三是专项检查与解决自身问题相结合,规范执法行为。
三、建立健全规范执法的长效机
稳步推进以检察业务管理、队伍建设、信息化建设“三位一体”机制建设,逐步实现“过程控制、程序规范”,从而规范检察干警的执法行为,促进公正高效执法。健全规范执法的长效机制重点要从三个方面入手:一是细化办案流程,减少执法随意性。既要注意从执法工作的最基础环节和最基本要求抓起,从看得见、摸得着、短期内易见效的事情抓起,对查找出来的问题及时进行规范;又要着眼长远,研究制定各项业务工作规范体系和考评体系,制定各项业务工作的执法规范化标准,逐步实现对办案的流程管理和动态监督。对贪污、贿赂等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侦查案件,规范线索的发现、转送、初查和反馈。完善监督配套措施,推行无罪案件跟踪和逮捕、起诉之间的“预警通道”,提高办案质量,力求达到办案工作项项有规定,事事有标准,使检察机关每个执法环节和每个执法行为都处在严密的制度规范和指导之下。二是要完善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增强办案责任制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把责任明确到每个人、每个岗位。要严明纪律,对于我行我素践踏制度规范的,要坚决追究,切实维护法律规定和工作规范的严肃性。三是健全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增强监督的刚性和效力。要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内部各个诉讼环节之间的制约,特别是加强举报、立案、侦查、审查批捕、审查起诉、申诉几个环节的相互制约,强化上级院对下级院业务工作的领导和监督。要进一步完善外部监督机制,深入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健全和规范检务公开,增强执法透明度,更好地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