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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作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纪检监察机关如何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其重要一条,就是要认真履行好“保护、惩处、监督、教育”的四项基本职能,服从、服务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整个大局。
一、充分发挥党风廉政教育作用,加强思想道德建设,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坚实的思想基础
一个社会是否和谐,一个国家能否实现长治久安,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全体社会成员的思想道德素质。而全体社会成员的思想道德素质又往往取决于执政党党员的理想信念和道德素质。纪检监察机关一项重要职能就是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反腐倡廉教育,构筑党员领导干部牢固的思想道德防线。原创:因此,必须以廉政教育为切入点,在全社会扩大反腐倡廉教育覆盖面,把思想教育、纪律教育与社会公德教育、家庭美好教育和法制教育结合起来,在全体人民中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社会风尚,开展领导干部讲廉政课活动。近年来,万载县根据党风廉政建设的新情况,以“每月一课”党风廉政教育活动为载体,在全县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每月大讲廉政课”活动。通过领导干部上廉政课活动,使广大党员干部学习了理论,掌握了知识,既教育了别人,又启发了自己。从而达到了自我教育的目的,提高了党员干部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结合目前正在全党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利用近年来发生的全国包括本地在内的重大违纪违法案件,对广大党员干部进行警示教育,警醒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大潮中,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摆正自己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教育广大党员要勤政廉政,严格执行不许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钱送钱、跑官要官、纵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非法谋取利益、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以及参加赌博等五条规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可靠保证。开展社区廉政文化活动。针对新时期反腐倡廉教育的特点,广泛开展廉政文化进社区、进课堂、进家庭、进农村、进企业等活动。在学校开展“丰碑人物进课堂”教育活动,将中国革命历史上的一些重要英雄人物材料编印成册,送到每个中小学生手中。在农村、社区、企业等基层党组织中,开展党纪政纪法纪短训班,进行知识测试和竞赛,开展“用身边的案例教育身边的人”的专题教育活动。在社区开设了影视室,定期播映党纪电教片;开设了“廉政文化广角”专栏,在家庭中印发新编廉政“三字经”,组织了“廉内助”评选活动。通过廉政文化进社区等一系列活动,形成了一个人人讲清廉、处处遵纪守法的良好氛围,使社区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阵地。
二、充分发挥党内惩处的作用,加大反腐倡廉力度,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没有社会的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一句空话。而党风的好坏,干部队伍的廉政与否,与社会稳定息息相关,因此,纪检监察机关要在认真履行好自己的监督职能,勇敢地肩负起维护社会稳定的重任,严肃查处党内各种违纪案件,营造良好的党风廉政环境。建立和健全好一支队伍。在基层党委(党组)中建立起一支党风义务监督员队伍,抽调一批政治思想好、党性观念强、作风正派、工作大胆、敢讲真话实话、热心纪检监察工作的老同志担当义务监督员,委以重任。一方面组织他们下基层开展专题调查,为县委党风廉政建设提供决策依据,当好参谋;另一方面鼓励他们大胆发现案件线索,积极检举揭发各级基层组织中违的路线、方针、政策的人和事,拓宽纪检监察信访渠道,收集案件线索。仅去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立案查处的违纪案件中,有60%由党风义务监督员中提供。党风义务监督员成为群众参加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支可以依靠的力量,为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从查处大案要案入手,取信于民。腐败不除,社会难以平安和谐。去年以来,万载县集中查处了一批涉及土地征用、土地招投标拍卖中,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其中涉及科级干部案件25件,万元以上经济案件17件,分别占案件的42%和28%,涉及有关党政干部34人,其中移送司法机关4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340万元。充分体现了党纪政纪的威严,极大地增强了人民群众参与反腐败的信心,增进了党与群众的血肉联系。同时,他们还强化对安全生产事故的责任追究,建立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保证社会秩序的稳定;切实维护好群众利益。作为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放在工作的首要位置,任何时候都不能侵犯群众权利、损害群众利益。特别要坚决纠正和制止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等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决不允许利用行业和岗位赋予的权力,对服务对象搞“索、拿、卡、要”。要坚决查纠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特别是涉及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情,如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国有和集体资产处置等,都要做到向群众公开,防止暗箱操作。
三、充分发挥组织协调监督的作用,建立健全反腐倡廉有效机制,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
促进经济的发展,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物质基础。反腐败也是一种生产力。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好组织协调监督职能,把工作的落脚点放在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上。首先,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服务第一要务。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积极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要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县委要求,紧紧抓住发展这个主题,找准位子,理清思路,制订了服务经济的硬措施,做到对企业、客商合法权益敢护,对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人和事敢查,向全社会公布热线电话,向全党员干部发出公开信,设立举报箱。原创:县纪委常委分别与县重点企业建立联系点,不定期地上门走访,了解企业生产情况,倾听他们的意见和呼声,及时解决生产经营当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开展纪检监察干部与民营企业结成帮扶对子,为客商企业提供政策法律服务;对重点企业实行挂牌服务,严格实行“三不准”,即不准向企业搞名目繁杂的检查;不准向企业索、拿、卡、要,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形成了亲商、安商、富商的良好环境,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其次,制订“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从今年三月份开始,该县在县水务局、建设局、交通局、财政局、民政局、土管局等6个单位进行试点,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于6月份在全县40多个单位和部门全面铺开,对这些单位的公共行政职能中容易滋生腐败现象的重点环节进行规范,建立了整套约束机制、惩处机制,使公共行为能够“阳光操作”,有效减少腐败现象的滋生,促进各项工作。同时还加大党内监督力度,把监督关口前移,冲破监督中的一些“禁区”,“空当”、“盲区”和“死角”,使权力在最初运行时得到有效监督。近年来,该县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基层党政一把手监督的规定》、《关于做好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工作的规定》、《关于党政一把手不签署财务票据的规定》和《禁止党员干部大操大办酒宴的规定》等,都对党员领导干部权力运行起到了较好的监督作用。监督职能的强化,健全了市场经济秩序,促进了经济健康的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产生了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