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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办公室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五个法规文件 深化我县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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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办公室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五个法规文件 深化我县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

今年4月,中央批准下发了《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党的地方委员会全体会议对下一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正职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表决办法》、《党政领导干部辞职暂行规定》和《关于党政领导干部辞职从事经营活动有关问题的意见》等五个法规文件。随后,中央和省、市委相继召开了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会议,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做出了安排部署。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五个法规文件,进一步深化我县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根据宝市办发〔2004〕2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贯彻落实意见

一、认真抓好五个法规文件的学习宣传,增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自觉性

中央集中出台五个法规文件,是积极推进政治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对于进一步发扬民主,拓宽用人视野,形成广纳群贤、人尽其才、能上能下、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防止和克服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要求,认真学习和贯彻五个法规文件,是当前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

各党委(党组)要按照“先党内、后党外”的要求,对学习五个法规文件进行具体安排部署。要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对五个法规文件进行认真学习讨论,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学习,为广大党员干部做出表率,熟悉法规文件的内容。通过学习,深刻认识中央颁布五个法规文件的背景和重大意义,全面准确地理解和掌握法规条文、使用范围、工作标准和程序,尤其要领会贯穿于其中的基本精神,在实际工作中做到用科学的制度、民主的方法、良好的作风、严格的纪律,选拔使用领导干部,选准配强各级领导班子。县委党校要把五个法规文件作为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纳入教学计划。通过集中学习,不断增强各级干部贯彻落实中央文件的坚定性和自觉性。

县委宣传部和县电视台,要按照统一部署,采取适当的方式,广泛宣传颁布实施五个法规文件的重大意义,使广大党员和群众了解五个法规文件的基本精神,引导他们正确行使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同时,要及时宣传报道乡镇和部门学习、贯彻五个法规文件的经验,以点带面,推动全县学习贯彻活动的不断深入。

二、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各项工作

各党委(党组)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干部路线,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紧紧围绕我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大胆探索,勇于实践,进一步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结合贯彻中央五个法规文件精神,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县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应当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进一步健全民主推荐制度。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把民主推荐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必经程序。民主推荐包括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民主推荐一般采取定向推荐的办法,要向推荐人说明推荐条件和职位要求,根据民主推荐情况,研究确定考察对象。个人向党组织推荐干部,要严格按照扶办发〔2004〕82号文件精神办理,并认真填写《党政领导干部人选推荐表》,写明推荐理由并署名。县级部门和乡镇党政正职人选的民主推荐,根据职位空缺和干部调整配备的需要,一般要通过召开县委全体(扩大)会议的形式,进行定向民主推荐;换届或县级部门和乡镇党政正职空缺较多时,可召开全县领导干部大会进行定向民主推荐;对涉及提拔的人选和推荐人选,还应参考其所在部门或乡镇的民主推荐情况。

对干部提拔任用时的民主推荐票数,要进行全面客观的分析,首先要注重群众公认,进一步扩大民主,落实广大干部群众在干部工作中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同时,也要防止简单地以票取人。对于那些工作不努力,政绩平庸,整天忙于走关系、拉选票的人,如有群众反映,一经查实,不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还要严肃处理。支持那些默默无闻,一心扑在工作中,政绩比较突出的干部,为他们主持公道,委以重任。既要重视推荐票数,又不唯推荐票数。要在干部选拔任用中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决不能让正派的人、干实事的人吃亏。

2、不断加大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力度。按照中央新颁布的《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和我县实际,公选工作要从改善领导班子结构出发,对领导职位空缺较多,或对领导职位出现空缺、本单位确无合适人选,或需选拔专业性较强职位和紧缺职位的领导干部,一般采取公开选拔的形式进行补充。公开选拔对象范围要宽,必要时可扩大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中的人员。公选中要特别注意考察干部的实际工作能力。公选干部任职后,要进行跟踪考察,一般在工作半年后对其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进行一次了解,一年试用期满后要进行全面考核考察。如出现高分低能或思想政治素质较差、群众公认程度较低等情况,要免去其试任职务。要通过公选真正把那些思想素质好、知识水平高、工作能力强的人选拔充实到各级领导班子中来。县委组织部每年初要对领导班子缺职情况,特别是急需人才和紧缺人才,进行综合分析研究,合理确定出拟公开选拔的职位,提出公选工作的具体方案。公选中要进一步完善笔试、面试和组织考察三个环节,笔试、面试要量化计分,面试小组应当挑选公道正派、政策理论和专业水平高、熟悉相关业务的人员组成。要增强笔试、面试的针对性,注重考核履行岗位职责应具备的基本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

3、全面推进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竞争上岗工作要按照《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的精神,着重在提高科学性和规范化上下功夫。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断完善配套措施,严格操作程序。竞争上岗工作一般在本机关内部实施,也可根据需要、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允许所属部门、事业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竞争。今后,凡县级部门和乡镇机关内设机构干部较大范围调整补充时,都要严格按照《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和《关于在全县党政机关推行竞争上岗的意见》要求进行操作。各部门党委(党组)要制定竞争上岗工作方案,经组织人事部门审定后组织实施。对于内设机构职位空缺较少,因工作需要个别调整时,也可适当简化程序,但符合条件的人员一般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自我推荐,由党委(党组)负责,在所在部门、单位召开干部大会,由符合条件经报名参与竞争的人员全面介绍本人的基本情况、工作业绩及任职后的打算,再进行民主推荐,最后由党委(党组)研究确定考察对象和人选。竞争上岗既可以竞争具体职位,也可以竞争任职资格,竞争取得任职资格的,由党委(党组)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特长,研究确定其具体任职岗位。公务员之家版权所有

4、积极推进党政领导干部票决制度。根据《党的地方委员会全体会议对下一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正职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表决办法》,今后对乡镇党政正职拟任人选或推荐人选,实行由县委常委会提名,县委全体会议投票表决的办法。表决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到会,以应到会委员超过半数同意为通过。在县委全体会议闭会期间,个别急需调整的乡镇党政正职拟任人选或推荐人选,由县委常委会做出决定,决定前应当书面征求县委全委会成员意见,如果超过全体成员半数不同意拟任人选、推荐人选的,常委会应当做出不予任用或者不予推荐的决定。在实行对乡镇党政正职票决制的基础上,

积极探索,逐步过渡到对县级部门正职人选,也要实行由县委常委会提名,县委全体会议投票表决。在扩大推行票决制的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中央文件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办事,确保此项改革措施的顺利进行。

5、不断完善党政领导干部辞职制度。各党委(党组)在干部辞职问题上,既要正确引导,疏通干部能上能下的渠道,又要态度坚决,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辞职暂行规定》的要求办事。特别是对因公辞职、自愿辞职、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的适用范围、条件、程序、处理方法和应注意的事项等具体规定,一定要严格执行。另外,在实施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过程中,要通过深入细致的调查了解,把干部失职失误的事实、后果和责任搞清楚,在此基础上,按照中央文件规定的政策和必经程序,严格把握标准和尺度,妥善进行处理,做到准确无误。除中央文件中规定的九种情形应当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外,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不称职或连续两年基本称职的,也要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要以推行辞职制度为契机,加强干部思想教育,力求在健全干部监督机制、推进干部能上能下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同时,加强组织人事部门与纪检、监察、政法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调,对引咎辞职、责令辞职人员中构成违纪、违法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党政领导辞职从事经营活动的问题,严格按照中央有关规定执行。

6、认真搞好干部交流工作。要从有利于培养锻炼干部、优化领导班子结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经济发展的需要出发,有计划、有步骤地在乡镇之间、县级部门之间、乡镇和县级部门之间以及党政机关与企事业单位之间进行干部交流。交流的重点为领导班子成员中适合担任更重要职务和需要“压担子”培养的、在一个单位任职时间较长的、按照规定需要回避的、因工作需要、改善领导班子结构、发挥干部特长的等。每次交流干部的数量,一般不应超过领导班子成员的三分之一,乡镇党政正职一般不同时交流,干部交流应严格执行领导班子职数的有关规定,不得超职数配备。要把干部交流与干部使用结合起来,形成有利于干部健康成长的政策导向,对那些在基层一线工作并取得突出成绩的干部,应优先提拔使用。同时,为了保证干部交流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和克服交流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应严格遵守干部交流纪律。

7、切实做好干部考察、考核和监督工作。要按照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要求,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全面考察干部的德、能、勤、绩、廉,特别要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对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的考察对象,考察之后确无合适人选的,经党委(党组)集体讨论,该职位选拔可以空缺。要严格执行干部考察预告制度和干部考察考核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干部考察、考核工作的质量和严肃性。要认真推行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干部任职试用期制,不断加大干部监督管理工作力度。要在广泛调研、选行试点的基础上,探索建立能够全面、客观、准确反映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德才表现、工作实绩的考核评价体系。在此基础上,研究制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办法。领导干部的年度考核工作,每年进行一次。通过述职、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实地调查等方法,对领导干部年度工作情况进行定性与定量分析,并按照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档次,确定考核等次。对年度考核中民主测评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

一,经组织考核认定为不称职的干部,要责令辞职或免去现职;对思想作风、工作方法方面存在问题,群众意见较大的干部,要进行诫勉谈话;对群众有议论的干部,要进行提醒谈话。按照《党内监督条例》的要求,加大干部监督力度。继续严格执行县上出台的《关于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领导干部日常管理监督机制的若干意见》等,认真落实群众对各级领导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权。

8、进一步健全公务员制度,加快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步伐,创新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选拔办法。县乡党政机关录用公务员,必须坚持凡进必考的原则,改革和完善公务员考试录用办法。创新公务员考核制度,研究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注重平时考核,落实各级领导干部在考核工作中的责任,进一步健全考核、奖励、职务任免、培训、交流、辞职辞退、申诉控告、管理监督等各项管理制度,健全有利于调动公务员积极性和创造性的竞争激励机制,增强公务员队伍的生机和活力。

按照“脱钩、分类、放权、搞活”的路子,以推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度为重点,积极推进事业单位机构和人事制度改革。根据社会职能、经费来源和岗位工作性质的不同,建立符合不同类型事业单位特点和不同岗位特点的人事制度,实行分类管理。以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为切入点,落实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建立政事职责分开、单位自主用人、人员自主择业、政府依法管理、配套措施完善的管理体制,促进单位用人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今后,全县事业单位新进人员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逐步取消事业单位的行政级别,不再按行政级别确定事业单位人员待遇。着手研究制定我县事业单位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实施办法,充分发挥分配制度的保障和激励作用。

创新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和激励机制,倡导和推动通过组织推荐、公开招聘、竞争上岗、民主选举、市场中介机构推荐等多种方式,选拔企业经营管理者。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的要求,研究制定能够客观反映经营业绩和经营管理水平的考核评价标准,构建对企业经营管理者的监督约束体系,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队伍建设。

9、严肃查处“跑官要官”、“买官卖官”和防止、杜绝领导干部“带病上岗”、“带病提职”问题,严厉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要把查处违反《干部任用条例》行为,尤其是查处“跑官要官”、“买官卖官”和防止、杜绝领导干部“带病上岗”、“带病提职”问题作为工作重点,严厉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在严肃查处“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方面,对“跑官要官”的,一段时间内不能提拔使用,情节严重的要进行组织处理;对在民主推荐和选举中搞非组织活动的,要坚决查处,已经提拔的要免去职务,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对受贿“卖官”的要严惩不贷,对行贿“买官”的要一律先免去职务,再按规定处理;违反《干部任用条例》规定作出的干部任免决定一律无效,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严重,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行为查处不力的,要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在坚决防止和杜绝领导干部“带病上岗”和“带病提职”方面,一是在考察过程中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情节严重的,要进行深入调查核实,在没有查清之前,不急于作出提拔使用决定;二是对拟提拔任用的干部,要按照《××县提拔任用干部进行廉政鉴定工作的暂行办法》的规定,及时听取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由县纪委对拟提拔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测评和考察,并做出廉政鉴定;三是对新提拔的干部要进行任职谈话,尤其要对廉洁自律方面提出严格要求;四是干部提拔后,要进行跟踪考察了解,发现有来信、举报或行为不检点的,要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五是发现领导干部有严重问题线索,纪检监察部门或检察院立案的,要先停职,再进行调查核实;六是对“带病上岗”和“带病提职”的干部,要对其选拔任用过程进行调查,确实存在用人失察失误的,应当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各党委(党组)一定要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把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作为事关全局的大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要亲自抓,使中央的五个法规文件精神真正落实到基层。同时,要加强检查指导,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保证改革沿着正确的方向推进。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以改革创新精神,大胆改革干部人事管理制度和方法,把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和改进党管干部方法结合起来,正确处理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扩大民主、依法办事三者之间的关系,积极探索新的历史条件下党管干部的有效途径,不断提高干部管理水平。

县委组织部要认真履行牵头抓总、宏观指导、统筹协调的职责,在县委的领导下,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要求,自觉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和组织人事工作的方针政策,深化和拓展以公道正派为主要内容的“树组工干部形象”教育活动,努力提高自身素质,用好的作风选人,选作风好的人。要认真总结以往改革的实践经验,加强组织工作的理论建设和工作研究,把握规律,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开创全县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新局面,为我县的改革和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