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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市级机关各单位:
今年是杭州市第一次实行社区组织统一换届选举。为确保我市社区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圆满完成,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以下简称《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以下简称《居委会组织法》)、《杭州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以下简称《杭州市实施办法》)的规定和中共杭州市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社区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杭市委办〔*〕5号)、《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社区居民委员会规范管理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杭市委办发[*]133号)精神,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就做好我市第二届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对社区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一)重要意义
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是全市社区党员、群众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城市基层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对广大党员和居民群众进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教育的重要形式;是继续深化社区体制改革、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和城市基层基础工作的重要内容;是扩大和发展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保证基层群众依法行使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推进党领导下的社区居民自治的重要途径。做好社区组织换届选举,对于强化党的执政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推进和谐社区建设,共建共享“富裕阳光之城”,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围绕我市打造“富裕阳光之城”,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战略目标,以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为依据,以加强社区党组织和居民自治建设为目的,以提高社区工作者素质为重点,以增强社区居民民主意识、法制观念和扩大居民民主参与为核心,以“民主、平等、竞争、择优”为原则,努力建设一支与时俱进、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群众拥护的社区工作者队伍,推进城市基层组织建设和民主政治建设,加强和巩固党在城市的工作基础和执政基础。
(三)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社区是党在城市工作的基础。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进行换届时,必须始终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巩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在社区各种组织、各项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换届选举顺序一般按照先社区党组织、后社区居委会的办法进行。社区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一般应为社区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提倡社区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通过法定程序担任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主任;提倡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按照法定程序当选为社区居委会成员;提倡党员通过法定程序当选为居民小组长和居民代表。
2、严格依法办事。换届选举是一项法律性和政策性很强、严肃而规范的工作。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委会的换届选举要分别依照《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和《居委会组织法》、《杭州市实施办法》的原则及法定程序组织进行。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防止违背民意、违反程序和不按章依法办事等问题的发生。
3、充分发扬民主。要充分保障党员和居民在换届选举中的合法权利,引导党员和居民正确行使自己的民主选举权利。强化党员和居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和监督权。候选人的确定,要充分发动党员和居民群众参与,坚持民主评议、民主推荐、组织考察以及公示等民主程序,广泛听取党员和居民群众的意见,反复酝酿协商,严禁包办代替。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可适当增加候选人的差额比例。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提倡采取全体居民直接选举的方式。全市社区组织换届率力争达到100%,居民参选率达到80%以上,直选率达到60%以上。
二、周密部署,依法规范有序做好社区组织换届选举工作
(一)主要任务
通过换届选举,进一步加强社区党组织的核心地位,增强和完善社区居民自治功能,促进社区和谐发展。
1、选举产生新一届社区党组织。要按照德才兼备和班子整体结构合理的原则,推荐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候选人。把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坚定、公道正派、能力较强、群众拥护、干净干事、有奉献精神的党员选进党组织领导班子。要力争按照“三个80%”(年龄45周岁左右的占80%,大专文化程度以上的占80%,能够带头奉献并带领党员为居民群众服务的占80%)的要求,选好配强党组织书记。对一时无合适人选的,要从乡镇、街道机关或其他社区选派得力的党员干部到社区党组织任职。社区党组织原则上应统一换届选举。组建党组织时间较短的社区、近期经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组织领导班子的社区、换届选举条件不成熟的社区,经市委批准,可延期进行党组织换届选举。
2、推选产生新一届社区居民(成员)代表会议。社区居民(成员)代表会议是实行社区民主决策的主要形式。社区居民(成员)代表会议的代表由社区居民和社区辖区单位推选产生,社区辖区单位代表一般不超过居民代表总数的1/5,社区居民(成员)代表的总数不少于51名(代表总数一般应为单数)。
3、选举产生新一届社区居委会。要结合实际,先推选新一届社区居民(成员)代表,再进行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通过换届选举,提高全市社区居委会成员的整体素质,改善居委会全体成员的精神面貌,以适应社区建设日益发展的需要,更好地为社区居民服务。
4、推荐产生新一届社区议事协商委员会。本着共驻共建、社会参与、居民自治的社区建设发展原则,经社区居民(成员)代表会议推荐产生社区议事协商委员会,行使议事、协商、监督、评议等职能,成员可以由社区党组织代表、社区居民代表、社区辖区单位代表,居住在本社区的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知名人士以及担任过企业领导职务的退休人员组成。
5、健全组织体系和规章制度。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完成后,要及时召开领导班子全体成员会议,明确内部分工。要进一步完善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成员)代表会议、社区居委会和社区议事协商委员会的组织体系。根据党员分布情况,有条件的社区要建立楼道党支部,并制定完善有关工作、活动制度,使社区党建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社区居委会一般设立社会保障(包括劳动保障和帮扶救助)、治保调解、卫生计生、宣教文体、妇青老年、环境绿化等工作委员会,由社区居委会成员分工负责各项工作。要合理划分居民小组,推选好小组长。要加强社区各类协会和中介服务组织的建设、培育和管理。要进一步健全社区党员会议制度、社区居民(成员)代表会议制度、社区议事协商制度、社区居委会工作制度和社区经费、“四会”等各项规章制度,完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机制。制定3年任期目标和当年工作计划,修改和完善《社区居民自治章程》或《居民公约》,强化社区居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意识。
(二)成员要求
1、职数。要按照精干高效的原则,从严控制社区党组织、居民委员会班子成员的名额。社区党组织成员一般为3-7人,社区居委会成员按照每400户配备一名确定。1000户以内的不少于3人。
2、基本条件。按照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要求,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班子成员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思想作风正;高中及以上学历,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符合岗位任职的基本条件;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有奉献精神。担任社区党组织书记和居委会主任的,要有丰富的基层工作经验,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带头服务、带领服务作用明显。
(三)方法步骤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本次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8月初在面上推开,9月下旬基本完成,9月底完成总结验收。具体安排如下:
1、社区党组织选举的方法和步骤
社区党组织选举采用以党员测评推荐、群众民主推荐、党内民主选举(即“两推一选”)为主要内容的换届选举制度。
(1)宣传发动。召开动员会并结合多种形式,宣传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做法,公布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职数和任职条件,动员广大党员和居民群众积极支持、参与这项工作。
(2)述职评议。组织全体党员,对上届党组织领导班子的工作进行民主评议。先由领导班子述职并报告工作,然后由党员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民主评议。述职评议可以分党支部进行。
(3)民主推荐。在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领导下,由社区党组织组织党员和居民群众代表,在符合任职条件的人选中民主推荐新一届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初步候选人,重点是社区党组织书记初步候选人。要通过民主推荐,把年富力强、文化素质高、能带头奉献和带领党员为居民群众服务、群众公认的优秀党员推荐出来。
党员民主推荐可以结合述职评议工作一并进行。
(4)审查考察。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要对民主推荐的过程进行审查,对民主推荐的结果进行综合分析,按照候选人差额不少于应选人数20%的要求,原则上以推荐票多少为序,取足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同时要组织力量对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考察,根据考察情况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候选人预备人选要在社区内进行公示,进一步征求党员、群众意见。
(5)民主选举。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将考察确定的候选人预备人选提交党员大会酝酿,确定正式候选人后,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新一届党组织领导班子。
(6)结果报批。选举结果报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审批,经同意后张榜公布。
2、社区居委会选举的方法和步骤
社区居委会选举方式可采取由本居住地区全体有选举权的居民直接选举或者由每户派代表进行选举,也可以根据居民意见,由每个居民小组推选2至3名社区居民代表进行选举的方法。提倡居民直接选举的方式。选举具体分为4个阶段:
(1)准备工作阶段。主要包括建立各级选举组织、调查摸底、培训工作骨干、制定本地区的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抓好选举试点等。
(2)宣传发动阶段。主要包括运用各种新闻媒体和宣传形式,广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宣传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宣传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的重大意义,营造良好的选举氛围。
(3)选举实施阶段。主要包括选民登记、推选居民小组长和居民(成员)代表、提名确定各职位的候选人、公示、竞选演讲、正式投票选举和公布选举结果等。
(4)总结验收阶段。主要包括总结经验做法、完善资料档案整理、完成工作交接、上报总结、统计报表,上岗培训等。
三、加强研究,推动对社区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实践探索
(一)严格候选人条件。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和社区居委会成员候选人应当从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立场坚定,奉公守法,廉洁正派,年富力强,办事公道,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有适应本岗位工作需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热心为社区居民服务的人选进社区两委会班子。对特别优秀的候选人,可根据个人情况适当放宽年龄、学历等条件,但需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候选人应为社区在册的正式党员。社区居委会成员候选人一般应为本社区居民。户籍不在本社区但在本社区工作一年以上的人员,取得户口所在地相关证明的,可提名为本社区居委会成员的候选人。提倡将已聘用的高校毕业生通过选举进入社区两委会班子。社区警务室民警一般应通过合法程序进入社区两委会班子。
(二)规范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有关乡镇、街道要参照《杭州市委办公厅、杭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市委办发[*]62号)和市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拟定的《*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办法》,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办法,规范专职社区工作者的管理。要按照“真正重视、真情关怀、真心爱护”的要求,从政治上关心其成长,从思想上关注其进步,从生活上落实其待遇,积极为其开展工作、发挥作用提供有利条件。要严格执行和遵守社区居委会成员辞职、罢免和调离等规定程序,社区居委会成员选举产生后,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随意撤换或调动。
(三)理顺社区各类组织关系。社区党组织要加强对社区工作的领导,支持和保证社区居委会充分行使职权。社区居委会要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依法进行自治,要代表全体居民的共同利益,对辖区内的物业管理、业主委员会及其他社会组织进行指导和监督。要充分发挥社区辖区单位的积极作用,鼓励热心社会工作、有威信、有能力的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作为志愿者参与社区工作,义务为社区居民服务。要做好退下来社区干部的分流安抚工作,从思想上、生活上关心和照顾,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对未进入社区两委会班子、平常工作表现较好的,可作为社区专职工作者留用。
四、加强领导,确保社区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顺利完成
有关乡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要对这次社区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予以高度重视,要成立社区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制定社区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做到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及时研究解决选举中出现的问题,保证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
在选举过程中,要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同加强社区党组织建设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充分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和社区民主自治的原则,尤其要认真把握好推选社区居民代表、推荐确定候选人、投票选举等主要环节和步骤。在选举工作结束后,市相关部门将组织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委会主要负责人进行培训,有关乡镇、街道要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及时抓好新一届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和社区居委会成员的上岗培训及思想作风建设,增强他们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保证新当选的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委会领导班子成员思想上、工作上及时到位。
居民区党支部、居委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参照本通知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