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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农民资金筹集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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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农民资金筹集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

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自*年启动以来,通过各级政府共同努力,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广大农民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利益,缓解了部分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为了确保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持续、健康的发展,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个人资金筹集工作,根据市合疗办(延安市合组办发[*]22号)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经县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现就*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个人资金筹集工作通知

一、目的意义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为解决“三农”问题,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重大举措。资金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的先决条件,筹资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重点。因此,建立高效快捷低成本的筹资机制,引导农民积极自愿参合,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全面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有力保障。*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有效期限为*年1月1日零时至*年12月31日零时(以入院时间为准),报销以参合底册为依据。参合人数决定全县总基金量,参合率越高,中、省、市、县配套基金越多,农民健康保障水平越高。因此,筹资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责任大,各乡镇政府、城区街道办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扎实认真的搞好此项工作。

二、组织领导

各乡镇政府、城区街道办要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包括乡镇合疗干事(三人:文秘员、财务员、微机统计员)在内的有关人员为成员的筹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乡镇长(主任)担任,主管领导任副组长,驻村干部为筹资主力军、责任人,具体开展筹资工作。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任务,夯实责任,正确引导农民积极参合,确保筹资任务按时超额完成。

三、方法步骤

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个人资金筹集工作从*年11月5日起至*年12月31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11月5日—11月25日)为宣传动员,安排部署,业务培训,摸清户底阶段。

各乡镇政府、城区街道办要及时召开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工作动员大会,全面安排布置,明确责任,大力开展合疗政策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采取形式多样、农民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宣传新合疗政策,尤其是用典型事例教育农民,让农民真正了解参加合作医疗的好处,最终实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整户参保,人人参合,实现参合率达到95%以上。乡镇合疗干事要对驻村干部、村干部进行筹资业务培训,力求做到资料完整,数字准确,表、册、证、书相对应,达到规范操作、科学筹资。要认真排查摸底,采取各种方法做好外出流动人员(打工、上学、做生意)的参合工作。

第二阶段(11月25日—12月25日)为签定协议、资金收缴阶段。

各乡镇要组织干部进村入户,按照自愿、整户参合的原则与农民签定筹资协议书,收缴参合资金,并将收缴的合疗资金按时上交黄陵县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收入专户。

第三阶段(12月25日-12月31日)为汇总上报阶段。

各乡镇、街道办对各村组参合人员进行认真核查、登记和汇总。收缴的合疗资金、筹资材料截止12月31日下午5时前全面进入基金收入专户和上报县合疗办。

四、几点要求

1.各乡镇、街道办要积极行动起来,抓落实、保进度,严格按照筹资程序规范操作。从即日起,各乡镇、街道办对筹集到的资金必须每十天向县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收入专户上交一次,不得截留或挪用,确保基金安全。同时将筹资进度第十天向县合疗办上报一次,县合疗办将各乡镇、街道办筹资进度及时向县政府上报并全县通报。

2.财政局要根据《黄陵县人民政府申请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国家级试点县》(黄政发[*]33号文件)承诺,做好*年度参合农民县级财政配套基金的预算,按参合人数1:2的比例做好县合疗办*年工作经费的预算。同时积极申请中、省、市配套基金。

3.宣传部门要利用黄陵通讯、广播、有线电视这一平台,抓住典型事例专题报道。努力营造“广播有声音、电视有画面”的合疗宣传氛围,全方位的宣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

4.民政、计生、残联等部门要按照政府《黄陵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试行)》(黄政发[*]2号)文件有关规定,落实好五保户、特困户、残疾户、双女结扎户、独女户等特殊群体的救助优抚政策,帮助他们解决参合资金,使他们能享受到新农合的优越性,同时将参合资金直接打入县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收入专户,并认真登记造册(一式四份县合疗一份、乡镇一份、村组留存一份、部门留存一份),以备省、市检查。

5.纪律监察部门要对本年度筹资工作进行监督,对筹资环节中出现的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扣留截用等行为,按照《黄陵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管理责任追究办法》(黄纪发[*]11号文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