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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委编委办公室,德山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组织人事局,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政治部,市直机关事业单位:
为了严肃机构编制纪律,加强财政供养人员工资发放管理,从根本上杜绝"吃空饷"现象,中央编办发出通知,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对“吃空饷”问题开展一次全面的督促检查,并将组成督查组进行重点督查(中央编办发[2005]25号)。为贯彻落实中央编办精神,经研究决定,从现在起,在全市范围内对吃“空饷”问题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和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全市所有财政供养、人员工资由各级财政统发单位。主要清理下列问题:
1、未经组织人事等部门批准,长期不上班、擅自离岗经商办企业、长期在外进修学习及从事其他工作等长期在编不在岗,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的;
2、因调离、辞职、开除等已离开原单位,但未转办或核销编制、行政关系,工资仍在原单位发放领取的;
3、虚报人员,骗取财政统发工资拨款的;
4、已经死亡继续领取工资的;
5、其他形式吃“空饷”的。
二、清查方法和步骤:
1、单位自查。全市各级各部门要结合目前正在开展的清编换证工作,会同组织、编制、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财政等部门,对本部门本单位的编制和实有人员进行逐一核对,查清有无吃“空饷”的情况,对存在的吃“空饷”问题要立即纠正,并填写清查表报送编制部门。在自查过程中,各部门各单位要主动接收群众监督,要把单位在编人员名册、离退休人员名册、工资发放名册、社会养老保险名册等连同编制部门的举报电话一同在单位公告栏内向群众公示。
2、组织督查。为了确保清查工作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各级编制、人事、财政、纪检监察等部门要组成督查组进行重点抽查,加强监督。在清理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欺骗、隐瞒等违纪行为,将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责任;对清理出的问题及纠正结果,将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或通报,以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三、时间安排:
自查工作从本通知发文之日起开始,至12月上旬结束。
市直督查与清编换证工作的督查同步进行。
四、几点要求:
1、此次清查是一次全国性的行动,各级编制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自查和督查工作。各级编制部门要主动向党委政府领导汇报,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取得支持和配合。各级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坚决按照要求搞好本单位的清查工作。
2、认真做好公示工作。各级各部门必须按要求向本单位干部职工公示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清理结果和工资发放情况,要把这项工作当作本单位政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市里也将把是否公示作为一项督查的重点内容进行督查。
3、有关清查表格按一式四份填写(单位留档一份,财政工资发放中心一份,机构编制部门二份)。12月5日前请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和各区县市将自查结果上报到市委编委办公室综合督查科(电话:**)和机构编制二科(**)。各区县市同时须报简要汇报材料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