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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团委、教育局、少工委,市直有关学校:
为进一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和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第五次少代会精神,按照“全队抓基层,全队抓落实”的工作要求,树立和宣传一批新时期我市少先队工作中涌现出来的优秀典型,为全市广大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者树立可亲、可信、可爱、可学的榜样,使少先队更好地服务大局,服务少年儿童健康成长,为构建和谐*作贡献,团市委、市教育局、市少工委决定于今年第二次少代会召开期间,联合评选表彰市“少先队工作先进单位”3个,市“红领巾示范学校”20个,市“十佳少先队辅导员”和市“十佳少先队员”。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条件
1、*市“少年队工作先进单位”
每年度评选表彰一次。评选的基本条件是:①全市少先队年度工作考核总分前四位;②少先队教育信息建设前四位;③参加队报队刊组织的活动前四位;④有省级以上论文获奖或被队报队刊选登文章一篇以上等。
2、*市“红领巾示范学校”
每五年评选表彰一次。评选的基本条件是:
①学校领导重视少先队工作。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落实相关文件精神,提供人员、时间、场所、资金等保障,少先队基础建设力争达到“十有十率”标准。实施《少先队辅导员工作纲要》达到“三个普及”(文本、培训、奖章),富有成效。近几年学校少先队工作在全国、省、市各级各类活动中成绩突出,能起示范作用。
②少先队组织健全。学校、社区建有少先队大、中、小队组织,队干部实行民主选举和轮换制。《队章》学习教育经常普及,队组织形成良好的集体氛围,少先队员在组织里发扬民主、团结友爱、相互尊重、相互帮助,少先队大队部真正成为队员自我管理、学习锻炼、全面提高素质的精神家园和健康成长的摇篮。
③辅导员队伍精干。学校少先队大队、中队配备有专、兼职辅导员,能贯彻中央八部委和市八委局联合[*]2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少先队工作的意见》,落实辅导员相应待遇。志愿辅导员能积极参与学校或社区少先队工作。辅导员认真学习《纲要》,能够按照《纲要》中各年级的教育要求,组织开展各类教育活动,并能经常参加各类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努力成为少先队员的亲密朋友和指导者。
④阵地建设富有特色。学校大队建有队室、鼓号队,并要求队室标准化,鼓号队规范化。社区少先队组织建有社区队部(少儿活动站或俱乐部)、“雏鹰争章”实践基地等。宣传教育阵地多样化,建有红领巾宣传窗、广播站、网站,有条件的建有电视台、少年军校、少年科学院等,农村少先队大队建有农业科技种植、养殖试验基地等,为队员参与实践体验提供重要场所。
⑤活动丰富多彩、富有成效。实施《纳要》,“雏鹰争章”活动深入推进,少先队员参加“雏争章”活动率达100%。开展“彩色旅程实践体验”、“民族精神代代传”、“社会主义荣辱观”等主题教育活动,成效明显。升旗仪式、入队仪式、主题队会、少先队检阅等仪式和组织教育活动经常普及。“手拉手”、“少年儿童平安行动”、“少年军校”、“少先队社区小队”、节约资源“四个一”科技创新等少先队品牌活动和重点工作开展广泛深入并形成特色,在当地有较大的影响。少先队员在队活动中经受教育,得到锻炼,取得进步。
⑥少先队工作制度完善。学校少先队有发扬民主、自我管理的代表大会制度;有负责日常工作的大、中队长联席会议制度、队理论研究制度和研究成果;有激励队集体和队员争先创优的评比表彰制度,颁发校级“雏鹰奖章”机制健全;有完整的大、中队活动日志等。社区少先队凝聚社会力量,形成社会联动的社会少先队工作会议制度。各种制度成为规范和保障队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保证。
⑦少先队信息工作突出。和上级少工委及时、迅速上报省少先队工作平台,各类少先队信息,一年不少于12条;在全国和省级以上报刊登载当进少先队活动文章每年1篇以上;在市级新闻媒体上报道当地少先队工作每年2条以上;在县级新闻媒体上报道当地少先队工作每年10条以上;积极订阅、使用全国队报、队刊(包括中国儿童报、中国少年报、中国中学生报、《辅导员》杂志、《少先队活动》杂志、《少先队小干部》杂志。
3、第二届*市“十佳少先队辅导员”
凡经团教正式聘请的各级少先队总辅导员、学校(社区)专、兼职少先队大、中队辅导员,担任少先队辅导员工作满3年以上者,均可参加评选。具体条件为:
①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和高尚的品德,自觉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遵循少先队辅导员“五者”(引领者、组织者、服务者、维护者、营造者)要求,热爱少年儿童,热爱少先队工作。
②以科学发展观指导自己的工作,具有正确的儿童观。切实了解少年儿童的需求和愿望,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深入实际的工作作风,组织开展富有成效的少先队教育活动,深受少年儿童的欢迎和爱戴。
③比较全面地贯彻“全队抓基层,全队抓落实”的要求,认真实施《少先队辅导员工作纲要》,并取得实际效果。努力掌握现代教育理论和方法,积极参与少先队教育科研活动,近两年至少有1篇或获奖;在有益于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工作中有创新、有建树,成绩显着。
④近年来受过不少于两次县级以上团队组织和教育行政部门的表彰或奖励;所在单位少先队工作获得过上级的表彰。
4、第二届*市“十佳少先队员”
市“十佳少先队员”是我市少年儿童的崇高荣誉。现为6-14周岁的少先队员,具有以下基本条件:热爱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勤奋学习,勇于实践,团结友爱,健康向上,具有优良的道德素质和行为习惯;热爱少先队组织,积极参加少先队活动,并获得过市级以上的“雏鹰奖章”,在当地少先队员中有较强的影响力。
在具备以上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同时在以下十个方面的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或感人事迹,均可参加评选。十个方面具体要求如下:
①勤奋好学,勇于实践。爱读书报,求知欲强,善于思考,具有正确的学习态度和学习方法,各门功课成绩优良;积极参加形式多样的课外学习实践活动。
②团结友爱,乐于助人。交往大方,文明有礼,关爱集体,团结同伴,诚恳相待,善于合作,在“手拉手”互助活动中热情积极,表现突出。
③勇敢坚强,不怕困难。自强自立,意志坚定,热爱生活,具有积极的人生态度,不怕挫折失败,勇于战胜困难,遇到危险能自护自救,事迹感人。
④孝敬长辈,懂得感恩。讲公德,懂礼貌,尊敬师长,文明待人,孝顺父母,关爱亲人,热心帮助老年人,积极弘扬优良的传统美德。
⑤热爱劳动,勤劳俭朴。自理能力强,会科学安排生活,节俭学当家;掌握一定的劳动技能,珍惜劳动成果.,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家里的事情帮着做,公益劳动争先做。
⑥崇尚科学,勇于创造。从小爱科学,亲近大自然,善于独立思考,具有创新精神;动手动脑,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在各级少先队科技活动中,成绩突出。
⑦积极锻炼,强身健体。坚持体育锻炼,爱好各项健身活动,养成文明的生活习惯,具有健康的体魄;积极参加各级各类体育竞赛活动,成绩突出。
⑧热爱艺术,陶冶情操。从小爱好艺术,刻苦学习训练,技艺精湛,有较高的艺术修养;积极参加各种少儿文化艺术活动和各类艺术比赛活动,表现突出。
⑨诚实守信,遵纪守法。为人诚恳,待人谦逊,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具有优秀的道德品质和文明修养,在老师和同伴心目中有较高的诚信度,或有典型的事例在当地有较大的影响。
⑩保护环境,节约资源。自觉学习环保知识,积极参加节约资源“四个一”和“手拉手:地球村”等各项环保实践活动,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表现突出。
二、组织领导机构
此次评选由团市委、市教育局、市少工委主办。
三、评选办法和程序
1、逐层推荐。为引导基层团队组织广泛参与评选活动,各地要采取层层推报的方式,在征得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的同意后,由基层团队组织逐层推荐候选人至县级少工委。
2、县级初评。在基层推荐的基础上,各级团委、教育局、少工委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基层推荐的候选人进行初评。
3、市级复评。团市委、市教育局、市少工委评委会,进行综合联评公示。
*市第二次少代会召开期间,团市委、市教育局、市少工委联合进行颁奖。
四、评选工作要求
1、本次评选活动牵涉面广、社会影响大,各级团委、教育局、少工委及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协调,认真组织,并将此次评选活动作为向社会各界展示少先队工作的良好契机,作为对广大少先队工作者和少先队员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的一种有效形式。
2、各地推荐候选人应该采取实事求是、择优推选的原则,依据评选条件,严格审核,积极推荐。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认真调查、考核的基础上确保质量。每名候选人要经其所在单位的正式推荐,各级团委、教育行政部门、少工委要认真负责地做好考察、申报工作,确保评选、表彰活动圆满成功。
3、各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材料,要严格按照文件所附推荐登记表的要求上报,主要包括:*市“少先队工作先进单位”和“*市红领巾示范学校”,推荐登记表一式1份,附4000字左右典型总结材料一式1份;“双十佳候选人”推荐登记表一式1份;两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3张,七寸彩色工作照或活动照2张;3000字以内的候选人主要事迹材料和500字左右的事迹简介各10份,1张录入文字材料和照片的软盘。候选人事迹材料要采取通讯体裁,材料需本人签字。所有上报材料都需所在单位审核盖章,上一级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团委、教育局、少工委复审盖章,方为有效。
4、所有先进申报材料也务必于7月5日前上交市少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