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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战略进一步加强东北地区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2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和《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辽委办发[*]37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人才队伍建设,为振兴老工业基地、建设“大*”提供人才保证,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更新人才观念,创新体制机制,促进人才资源向人才资本转化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必须坚持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为先导,大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积极打造和谐人才环境,为人才活力竞相迸发创造良好条件。
一是要引导干部群众树立科学的人才观。要进一步更新人才观念,树立科学人才观,以观念创新推动工作创新,以科学人才观引领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的全面发展。要大力宣传人才政策、人才工作先进经验和各类人才典型,努力在全市形成人人尊重人才、人人关心人才、人人竞相成才的良好氛围。要通过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领导干部充分认识人才在振兴老工业基地各项事业中的关键性作用,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真正把人才战略作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战略来考虑;牢固树立人人都能成才的观念,不唯学历、不唯职称、不唯资历、不唯身份,把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作为衡量人才、使用人才的主要标准,不拘一格选人才;牢固树立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观念,实现人才柔性流动;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遵循人才成长规律,挖掘人才潜力,鼓励人人做贡献;牢固树立整体推进人才资源开发的观念,推动各类人才队伍协调发展。
二是要加快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创新。
围绕完善新形势下人才工作运行机制,加大人才管理体制和用人制度改革力度,着力创新六个机制。一要创新人才培养机制。结合制定“十一五”人才规划,研究制定新一轮人才培养规划,统筹推进人才培养工作。进一步加快人才外训基地建设,不断拓宽人才境外培训渠道;积极推动在*理工大学、*海事大学、东北财经大学等在连高校建立工程技术、航运交通、经济管理、公务员和IT产业等8个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培训基地工作,加速培养造就一大批我市急需的各类高素质人才。二要创新人才评价机制。研究制定和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抓紧提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与任期目标考核相结合的企业领导人员考核评价办法,制定社会和业内认可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指标体系,建立以业务知识为基础、以工作业绩为重点、注重职业道德和职业技能水平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三要创新人才选拔任用机制。建立完善开放的选人用人制度,按需设岗、以才定岗、以岗选才、量才适用,以深化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任期制改革为重点,建立和完善党政领导职位和领导人才资源的优化配置机制;加快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由组织配置向市场配置转变,研究制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实施办法;在全面推行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制的基础上,完善竞争择优、双向选择与岗位聘任相结合的选人用人方式。四要创新人才合理流动机制。研究制定推动“三支队伍”之间、不同所有制之间以及不同地区之间人才流动的政策措施,积极搭建主城区、新城区、卫星城一体化人才服务体系,进一步放活人才、激励队伍、调剂余缺。抓住构建统一开放的区域性人才市场的有利时机,全力提升人才市场服务功能,开展与上海等长江三角洲地区城市间的人才合作,推进人才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逐步建立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的管理协调机制,形成法则统一、信息互通、功能互补、竞争有序的人才大市场。五要创新引才引智机制。根据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加大对紧缺、急需人才的引进力度,通过柔性流动政策和创造最佳生活工作环境,重点引进和吸引航运、造船、石化、装备制造、电子信息及软件等专业技术人才和外向型、复合型经营管理人才到我市工作和创业。充分发挥区位和地缘优势,加强对海外特别是日本、韩国及独联体国家的引才引智工作。加强*外国语学院、*交通大学引进国外智力基地建设,促进引智成果的消化吸收和应用推广。加强*国际人才市场建设。继续办好“海外学子创业周”。充分发挥*市国际人才交流协会和留学人员联谊会等载体的作用,广泛开展国际人才交流合作。六是创新分配激励机制。完善绩效优先的人才分配制度,清理和规范机关津补贴的项目和标准,为分步实施“阳光津贴”创造条件;在继续巩固和深化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文化、新闻出版等行业分配制度改革成果的基础上,重点抓好教育等行业的分配制度改革;坚持短期激励与中长期激励相结合,以考评为基础,与岗位责任、风险和业绩相挂钩,在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大力推行年薪制,试行期权、期股和补充养老保险等制度,逐步使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薪酬水平与市场接轨;研究建立人才奖励体系,制定出台*市杰出人才奖励办法。
三、坚持事业聚才,积极为各类人才施展才华搭建创业平台
充分发挥产业和项目对人才的吸附效应,探索项目招标、投标与人才凝聚相结合的办法,使新项目不仅成为经济的增长点,同时成为优秀人才的集聚点。对我市经国家批准的建设项目,要根据项目特点划分不同的产业类型,按照产业发展和项目建设、投产、使用各阶段的不同需求,分析人才需求、论证人才支持,提高人才培养引进的针对性;对国家和省今后陆续投放的新建项目,要做好人才需求情况调研和论证,以我市两大人才储备基地、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流动站等为载体,超前储备和引进人才,为申请项目提供人才保证。要落实好中央关于在相关经费支出中保证项目管理等对人才培养与引进支出的要求,进一步加大人才投入,增强项目对人才的吸附作用。
积极争取国家和省有关部门的支持,加快软件园、“双D港”、民营科技创业中心等基地建设,加快提升*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综合创新能力。充分利用国家给予的优惠政策,扶持*理工大学加强国家级大学科技创业园建设,支持*海事大学等高校创建国家级大学科技创业园,继续办好*海外学子创业园,提升产业孵化功能,完善以技术和人才为核心的支撑和服务体系。努力做好工作,为在我市建立国家重点实验室、军工科研基地和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创造条件。推动产学研一体化,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抓住国家在部分大型企业建立研发中心的有利时机,选择一批我市大型骨干企业通过科研项目对接等方式,与科研实力强的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进行“强强联合”,组建联合研发中心,建立一批博士后科研基地及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培育企业自主开发能力,增强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开展“院士、专家智力服务在基层”活动,重点为“一个中心、四个基地”所涉及的相关产业和“北三市”、长海县提供战略谋划、建议咨询和技术攻关等方面的服务,促进现有科技资源与基层实际需求的有效对接。
积极申请国家创新基金等新增经费。做好科技创新项目筛选上报工作,争取有更多项目列入国家“863”、“973”、“星火计划”、“火炬计划”等科技计划。认真落实国家有关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财税优惠政策
四、以提高执政能力为重点,加强党政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落实《*市*~2008年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以提高素质、优化结构、改进作风、增强功能为重点,选好配强各级党政领导班子,依据班子建设需要和干部成长规律做好补充调整工作。坚持用人标准,拓宽选人视野,有针对性地从国有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以及优秀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优秀人才中选拔具有社会服务意识、公共行政能力和通晓国际规则等方面的优秀人才,充实到各级领导班子。继续加强后备干部培养和推进干部交流任职工作。根据中央加强东北地区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统一部署,做好区市县领导干部到发达地区交流任职的试点工作和选调优秀干部进行跨省交流的对接准备工作;鼓励和支持优秀年轻干部到省内经济落后、条件艰苦地区交流任职。
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力度,制定下发《关于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和《*~2010年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大力推行能力型实用型培训,推动干部教育培训由知识传播为主向能力培养为主的转变。进一步完善干部教育培训考评机制和育用结合的激励约束机制,建立教育培训质量评估体系,提高教育培训工作的实效性和针对性。扎实开展全市公务员公共管理硕士(MPA)核心课程和外语应用能力培训,力争到2007年对全市45周岁以下公务员普遍轮训一遍。抓住中央开展振兴东北地区老工业基地专题培训、“公务员对口培训”及选派干部到中央、国家机关和东南沿海地区挂职锻炼等活动的机遇,制定纳入中央对口培训、锻炼的方案,并做好对接和准备工作。
五、以提高战略决策和市场开拓能力为核心,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
积极推行企业人才资源优先配置战略,培育和发展企业家市场,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和政策杠杆,加快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配置市场化进程,把优秀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配置到优势产业和国有企业,以人才资源的优化配置促进企业的改组改制和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广泛推行企业内部竞争上岗、社会公开招聘和人才市场选聘等企业经营管理者选拔方式。进一步扩大选拔视野,面向国内外和社会公开选拔一批经营管理者,从“三资”企业选聘一批经过市场磨练成长起来的优秀企业家到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任职。建立企业人才库,选拔和储备一批高层次经营管理后备人才。
着眼于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和发展支柱骨干产业的需要,建立适应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特点的培养方式。对市属支柱骨干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情况进行摸底,制定切实可行的培训计划;为中省直在连骨干企业开展经营管理者培训工作创造有利条件和必要的支持。申请增加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浦东干部学院、国家会计学院和高等学校等国家级培训基地对我市企业经营管理者的培训名额,做好参加国家和辽宁省组织的“企业家境外培训工程”人员的推荐和选派工作。邀请由中央组织的国内外经济管理、财政金融、外经外贸、国际政治等方面的著名专家到我市举办专题讲座。
六、以知识更新和提高创新能力为核心,加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大力实施学科带头人队伍建设工程,抓好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工作。对我市“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高等学校创新团队计划”实施工作进行总结,做好与国家、省实施“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计划”的对接和申报工作,借助中央“东北之春”人才培养计划,加快培养造就一批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及创新能力的高级专家、企业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及科技骨干。设立*市科学技术基金,加大对青年学术带头人科研工作的支持力度,每年专项资金投入不少于300万元。加强青年科技工作者队伍建设,不断完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奖励制度。定期举办“科技论坛”、“学术年会”,广泛开展学术交流活动,不断增强学术氛围。
围绕“一个中心、四个基地”建设和产业集群发展,借助国家围绕解决东北地区老工业基地振兴中的重大技术问题举办的专业技术人才高级研修班,有针对性地培养专门人才。研究制定我市重点产业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培训工作方案,积极筹建*市科技人才海外培训基地,借助国家实施“东北地区人才培养特别计划”和“高校领导赴海外培训”项目,选拔一批航运、石化、电子信息以及装备制造等支柱产业的专业技术人才出国培训。
鼓励和支持在连高校和科研院所利用国家实施“985工程”二期、“‘十五’211工程”和“研究生教育创新工程”向东北地区高校实行政策倾斜,以及允许适当扩大办学自主权的契机,加强重点学科和专业建设;根据“一个中心、四个基地”建设的需要,调整学科专业设置,恢复和加强近年逐渐萎缩的各类制造业专业。对特殊行业和紧缺专业所需人才实行定向招生、定向培养,推进高等教育与市场需求的有效对接。探索建立高校毕业生储备制度,依托我市大型国有企业、科研单位和农业产业化重点项目,申请设立大学毕业生实习或创业基地。
七、以推动企业调整改造和促进产业升级为目标,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大力实施高技能人才振兴工程,进一步改革职业教育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调动行业、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力量举办职业教育的积极性,形成政府主导、依靠企业、充分发挥行业作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多元化办学格局。争取国家及省有关部门的支持,加大投入力度,重点建设一批能够培养高技能人才的职业技术教育院校、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培训中心,抓紧建设IT、模具、石化、汽车技术、船舶航运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积极试行由高级技工学校招收技工学校和其他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优秀中级工毕业生直接培养高级工,技师学院招收高级技工学校和高等职业学院优秀高级工毕业生直接培养技师的做法。大力拓展境外培训渠道,积极申报参加由国家有关部门组织的高技能人才境外短、中、长期培训。充分发挥企业培训人才的主体作用,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做好职业教育培训费用列支成本以及企业、个人对职业教育资助和捐赠的有关税收优惠政策,调动企业和社会力量自主培养高技能人才的积极性。抓紧落实劳动就业准入制度,全面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研究制定职业教育经费管理办法,为高技能人才培养提供法律和制度保证。研究制定向高技能人才倾斜的政策,对生产一线技术复杂和操作性强的工种,用人单位可结合本单位生产岗位的实际需要,按照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相关规定适当调整培训、考核内容;对有突出贡献的技术骨干,可突破资历限定,破格参加技师、高级技师考评,特别优秀者可越级考评;积极开展向高技能人才、装备制造业后备技术工人倾斜的就业培训工作,对所有参加就业培训者实行免费培训。开展形式多样的技术能手评奖和技能竞赛活动,树立并大力表彰先进典型,对做出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实行政策津贴、企业津贴制度,提高高技能人才的待遇水平和社会地位。
进一步加强农村实用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认真组织实施“绿色证书工程”、“青年农民科技培训工程”,加大以农村实用人才为重点的农民培训力度。配合中央实施“蓝色证书”工程,做好争取我市成为振兴东北地区农村中小企业人才培训工作试点城市的工作。积极与中央实施“阳光工程”对接,研究提出农民向非农产业转移的指导性意见和措施,加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力度,拓宽到非农产业就业渠道。借助中央的倾斜政策,积极组织农村党员干部尤其是年轻干部参加现代远程教育,加快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基地和基层文化场所及设施建设,大力开展农村党员基层干部实用技术和市场经济知识培训。结合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创业富民”活动,做好从市和区市县机关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乡镇、村挂职锻炼工作,不断改善基层人才队伍结构。
八、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切实把人才队伍建设任务落到实处
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推动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取得新发展。要坚持振兴老工业基地战略与人才强市战略相结合,围绕振兴老工业基地的战略部署谋划人才工作,做好“十一五”人才规划,切实把人才资源开发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坚持贯彻落实中央《实施意见》与贯彻落实我市加强人才工作意见相结合,大胆实践创新,把中央的新精神、新要求充分体现在各项工作之中,进一步提高我市人才工作水平;坚持推动我市人才队伍建设与服务辽宁、服务东北相结合,树立大局意识,发挥我市在教育资源和经济发展等方面的比较优势,为推动区域性人才资源开发一体化进程作出积极贡献;坚持自身努力与争取中央支持相结合,破除“等靠要”思想,强化靠改革开放、靠市场机制、靠自力更生、靠艰苦奋斗实现振兴的意识,坚定不移地走人才兴企、人才兴业、人才强市之路。
二要积极主动、抓住机遇,用足用好中央的各项倾斜政策和扶持措施。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抓住中央对东北地区人才工作给予支持和扶持的机遇,认真做好人才工作,以争取和赢得中央及省有关部门的支持。要认真研究中央《实施意见》的各项具体政策,按照部门和业务对口原则,加强与中央及省有关部门的联系和沟通,能争取的努力争取,能承担的积极承担,能落实的抓好落实。对中央和省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制定的意见和已经明确的倾斜政策和扶持措施,积极搞好配套对接、用足用好。
三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保证各项工作有效落实。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作为党政领导班子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增强“一把手”抓“第一资源”的责任意识,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提高人才资源开发的整体效益。各级组织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协调各方的作用,协调有关部门抓紧研究制定推进人才队伍建设的具体政策办法,做好任务的分解落实和指导检查;相关部门要积极参与、加强配合,形成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