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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运法律知识竞赛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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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运法律知识竞赛通知

各市、县(市、区)文广新局、广播电视台(集团):

司法部、国务院新闻办、国家体育总局、北京奥委会、全国普法办在全国组织开展“百家网站奥运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活动。根据省普法办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广电系统开展“百家网站奥运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活动,请认真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广泛发动,精心组织,采取有效措施,积极主动地加入到活动中来,为2008年第29届奥运会在北京成功举办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要充分利用自身的网络系统,积极组织职工干部广泛参与本次竞赛活动,广泛宣传与奥运相关的法律法规。

三、本次活动于**年8月下旬开始,9月下旬结束,具体答题时间请及时关注“中国普法网”和“钱塘法治”网。答题内容请登陆“钱塘法治”网或“中国普法网”下载。

四、本次活动将列为各单位年度普法工作的考核内容,省普法办将对组织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彰。

五、请于9月30日前将本单位参加活动的简要情况,报省局执法指导监督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