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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自治县卫生局,洋浦社会发展局,厅直有关单位,海口市中医院,海口市中医药学校及各有关单位:
根据*年度全国医师资格考试工作日程安排,结合我省实际,经研究,定于*年7月上旬举行我省中医类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临床实践技能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考核时间:*年7月5-7日。
二、考试考核地址:海口市海甸岛沿江二西路海口市中医药学校内。
三、考试考核承办单位:省中医院、海口市中医院、海口市中医药学校。
省中医院、海口市中医院负责中医类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临床实践技能考生考核工作;海口市中医药学校负责考场的考务工作。
四、考试考核范围
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师认证中心统一命题考试考核,内容、程序、方法按《中医、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大纲》各项规定实施。
五、有关要求
(一)省中医院、海口市中医院两考核单位的临床实践技能考核组,要在实践技能考核前一天与海口市中医药学校共同布置考务各项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法执考。
(二)各市县卫生局及有关单位在给考生下发准考证时,要告知考生准考证上确定的具体考试时间、考试(核)地址,按时参加考试。
(三)考核工作结束后,各考核单位务必于*年7月15日前将考生的临床实践技能考试成绩及有关统计报表,分别报送省卫生厅中医处、省执业医师资格考点办公室,以便汇总上报。
(四)执业(助理)医师考试是贯彻《执业医师法》,依法行政的一项非常严肃的工作,各考核单位的考官及考务工作人员,要以认真负责的精神,严格执行有关纪律规定,凡发现违法违规者,将通报全省,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省卫生厅中医处
联系电话:
2.省执业医师资格考点办公室
联系电话:
3.海口市中医药学校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