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中小学招生通知

前言:本站为你精心整理了中小学招生通知范文,希望能为你的创作提供参考价值,我们的客服老师可以帮助你提供个性化的参考范文,欢迎咨询。

中小学招生通知

局属各中小学、民办学校:

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积极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认真贯彻落实**省中小学素质教育工作会精神,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大力推进素质教育的意见》(鲁政发〔**〕7号)、**市教育局《关于2008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就2008年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一年级招生工作

根据《义务教育法》的规定,2008年我区小学入学年龄为6周岁(2002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各类残疾儿童入学年龄为7─9周岁。

1.公办小学继续实行划片入学,各小学要按照由区教体局确定的服务区范围和开班计划(见附件3)进行招生。小学新生报名,家长须同时持公安部门核发的儿童随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同户、同住的户籍卡(本)和与户籍情况一致的住房产权人的房产证(房卡)以及《入学欢迎卡》到所在服务区的小学报名。学校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为鉴定是否弱智儿童的面试除外)。

2.公办小学统一报名时间为7月12日、13日(星期六、日)两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6月20日,各小学要按照区教体局的统一要求,在服务区范围内广泛张贴入学公告。入学公告要说明招生的年龄、时间、办法、要求和服务区范围以及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报名的时间、办法和要求。

3.7月14日各校将新生报名单(一式两份并盖章)报教育科,经审批后,于7月27日(星期日)张榜公布新生名单,并向家长送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4.四流南路第二小学招生时间为7月7日至22日,新生报名单于7月23日报教育科,经审批后,7月27日公布,并向家长送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各小学要切实做好盲、聋、弱智三类残疾儿童的入学摸底工作,并将结果于6月20日(星期五)报教育科,四南二小要按照摸底学生名单,逐生做好招生和入学安置工作。各校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要继续组建一支送教上门的教育训练队伍,提供“零拒绝”教育服务。

5.改制、民办小学提前招生。育新小学、私立大路小学须将招生方案报区教体局审批后,方可向社会公布、实施。被录取的学生由学校出具《录取通知书》(一式两份),家长持《录取通知书》(两份)于7月13日(星期日)前到户口所在地所属服务区公办小学盖章,一份留公办小学备案,一份交回育新、大路小学归档。学校不得以考试、面试的方式择优选拔新生。

6.今年秋季我区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入学,由家长于7月14日备齐相关材料及证件(监护人在青工作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暂住证、原籍户口、有自有住所或办理正式租住手续一年以上),按照居住地就近到杭州路小学或人民路第三小学、洛阳路第一小学三所学校中的其中一所登记。登记结束后,由区教体局根据有关规定统一安排学生就近入学。

二、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

根据市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二○○八年我区小学毕业生继续实行相对就近升入初中的办法,将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进行。各公办、民办中学不得举行与招生、入学相关的考试、选拔,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学校均须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录取。

㈠毕业考试

1.小学毕业考试是水平考试,命题按照课程改革的要求进行。各学科要严格按照课程标准命题,做到难易适度,份量适中。各学校要强化教育教学工作的常规管理,不断完善对教学质量的监控机制。区教体局将对学校监考、阅卷和试卷分析等进行审查、监督、分析评估和反馈。

2.小学毕业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英语考试方式除听力测试外,另外增加口语测试项目,安排在十六周(6月9日—6月13日)进行。

3.小学毕业考试时间为6月27日(星期五),上午8:00─9:30考数学,10:00─10:40考英语,下午14:00─16:00考语文。

小学毕业生除语文、数学、英语集中考试外,信息技术考核安排在十四周(5月26日—5月28日),思品、社会、自然、音乐、体育、美术、劳动等学科的考试或考查由学校安排在十七周(6月16—6月20日)随堂进行,由任课教师给予全面科学地评价。

4.各校要采取措施,保证所有小学毕业生都参加毕业考试。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考试的,须由学生家长写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由毕业学校上报区教体局审查批准。

5.小学毕业考试阅卷时间为6月28日,各学校务必将毕业生考试成绩和毕业综合评语于7月4日(星期五)前录入学籍管理系统(录入到六年级第二学期位置),全面完成六年级学籍信息录入工作;同时,要确保小学期间其它各学期考试成绩和评语填写完整、准确。毕业考试工作总结和教学质量分析报告于7月9日(星期三)前分别报区教体局教育科和教研室。

6.各学校要对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德、智、体诸方面进行素质发展水平综合评定。凡操行评定合格、各科成绩达到及格标准的,准予毕业,由学校发给毕业证书。毕业考试有不及格科目者,准予补考一次;经补考语文、数学有一科不及格者,由学校发给初等义务教育结业证书,结业学生名单于7月1日上报区教体局。义务教育阶段不实行留级制度,结业学生也直接升初中学习。

7.今年的小学毕业考试准考证不再由区教体局统一制作,由各校按照区教体局提供的样表自行印制(见附件13),仅用于毕业考试。

㈡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办法与程序

1.根据《义务教育法》按地域相对“就近入学”的要求和教育部关于“义务教育阶段不设重点学校、重点班”的要求,根据我区小学毕业生人数和中学招生计划(见附件3),把区内各小学划分为南、中、北三个学区片(见附件4),进行电脑派位,小学毕业生在学区片内相对就近升入初中。

2.5月13日,小学毕业生在毕业学校填写《**区初中入学报名单》(见附件12)。每生需按自己意愿的先后顺序将本片内所有中学依次填报为初中入学志愿,不得跨报两个片或两片以上的中学,否则报名无效。未将片内中学全部填报的学生,若未被志愿学校录取,则由电脑分派到学位未满的学校。

3.5月14、15日,各小学将小学毕业生志愿输入“**市市内四区小学升初中联网报名系统”,各校要严格按照填报时间进行录入,过期将不能录入志愿,确保准确无误后,于5月22日向区教体局教育科报送打印稿一份,加盖学校公章。

4.7月6日我局举行初中学校电脑派位。每学区片根据由区教体局确定的中学招生计划,先录取各中学第一志愿学生。当第一志愿报名人数大于该中学招生数时,则通过电脑派位从中随机录满为止。经电脑派位后未被第一志愿学校录取的学生自动进入下一个志愿。当第一志愿报名人数少于该中学招生数时,就为该中学录取,不再派到下面志愿的学校;该校差额部分则从第二志愿报该校的学生中派位录取。依此类推,直至完成录取工作。

电脑派位结束后,现场立即打印各中学录取新生名单,分别发到各中小学。

5.电脑派位结束后,各小学公布毕业生录取去向。7月13日各中学张榜公布初中新生名单,并对录取学生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到学校看榜领取录取通知书的要由学生或家长签收,不能到学校领取的,学校要确保将录取通知书送达给学生或家长。各学校要做好重要招生材料的保管工作,对招生期间的所有纸质材料均须归类,存档备查。

㈢有关政策规定

1.跨区、片调拨。市内四区因家庭住址变动(超过4公里或乘公交车8站)而要求跨区、片就读的小学六年级学生,在就读学校参加小学毕业考试,如需回户籍所在区、片就读,由学生家长于5月19日、20日向现就读小学提出书面申请(见附件10),经学校审查其相关证明材料合格后,于5月22日到区教体局审批。符合条件,申请在**区内跨片、从外区跨入我区调拨的,由区教体局统一调拨至户籍所在地非热点公办初中就读。符合条件,申请跨市南、市北、李沧就读的,由区教体局将符合条件的统一报学生户籍所在区教体局,由户籍所在区教体局安排在户籍所在地非热点公办初中就读。(见附件9)

2.外地回青考生。在其它区市或外地市小学就读,需回市内四区就读初中的学生,原则上在现就读小学毕业后,持小学毕业证书及户籍证明,于新学期开学前两周内到户籍所在区教体局申请初中入学。若学生要参与改制、民办初中学校派位录取,需于5月23日—5月30日向户籍所在区教体局提出申请,由区教体局审核同意后,通过小学升初中联网报名系统提供报名单,持户口簿和报名单到相关学校报名。

3.特长生、特长班招生。2008年市、区均不再批准设立新的义务教育阶段特色班、特色校。公办学校体育、艺术类特长生、特长班招生按照青教办字〔2008〕7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学特长班、特长生招生工作的通知》进行,特长生须是市内四区在籍、在校就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生,符合报考普通初中的基本条件。初中学校之间特长生、特长班均不可兼报。各校不得以招收特长生为名对有关学生进行任何学科类的考试或测试,不得招收其他类别的特长生,不得拒绝符合本校报名条件的学生报名。

区属各初中学校面向**区继续招收特长生,各校根据办学特色的要求,招收体育、艺术类特长生。招生人数平均每班不超过2人。**41中美术班继续面向**区招生。(具体要求见附件5)

市直属改制学校(育才中学、志成中学)继续面向市内四区招收特长生,市直属16中面向我区招收特长生。(招生计划见附件2)

**39中艺术班继续面向市内四区招生。根据**年的文件规定,2008年**少儿艺校毕业生需达到39中统一组织的专业测试要求后,方可继续直升**39中艺术班;未达到要求的学生,调拨至到户籍所在区,由区教体局安排初中学校就读。

4.改制学校招生。改制初中学校招生工作由所属的教育行政部门管理。市教育局直属改制学校继续面向市内四区招生,其他区市改制学校面向本行政区域招生。**求真中学继续面向**区招生,报名时间5月31日至6月12日。如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通过电脑派位方式录取。学生只准在一所改制学校报名。申请到改制学校入学的学生,除随毕业学校填写《**区初中入学报名单》外,持户口簿、“**市市内四区初中招生报名单”和《**区小学生素质发展指导手册》到改制学校自愿报名。凡有违反规定报名的,一经查出,将取消其改制学校的录取资格。改制学校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面试、笔试,不得择优。未被改制学校录取的学生,随原毕业学校参加电脑派位或报其他民办学校。

改制学校中**育才中学、**志成实验中学由市教育局直接管理,继续面向市内四区招生,报名时间为5月31日、6月1日(星期六、星期日)。

5.民办学校招生。市内四区区属民办学校第一阶段招生报名可面向市内四区,第一阶段招生不足的,只能面向学校所在行政区招生。2008年民办学校第一阶段招生时间为5月31日至6月12日(改制学校、民办学校同时进行,学生不得兼报),第二阶段为6月14日至6月22日,6月23日报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通过电脑派位方式录取,不得择优录取新生。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随原毕业学校参加本学区的电脑派位。

6.改制学校、民办学校、公办学校特长生、特长班报名,必须通过“**市市内四区小学升初中联网报名系统”进行,并通过该系统为每一名报名学生打印一份报名信息核对表。

需要报名的学生,向所在小学申请“**市市内四区初中招生报名单”(由毕业小学打印,不再采用“小学毕业考试准考证存根”),加盖学校公章。5月15日,各小学统一发放“**市市内四区初中招生报名单”。学生持报名单到相关初中学校报名。报名单由接受报名的初中学校留存,不管录取与否,均不再退还给学生。家长可向毕业小学申请打印或复印多份,但学生在同一时段内只能报一所初中学校。

已被初中学校录取的特长生不再参加民办学校、改制学校和公办学校普通班的录取;已被民办学校、改制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公办学校的录取。

各小学要充分尊重学生家长的选择,不得采取任何的限制和歧视行为,更不得扣留有关的报名材料。各初中学校要妥善保管好小学毕业生的报名材料,不得招收无报名材料的小学毕业生。

7.地处我区的市教育局直属公办初中学校**16中,其普通班招生计划纳入我区招生范围,招生政策与我区公办初中学校的招生政策相同。

8.**盲校各学段均面向全市招生;**中心聋校的小学、初中部面向市内四区招生,高中面向全市招生。各中学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少年随班就读。

9.电脑派位结束后均不再重新调拨,各公办中学不得接收“择校生”,继续执行初一新生一年内不予办理市内转学手续规定(符合学籍管理规定正常转学者除外)。

10.身体有残疾的学生凭市残联核发的残疾证,由本人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审核盖章后,将残疾证复印件和《小学升初中残疾学生就近入学申请表》(见附件11),上报区教体局。经区教体局审核批准后,可不参加电脑派位,由区教体局照顾就近安排到非改制公办学校就读。

三、有关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招生、毕业工作涉及千家万户,政策性强,是社会关注的热点。区教体局领导高度重视中小学招生工作,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见附件1),认真研究、制定相关政策,组织开展好招生入学各项工作。各学校一定要从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成立招生、毕业工作领导小组,分工明确,各负其责,确保我区今年的招生、毕业工作圆满完成。

2.均衡发展,依法招生。坚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各中小学要进一步规范招生和办学行为,确保适龄儿童按时入学,切实维护中小学生的合法权益。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就近、免试入学”。不得以创办特色学校为名举办重点校、不得以开展实验研究、办特色班为名举办快慢班。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中学不超过50人。严格执行市教育局《学籍建议书制度》,收到学籍建议书的学校,原则上不再接收学生转学或借读。已经开展小班化教学试点的学校应继续坚持做好试点工作。

3.加强宣传,阳光招生。为了让家长和学生进一步了解初中、走进初中,我局定于5月10日举行初中招生咨询大集活动,5月11日举行初中学校开放日活动。区教体局将通过咨询热线83750001、**政务网、**教育信息网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招生入学相关工作信息,努力为家长和社会提供优质的服务。各学校不得擅自在公共媒体招生广告或向社会散发宣传材料。确需的,须报教体局审批。

各学校也要认真、负责地做好招生宣传工作,向家长和学生宣传**市和区教体局制定的中小学招生工作的政策、实施意见及配套措施;面向我区招生的各类学校的招生信息;经区教体局批准的特长生招生学校的招收专业、招生名额、报名条件、录取办法等;各类学校办学的基本情况和收费标准等。

4.要高度关注弱势群体教育,切实解决好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入学问题。严格执行《**市教育局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普通教育工作暂行办法》(青教通字〔**〕87号)的有关要求。

5.民办学校享有与同级同类公办学校同等的招生权。民办学校要严格执行市、区关于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政策。招生办法须向区教体局申报、经审核并向社会公布后方可实施。所有招生广告和招生简章以及通过媒体的招生“软广告”均需由区教体局审查后方可。区教体局将根据本行政区域民办学校的办学条件、师资配备情况以及规范办学行为等情况,核准其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加强对民办学校招生计划的管理和招生行为的监督。

6.做好新生入学教育工作。开学前,学校要向家长宣传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有关精神,提高家长参与课改的意识。积极研究、开展幼小、中小衔接工作,指导家长对新生进行入学准备教育,促使学生能够尽快适应新的学校生活,促进学生的可持续发展。假期中,各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举办以新生为对象的各种收费性辅导班。

7.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籍管理工作。各小学于开学后两周内将一年级新生学籍信息录入《**市中小学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各中学要做好初一新生入学报到工作,于开学后两周内上报未报到学生名单。坚决杜绝辍学或其他违反学籍管理规定的现象发生。

8.各学校要严于律已,秉公办事,坚持严谨的工作态度,不折不扣地执行政策,严密组织工作。要增加招生和毕业工作的透明度,做到政策公开、办法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小学毕业升初中电脑派位,区教体局将邀请市、区有关部门以及家长、学生、教师代表和公证人员亲临派位现场,参与全程监督。

9.区教体局将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进行督查。在招生过程中,凡以开展教育实验研究为名举办重点班,或拒绝接受本学区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区教体局将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凡以选拔或测试(包括面试和面谈)方式招收录取学生,限制学生及家长自主选报学校,或存在其他违规招生行为的,区教体局将对学校校长等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民办学校在招生过程中,对有以学科化选拔测试和面试方式招收录取学生、不按规定要求向社会公布招生信息、擅自提前招生行为的,区教体局将及时通知其纠正,并可根据其违规及纠正情况对该校第二年招生计划数予以核减。对民办学校自主招生报名、录取等招生过程的督查结果,作为民办学校办学等级评估的重要内容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