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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劳动和谐企业活动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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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劳动和谐企业活动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自《关于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的实施意见》(绍政办发〔〕119号)下发以来,我市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在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确保企业和职工共享发展成果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初步形成了政府主导、工会主推、三方(政府、工会、企业)协作、各方配合、企业和职工积极参与的创建工作格局,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进一步明确创建活动的目标

深化创建工作,是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凝聚企业和职工劳动关系双方力量,为实现“十一五”规划建功立业的良好平台;是实现企业和职工“在共建中共享、共享中共建”目标的有效载体。深化创建工作,就是要紧紧围绕发展和谐劳动关系这一主线,推动企业进一步完善内部规章制度,依法建立和完善协调劳动关系的制度机制,扎实解决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特别是工资收入、安全生产、社会保障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推动企业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促进企业提高经济效益,保障职工权益,履行社会责任,形成企业关爱职工、职工热爱企业的局面,促进企业又好又快发展。

积极开展*市级、县(市、区)级、镇乡(街道、系统)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工作,力争到2009年底,创建活动在已建工会企业的覆盖面达到80%;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达标率达到40%。其中:*年分别达到50%和10%;2008年分别达到60%和30%。

二、突出重点,进一步把握创建活动的原则

建设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是一个不断深化发展的过程。创建活动必须结合当前实际,注意把握好“坚持标准、突出重点、解决问题”的原则。

要坚持标准,推动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标准转化成用人单位的制度安排。把创建活动作为整合资源、化解矛盾、推动工作的重要载体,坚持广泛发动、普遍参与,重在不断提高劳动关系和谐程度。

要突出重点,切实保障职工的劳动经济利益和民主权利,努力解决广大职工关心的工资分配、保险福利、生产生活环境等现实问题。抓住劳动合同、集体合同与职代会三个重要制度,着眼于劳动关系的建立、运行、监督、调处等环节,着力推动建立健全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

要解决问题,使创建活动更加有的放矢。指导企业从实际出发,建立创建工作班子,制订切实可行的创建工作方案,设计形式多样的工作载体,推动创建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不断改善职工的生产生活条件,大力推进企业职工生活后勤保障规范化建设,努力实现企业食堂管理规范化、宿舍管理制度化、文体活动普及化、帮困扶贫经常化。

三、完善机制,进一步健全创建活动的制度

深化创建活动要在建立机制、完善制度上下功夫,激励越来越多的企业和职工主动投入到创建活动中去。

(一)目标考核机制

1.建立企业自愿申报制度。创建活动的开展实行全市下达创建任务计划和企业自愿申报的办法。严格规范企业申报、逐级审查、定期评定、社会公示、命名表彰等创建程序。

对照《*市市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凡综合得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的企业可申报“*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县(市、区)级、镇乡(街道、系统)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选标准由县(市、区)、镇乡(街道、系统)自定。

2.建立定期复核验收制度。为了确保创建工作质量,对已获得“*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称号的企业,每二年组织一次复评,根据复评结果决定是否保持其称号。

3.倡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引导企业在追求自身发展的同时,更多地承担社会进步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责任。

(二)激励约束机制

1.对获得“*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称号的企业,由市政府统一颁发奖牌,其中成绩突出的,推荐申报省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

2.对获得“*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称号的企业,免予工商部门、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的日常巡查(有投诉举报的除外)。并作为单位或经营者个人评选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状”和“五一劳动奖章”的必要条件。

3.建立“*市最具社会责任感企业”评选制度,每二年考核、评选一次,每次表彰10—20家企业。在获得市级及以上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称号的单位中,对模范遵守国家劳动保障、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积极推行节能减排,切实关心职工生产生活、在职工生活后勤保障规范化建设中取得优异成绩,并确保企业一线员工工资增长速度同管理人员基本同步的单位,可推荐授予“*市最具社会责任感企业”荣誉称号。

4.凡是存在非法用工等一票否决情况的单位,一律不得评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对创建活动认识不足,劳动保障问题突出的单位,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工会劳动保障法律监督组织要加大执法监督的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切实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四、加强协作,进一步提升创建活动的合力

推进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建设是构建平安*、和谐*的重要内容,是一项社会化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各级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密切配合,按照*市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任务分工,落实好各项工作任务,进一步巩固我市在创建工作中形成的政府主导、工会主推、三方协作、各方配合、企业和职工积极参与的创建活动工作格局,推动我市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创建工作继续取得新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