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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年“五一”黄金周即将到来,为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市人民在欢乐、祥和、平安的气氛中过节,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3月6日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切实加强对“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研究、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好“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要围绕安全生产重点区域、单位和部位,针对薄弱环节,周密制订防范措施,狠抓责任落实、工作落实和措施落实;要加强事故多发行业、领域和重大危险源的安全检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确保一方平安;要组织力量深入基层,加强督查检查,及时解决突出问题,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确保节日安全
“五一”节前,各地各部门要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负责组织。要深入到矿山井下、生产车间、景区景点、人员密集场所、重点区域等安全生产作业场所、重点部位进行检查,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必须及时整改,不留死角。检查的重点:
一是旅游和交通安全。要加强旅游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做好对游船、缆车、索道、吊桥及其它游乐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达不到要求的一律停止运营使用;对水上活动项目或景区内有危险性水域的,要设立救生器材和救护人员;要制订周密的人群疏散方案和应急预案,严防拥堵、踩踏等事件的发生。铁路部门要针对铁路第六次大提速,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加强道口和沿线交通管制,保证列车和旅客安全;道路交通部门对超载、超速、带“病”运行的车船等各类违章行为要严肃查处,严禁使用和租借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车辆和船舶接待游客,防止旅游、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是公众聚集场所和各类庆典活动安全。要切实加强大型商场及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和疏散通道检查,切实防范群死群伤事故发生。对于各类庆典和演出活动,要重点检查各类活动是否制订安全方案,方案中的各项安全责任和措施是否落实,切实防止因人群拥挤、火灾、建筑物倒塌等造成的群死群伤事故。
三是建筑施工和矿山安全。建筑工地要重点检查现场安全监管和安全措施是否落实,严防重特大建筑事故发生;矿山要重点检查生产条件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各项制度和措施是否落实,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矿山要坚决予以停产或关闭,对非法开采的矿山要坚决予以打击。
四是危险化学品安全。重点检查烟花爆竹、民爆器材以及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是否符合安全资质条件,安全管理和防范措施是否真正落实。要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环节检查,规范运输行为,确保运输安全;要督促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加强重大事故的防范工作,特别要加强剧毒化学品使用、流通管理。
五是消防和卫生、食品安全。重点检查宾馆饭店、公众娱乐场所、商(市)场等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是否完善,对检查中发现的“多合一”企业及场所,要严肃查处。要仔细检查餐饮业卫生,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等各个环节的监管,切实防止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三、严格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值班工作,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通信联络畅通。值班人员要熟悉业务,尽职尽责,严禁擅离职守。负有安全监管职责和承担应急指挥职能的部门,要准备足够的应急力量,遇有突发公共事件,要按规定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同时,要迅速上报情况,保证信息畅通。各县(市、区)安委会办公室及市公安局、消防支队、市交通局、*铁路办事处、市旅游局要将节日值班表于4月30日前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并在“五一”节期间将当天的安全情况于每日16时30分前、“五一”节期间总体安全情况于5月7日9时前报市安委会办公室,传真:,值班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