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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饮安全项目建设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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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饮安全项目建设通知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办、局:

为切实抓好*年人饮安全项目建设工作,按时完成项目建设任务,根据昭通市水利局下达我县人饮安全项目建设计划和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经县人民政府研究,现就我县*年人饮安全项目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和总体要求

(一)项目目标

坚持集中建管网、分散用水窖的形式,解决18572人的安全饮水问题。

(二)总体要求

围绕人饮安全的总体目标,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拟定措施,加大管理力度,坚持“因地制宜、整村实施、农民投劳、多方受益”的建设原则,遵循“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突出重点、稳步推进”的思路,突出“工程数量、工程质量、资金管理”的工作重点,落实“因地制宜、整片推进”的工作要求,健全管理体系,完善管理制度,强化管护措施,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和建后工程的持久效能。

二、建设内容及投资

(一)建设内容

完成58件169.68公里的人饮管网和1424个35600立方米(建设标准:25立方米/个)的水窖建设任务。其中:每个水窖补助水泥2吨。

(二)项目总投资

总投资748.2万元。其中:国家补助508.71万元,省级补助71.85万元,市县级配套及农民投工投劳167.64万元。

三、主要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通过人饮工程解决贫困山区农民饮水安全的问题,既是一项惠民工程、民心工程、德政工程,更是我县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业反哺农业的具体实践。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交通水利立县”战略要求,紧紧抓住国家大力加强人饮安全项目建设这一历史机遇,切实转变作风,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规范管理,切实把这项农民最关心、利益最直接的实事办好,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农村发展后劲,确保农民生存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各项目乡镇、县直相关部门要继续落实人饮安全项目建设辖区行政一把手和项目主管部门主要领导双重负责制。县水利局要切实加强检查指导,解决好项目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各项目乡镇要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并安排一名副职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真正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明确,任务到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二)强化项目管理,严把工程质量。

项目乡镇、县直相关部门和施工单位要强化项目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一是坚持招投标制。材料采购和水池、管网工程依法实行公开招投标确定施工单位,由县水利局组织,按基建程序实行招投标;水窖建设由乡镇或村委会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受益农户投工投劳,按技术要求施工。二是要严格建设标准。要严格按照图纸施工,达不到设计要求的项目一律不予验收。三是实行项目监理制。县水利局要按照项目监理要求和规定,尽快完善监理事项,及时落实项目监理部门,认真做好监理工作。四是实行质量终身负责制。县水利局、项目乡镇要把工程建设质量的责任落实到技术人员、乡村干部,全面加强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一旦工程质量出现问题,要追究技术人员、乡村干部的责任。五是加强资金使用管理。要坚持专款专用,专户管理,严禁挤占、挪用和改变使用方向,不准擅自改变设计扩大投资规模和未经批准超预算建设。在工程建设中,要做到资金管理制度完善,拨付程序规范,相关手续齐备。项目建设竣工后,必须经审计部门审计后才能开展工程竣工验收。

(三)发挥群众主体作用,积极参与工程建设。

农村人饮安全项目建设实行民办公助。工程土石方开挖、回填和水窖材料的搬运、混凝土浇筑按照“谁受益、谁投工”的原则,由乡镇、村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组织受益群众完成。组织群众投工投劳要注意方法,禁止采用简单粗暴行为强行要求群众投工,禁止将发包范围内的工程量分摊给受益群众,无端增加群众负担。水窖由受益农户自行开挖,技术人员指导浇筑;水池浇筑、管道安装、安装工程组织专业队施工,以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四)明确目标,实行分阶段管理。

县水利局、各项目乡镇要严格按照工程建设各个阶段的要求,按计划组织好施工,使每一个阶段的建设任务都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以确保项目进度。*年7月30日前,各项目乡镇必须组织群众投工投劳完成水窖坑塘、水池、管网管槽的开挖;8月15日前完成水窖的沙石备料工作;11月15日前,所有工程必须竣工,乡镇申请县人饮安全项目建设领导组验收;11月25日前,县水利局组织验收完毕;11月30日前,县水利局完善申请市级验收的有关文件材料;12月10日前,申请市水利局验收结束。

(五)明确职责,确保工程建设落到实处。

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按照工程实施要求切实履行好部门职责。县水利局要负责人饮安全项目管网建设的组织实施及日常事务工作,负责规划、勘测、设计、预算,拟定实施方案,工程管理,质量监督,组织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和检查验收。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搞好与市水利局对接、联系。县审计局负责对建设工程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提交审计报告。县监察局负责监督工程项目的招投标、资金使用管理、检查,参加验收工作,提供纪检监察报告。县财政局负责按时、足额拨付资金。各项目乡镇要成立领导组,组织村、组干部搞好宣传动员和组织发动工作,做好项目实施所占土地、山林、取沙、取石、安全责任以及其他矛盾的协调工作,并积极组织群众按照阶段目标任务实施水窖建设,确保工程有序推进和按时竣工。

(六)定期督查,严格考核。

为确保*年度人饮安全项目建设工作顺利开展,按时、按量完成建设任务,县委、政府对项目乡镇、工程管理人员和各施工单位的工作情况和工作进度进行定期督查。督查的主要内容是:乡镇组织群众投工投劳完成管网基础开挖、回填以及水窖的组织实施进度情况;县派驻工地技术人员到位及工作情况;项目乡镇贯彻县政府相关文件的执行情况;各施工单位的组织施工进度情况。从*年8月1日起,县督查组实行三定督查制(定乡镇、定责任人、定项目),每月向县政府督查督办室提交一次督查情况报告,县政府督查督办室每月通报一次人饮安全项目建设工作进展情况,通报结果纳入县委“争先创优”考核。

(七)加强后续管理,确保发挥效益。

工程建设完工验收后,各项目乡镇要及时将水窖的管理责任移交给受益农户,由受益农户自己管理使用;村委会内跨村民小组、自然村的管网工程由村委会负责管理;乡镇内跨村委会的管网工程,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管理。乡镇、村在具体管理过程中,可因地制宜,采取以下方式进行管护。一是实行专人管理。由用水农户公选一位有责任心的、愿意为全体村民搞好服务的人,并与其签订管护责任合同,明确管理职责和权利,报酬由受益农户承担。二是实行用水农户分段管理。管网工程在谁家地段就由谁负责管理或按受益人口划分管理距离,由村民小组与用水农户签订管护责任合同,明确管理权利和职责。三是实行集体统一管理。对规模较大的工程,按管网工程受益的覆盖面,组内由村民小组、跨组的由村委会、跨村的由乡镇政府采取“一事一议”的形式,组织发动群众共同管护。四是建立用水户协会管理。要总结推广用水户协会管理水利工程的经验,建立受益农户参加的用水户协会,具体履行水费收缴、纠纷调解、日常管护等职责,以加强管网工程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