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站为你精心整理了畜牧业生产通知范文,希望能为你的创作提供参考价值,我们的客服老师可以帮助你提供个性化的参考范文,欢迎咨询。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办、局:
畜牧业是我县农村经济的支柱产业,在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经过近几年的培育,我县的畜牧业取得了丰硕成果,支柱作用逐步显现,成为支撑农业农村经济的重要产业。为进一步发展壮大畜牧业,推动畜牧产业又好又快发展,经县人民政府研究,现就抓好2008年畜牧业生产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稳定存栏,增加补栏,主攻出栏,提质增效”的发展思路,抓住市场机遇,加大投入,依靠科技,加快发展,突出培育大户,加强基础建设,保障市场供给,加强营销,提高效益,加强防疫,确保畜牧业安全,做大做强畜牧产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目标任务
(一)畜禽存栏。大牲畜存栏7.89万头(匹),其中牛6.12万头;生猪存栏29.5万头,山绵羊存栏13.5万只(山羊7.5万只、绵羊6.0万只),家禽39.83万羽。
(二)畜禽出栏。大牲畜出栏1.488万头(匹),其中牛1.2万头;肥猪40万头(力争43万头),山绵羊7.5万只(山羊4.5万只、绵羊3万只),家禽60万羽(力争80万羽)。
(三)畜产品产量。肉蛋奶总产40216吨,其中:大牲畜肉1753吨,猪肉35200吨,羊肉1350吨,禽肉900吨,禽蛋975吨,牛奶38吨。生产羊毛140吨。
(四)畜牧业产值。实现畜牧业产值7.26亿元,比上年增长11.7%。
三、生产措施
(一)强化生猪生产。各乡镇要在认真总结*年规模养殖基地建设经验的基础上,继续坚持五化(生产规模化、品种三元化、畜厩规范化、饲养科学化、经营协会化)四统一(统一设计、统一品种、统一防疫、统一指导)的标准,开展生猪生产建设及管理,确保生猪生产目标的实现。
1.县级仔猪养殖基地建设。在老店镇、蒙姑乡、红山乡、炉房乡各新建1个集中连片的县级仔猪基地。每个仔猪基地购良种公猪2头,良种母猪200头;新建卫生厩1500平方米,当年出售优良仔猪1200头以上;继续巩固完善历年建设的药山镇、大寨镇、白鹤滩镇、东坪乡、马树镇等县级仔猪基地,确保基地发挥持久的良种拉动效应,保证生猪生产的优质种源供给。
2.乡级仔猪养殖基地建设。每个乡(镇)新建一个集中连片的仔猪养殖基地,每个基地饲养母猪50头以上,出售仔猪300头以上。继续加强已建仔猪养殖基地管理,提高养殖水平,发挥规模养殖效益。
3.县级肥猪养殖示范点建设。新建县级肥猪养殖示范点3个,其中:白鹤滩投资有限公司1个、新建卫生厩500平方米,年出栏肥猪2000头以上;另外确定2个(可单户或联户集中建设),每个点新建卫生厩500平方米(畜厩、厕所、沼气三结合,配套建设青贮窖),年出栏肥猪500头以上。
4.养猪大户建设。全县发展养猪大户4000户,每户年出栏肥猪20头以上。
5.整村推进生猪养殖示范工程。在2008年扶贫整村推进点中,安排30个点实施整村推进生猪养殖示范工程。每个点建设生猪示范户30户以上,新建卫生厩600平方米(砖木结构)以上,饲养种母猪30头,引进种公猪1头。实现户均饲养生猪10头(其中母猪1头)以上,出售仔猪8头以上,出栏肥猪5头以上。具体由各乡镇组织实施,县农业局负责技术指导,县扶贫办负责检查、督促和组织验收。
(二)肉牛养殖试点工程。在东坪乡新建肉牛养殖试点1个,实现存栏20头,出栏10头;巩固加强*年建设的马树镇、老店镇两个肉牛养殖试点。
(三)土鸡养殖试点工程。在东坪乡、大寨镇、茂租乡各新建1个集中连片的土鸡养殖试点,每个点30户,以开展生态养殖模式为主,每户实现年出笼土鸡500羽以上。巩固白鹤滩、新店、小河、红山四个乡镇*年土鸡养殖试点,实现出笼目标。
(四)科技养羊示范工程。在老店镇大岩洞实施1个科技养羊示范工程,建示范户200户,实现山绵羊存栏4180只,出栏肉羊2260只以上。
(五)畜种改良工程。在巩固好原有27个黄牛冻改点基础上,在白鹤滩、药山镇各新建1个黄牛冻改点。实现黄牛冻改9000头,生猪改良36000窝(其中人工授精20000窝),绵羊改良25000只(其中人工授精11000只),积极开展云南半细毛羊保种扩繁工作。
(六)渔业建设。金沙江和牛栏江流域的乡镇要按照国家规定严格实行长江禁渔期制度,加强农用船、渔船安全监督,确保无重大渔船安全事故发生。强化鱼苗鱼种基地建设,完成年产罗非鱼、鲤鱼、草鱼、花白鲢等苗种300万尾;池、坝、塘精养高产示范620亩;稻田养鱼2200亩,实施稻田养鱼工程300亩;水库养鱼2700亩;开展渔业技术培训400人次。
(七)动物保护工程。加强动物疫病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W病综合防疫密度100%;猪瘟、猪肺疫密度90%以上;动物及其产品的检疫(验)面100%,畜禽总死亡率猪羊控制在3%以下,大牲畜1%以下,禽8%以下。巩固完善防疫户口册制度,坚持免、检、驱、治、灭、改、监综合防治措施,切实抓好春秋两防、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及公路动物检疫。县城、乡集镇狂犬病防疫密度100%以上。
(八)能繁母猪保险。切实抓好能繁母猪保险工作,健全完善能繁母猪保险制度。县农业局要加强与财政、保险部门的沟通协调,负责能繁母猪基础资料和数据档案的建立,为养殖户搞好投保服务。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支公司要切实做好能繁母猪保险业务的承保和理赔。各乡镇要统一组织协调,积极宣传引导,力争投保率100%。
(九)草料建设。实施农田闲地种草15000亩,推广青贮饲料80000吨,秸秆氨化(微贮)饲料4000吨,配合饲料5000吨,进一步夯实畜牧业物质基础。
(十)加强执法。要采取多种形式搞好《动物防疫法》、《畜牧法》、《草原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种畜禽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和《兽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让畜牧业生产法律法规深入人心。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规范执法行为,加大畜产品市场执法检查力度,加强兽医卫生兽药监督检验、肉食品安全检测,坚持依法治牧,加强畜牧行业监管,重点加大对引种的审查,坚决查处使用违禁兽药、饲料添加剂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畜产品市场安全,为畜牧业生产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十一)实施好岩溶地区草地治理试点和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项目乡镇和相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做到项目建设不跑题,不走样。确保岩溶地区草地治理试点和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圆满完成。
(十二)加强科技扶贫种草养畜示范项目建设。老店镇和相关部门要认真总结经验,找准突破口,加大工作力度,扎实推进项目建设,为我县乃至全市、全省科技扶贫种草养畜提供经验,走出一条高寒山区产业扶贫的新路子。
四、扶持政策
(一)畜厩用地。发展畜牧产业的畜厩建设用地,严格按照农业生产用地标准办理相关手续。
(二)县级仔猪养殖基地建设。县财政预算安排27.2万元补助资金。每个基地6.8万元。补助标准:卫生厩30元/平方米;良种母猪100元/头;良种公猪1500元/头。县信用联社安排贴息贷款60万元,每个基地15万元,贷款贴息期限1年,贴息资金县财政预算安排。
(三)乡级仔猪养殖基地建设。县信用联社安排贴息贷款160万元,每个基地10万元,贴息期限1年,贴息资金县财政预算安排。贷款主要用于新建卫生厩、购买种猪等。
(四)县级肥猪养殖示范点建设。县财政预算安排4.5万元补助资金,每个点1.5万元,用于卫生厩建设,按30元/平方米补助农户。县信用联社安排贴息贷款30万元,每个点10万元,贴息期限1年,贴息资金县财政预算安排。贷款主要用于基础畜购置、饲养资金周转等。
(五)整村推进生猪养殖示范工程。2008年实施扶贫整村推进的自然村,每个点从整村推进扶贫资金中安排不低于5万元资金,用于新建卫生厩(砖木结构)、种母猪和种公猪购买,补助标准为:卫生厩30元/平方米,种母猪560元/头、种公猪1500元/头。
(六)黄牛冻改。技术培训费2万元,县财政预算安排;新增冻改点设备由县农业局自筹解决。
(七)肉牛养殖。安排贴息贷款5万元,对新建东坪乡肉牛养殖试点进行扶持,贴息期限1年,贴息资金县财政预算安排。
(八)土鸡养殖试点工程。县财政预算安排4.5万元,对新建养殖试点完成任务的乡镇,经验收每出笼一羽鸡补助1元,每个试点合计不超过1.5万元。
(九)渔业工程。县财政预算安排5万元资金,其中:禁渔经费2万元;稻田养鱼工程补助3万元,补助标准为100元/亩。
(十)防疫经费。县财政安排30万元,其中10万元作为重大动物防疫储备金,20万元用于春秋两防会议、防疫物资采购、防疫户口册购买、免疫耳标采购等。
(十一)村级防疫人员补助。县财政预算安排24.24万元资金,用于202名村级防疫人员的补助,每人每月补助100元。
(十二)动物免疫反应死亡补偿。县财政预算安排10万元资金包干用于全县动物免疫反应死亡补偿。各乡镇统计报经县农业局审查把关后,由县财政局审核划拨到乡镇进行补偿。
(十三)养猪大户补助。安排贴息贷款800万元用于4000户养猪大户发展生猪生产,户均2000元,贴息期限1年,贴息资金县财政预算安排。
(十四)科技培训费。县财政预算安排5万元,用于县级畜牧科技推广及培训,开展实用技术培训5000人次。
(十五)兽医卫生监督工作经费。按照实际完成各种检疫收费的70%安排给县农业局,主要用于动物卫生监督及肉食品安全检测、检验,兽医行政执法,市场清理整顿、办案等。
2008年畜牧业生产贴息贷款实行全额贴息,全部纳入小额信贷。扶贫资金贴息外的缺口由县财政安排资金解决。
五、奖惩办法
(一)约束机制
1.实行双向目标管理责任制。县政府与各乡镇、县农业局签订畜牧业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状;县农业局与各乡镇畜牧兽医站签订畜牧业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状。实行目标管理,做到职责明确,奖惩有据。
2.实行畜牧业生产责任金制。县领导组挂钩成员、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分管领导每人交责任金1000元,县农业局技术干部每人交责任金500元,乡镇畜牧兽医技术人员每人交责任金200元。完不成任务的责任金不予退还。
3.实行重大动物疫情“一票否决”制。因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上报不及时、控制处置不力,导致重大动物疫情扩散,或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的,年终畜牧业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4.严格考核。畜牧业生产由县领导组制定考核办法,年终纳入县委“争先创优”考核。
(二)奖励办法
1.目标责任制奖励。完成县下达生产目标考核任务的,退还目标责任人所交责任金,并奖励每个责任人1000元。县领导组挂钩领导及技术责任人员与挂钩乡镇同奖同惩。
2.乡镇及部门奖励。县财政预算安排5万元资金,对完成任务较好的前五名乡镇及部门进行奖励。
3.防疫人员奖励。县财政预算安排5万元资金,对县农业局、乡镇畜牧兽医站、村级动物防疫人员就提高动物防疫效果、降低动物免疫死亡率进行奖励。具体考核奖励办法由县农业局拟订方案报县畜牧业生产领导组批准执行。
4.黄牛冻改奖励。县财政预算安排经费奖励超额完成黄牛冻改任务的乡镇畜牧兽医站,奖励标准20元/头。
5.养殖大户奖励。县财政预算安排资金1.69万元,奖励养殖大户。全县评出生猪养殖大户一等奖2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10名;土鸡养殖大户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分别给予一等奖1000元、二等奖800元、三等奖500元的奖励。
6.营销奖励。县财政预算安排资金10万元,对积极寻找市场、组织营销肥猪500头以上的大户或企业进行奖励,按超出500头以上的每头奖励5元,以出境检疫证明为据。由县农业局核实报县畜牧业生产领导组审批执行。
六、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畜牧支柱产业的发展,事关全县农业农村工作的大局,事关广大群众增产增收。各乡镇、各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站在谋发展、顾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发展壮大畜牧产业的重要性,通过强有力的政策措施引导,突出产业发展,确保各项既定目标的实现。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畜牧业生产的领导,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确保领导到位、任务明确、措施落实、责任到人。县农业局要派人到乡镇蹲点指导;乡镇政府要明确一名领导专职抓以生猪为主的畜牧业工作,乡镇畜牧兽医站要全力抓;县畜牧产业领导组要进行督促检查。要把以生猪为主的畜牧业工作纳入“争先创优”考核的重要考核指标,对直接参与畜牧产业工作的行政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要交纳一定的责任金,年终视工作完成情况实行对等奖励和惩罚。
二是科学饲养,提供服务。县农业局要切实加强科学饲养的技术指导,科学使用饲料,大力推广饲养“生态”畜,打造品牌畜牧业,积极开拓市场。各乡镇要加大配合饲料养猪工作力度,重点在乡村集镇、公路沿线全面推广配合饲料,同时结合各地农户的饲料资源情况,因地制宜,制定出合理的饲料配方,降低生猪生产成本。另外对经济条件差,山高路远的农户以浓缩料、添加剂等推广为主。继续采取科学养畜实用技术小册子广泛宣传,积极引导农户开展科学养猪,提倡适时出栏,及时进行补栏。通过一系列的科技推广,促进全县生猪产业向专业化、节约化、商品化方向发展。
三是协调配合,共同推进。县财政局、金融信贷部门要及早作好预算,确保广大群众能够正常、顺利贷款;县农业局要负责全县畜牧产业建设的生产、技术指导及培训,确保物资及时组织到位;县扶贫办要及时做好整村推进生猪示范工程的选点、规划、组织建设等工作;县政府督查室要对乡镇和部门畜牧业工作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定期通报;各乡镇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严格按照县委、政府的安排部署,抓紧制订操作性强、适合本地发展的项目实施方案,并报县畜牧产业领导组审批后实施,确保畜牧产业目标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