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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毒残留农药专项整治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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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毒残留农药专项整治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办、局:

为进一步加大对毒鼠强等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高毒、高残留农药(简称危禁农药)生产、销售、使用的治理力度,严厉打击利用危禁农药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实际,县人民政府决定开展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高毒、高残留农药专项整治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促进全县农牧业发展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目标,将危禁农药的生产、销售和使用等环节作为工作重点,坚持上下联动、标本兼治、打防结合、奖惩并用的原则,集中时间,集中人力、物力,动员全县广大干部群众共同参与,彻底杜绝危禁农药的生产、销售和使用。

二、目标任务

通过对危禁农药的全面清查、收缴和集中销毁,以切实保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宗旨,以坚决取缔制造、贩卖危禁农药的单位和个人为重点,摸清源头,端掉窝点,规范市场,排除隐患,堵塞漏洞,有效杜绝农用危险化学品在我县市场的蔓延扩展,从根本上遏制利用危禁农药等危险化学品投毒的犯罪案件发生,实现我县年内消除危禁农药危害的目标,切实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维护全县社会稳定。

三、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重大举措,也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各乡镇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开展危禁农药专项整治行动重要性的认识;要站在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危禁农药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周密部署,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对生产销售危禁农药的各个环节进行全面整治,努力做到在年内消除危禁农药的危害。

为确保专项整治行动顺利进行,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药专项整治行动领导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农业局,由县农业局局长唐国彪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从领导组成员单位抽调,具体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统筹协调、资料收集和情况上报,指导各乡镇抓好危禁农药专项整治行动;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抽调各机关站所精干人员组成工作组,扎实做好辖区内危禁农药的专项整治工作,共同打好一场清除危禁农药的歼灭战;县人民政府将适时抽调相关部门人员组成工作督查小组,检查督促各乡镇清查收缴危禁农药工作开展情况。

(二)广泛宣传,落实责任

县广电局、农业局要加大对清理收缴危禁农药的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开展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进一步宣传农药生产和经营管理的法律法规,宣传危禁农药对人畜、生态环境的巨大危害性,增强广大人民群众自觉守法意识和监督意识。同时,要对全县危禁农药专项整治行动的进展情况进行跟踪报道,对制造、贩卖危禁农药的违法案例及时予以曝光,营造全社会共同打击制造、贩卖危禁农药违法行动的良好氛围。

县农业局负责剧毒急性鼠药的监督管理、清理登记、统计上报及农药经营人员的上岗培训工作。

县工商局负责对非法销售危禁农药的查处,对游摊商贩加强监督管理,坚决取缔无照经营及超范围经营行为。

县质监局负责对农药的生产许可证的监督管理和对非法生产农药行为的查处。

县公安局负责对涉及危禁农药等危险化学药品案件的侦破工作,并牵头组织好对危禁农药的强制性收缴、查禁工作。

县供销社负责对危险化学药品经营和储存单位的清理整顿工作。

县教育局负责加强对中小学校师生员工的安全宣传教育和学生食堂的安全管理,坚决杜绝因危禁农药引发中毒造成的群死、群伤事件。

县卫生局负责对以食品和饮用水为载体的危禁农药的检测工作,以及涉毒事故中毒人员应急处理和医疗救治工作。

各部门要分工负责,责任到人,对因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玩忽职守,疏于监管而造成非法生产销售危禁农药活动猖獗,甚至发生利用危禁农药造成恶性案件的,要追究相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责任。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采取领导讲话、专家讲座等形式,宣传有关法律法规,还要注意宣讲毒鼠强等危禁农药的危害和科学灭鼠知识,动员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对危禁农药的专项整治工作。

(三)突出重点,分步实施

结合我县实际,专项整治的重点放在工厂、中小学校的集体食堂、宾馆饭店、食品加工厂、农药经营门店、乡镇集镇等场所,收缴工作要做到全面进行,不留死角,有效防止群体中毒事件的发生,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此次危禁农药专项整治行动分两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宣传发动及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集中收缴危禁农药活动。要有计划地开展集中和经常性的排查工作,查找安全隐患,堵塞管理漏洞,全面取缔小摊小贩,彻底收缴危禁农药,防范中毒事件的发生。

第二阶段:*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在第一阶段整治和查处的基础上,查找问题,堵塞漏洞,建立健全科学防治的长效机制,将我县的农药市场全面纳入常年规范的监督管理之中,长抓不懈,迎接全县的检查验收。

(四)搞好信息交流,及时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各乡镇和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危禁农药专项整治工作汇报制度,每月月底向县整治领导组办公室书面上报本乡镇、本部门的排查整治活动情况。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于11月30日前上报。对发生的重大案件和突发事件要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

(五)举报联系电话

县农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