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站为你精心整理了干部培训计划通知范文,希望能为你的创作提供参考价值,我们的客服老师可以帮助你提供个性化的参考范文,欢迎咨询。
各党(工)委、党组,直属党总支,区直各部委办局及区级群团组织: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培训工作的宏观管理和统一领导,切实增强干部培训工作的计划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全面贯彻落实《*区-年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现对年度各单位将要开展的各类培训工作进行申报。
申报范围
各单位举办的各类培训班、短训班(包括各种业务培训)和采取以会代训形式有收费的培训,以及选派干部参加高等院校的学习培训、组团或参团到国内外的学习考察(含挂职)。在此文件下发前,已经举办的在申报范围内的干部培训工作,也要进行填报,并在培训工作计划申报表的备注中标注“已经实施”。
申报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的主要领导要将培训工作摆上日程,不断拓宽培训渠道,丰富培训内容,努力提高干部队伍建设水平。各单位一把手要切实负起职责,并在培训工作计划申报表上签字。
2、统筹考虑,周密安排。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通盘考虑,详细规划,根据干部层次、类别、基础及工作需要,确定不同培训的内容和形式,既要鼓励和支持在职在岗自学,又要搞好脱产培训,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培训工作计划。
3、严格标准,杜绝滥办班。不准巧立名目提高标准,发纪念品。要充分利用区委党校或本单位现有条件,未经批准严禁到疗养院、招待所、宾馆和渡假村风景区、旅游点办班,大力提倡勤俭办班,努力减轻基层负担。坚决杜绝滥办班、滥发证现象的发生。区委组织部将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纪律的要追究有关人员及领导的责任。
审批规定
在干部培训工作中,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先批准后实施的原则,认真履行审批手续。凡正式列入全区干部培训工作计划的,在实施前,要填写干部培训工作审批表,经逐级审签后,方可开展培训工作;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履行审批手续的,要经区干部培训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同意后,到区委组织部登记备案。凡未列入全区干部培训工作计划的,在组织实施前,一定要严格履行干部培训审批手续,经逐级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未经批准而擅自实施的,一经发现,视情通报,并追究领导责任。
四、申报时间
在3月12日前,各单位将培训计划报送区委组织部干部二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