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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党员审批权限问题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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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党员审批权限问题通知

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基础工程,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一项十分重要的经常性工作。为了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把好发展党员“入口关”,规范发展党员程序,保证新党员的质量,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规定和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现就发展党员审批权限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全县党员审批权限

县级部门、乡镇及企事业单位副科级以上领导入党由所属支部、党(工)委按程序审查后,报县委组织部审批;县级部门、乡镇、党组织关系在县委的垂直管理单位机关干部及乡镇所属站所负责人入党由所属支部、党(工)委按程序审查后,报县委组织部审批;乡镇其他干部、教师、职工、农民等入党由乡镇党委审批;县级部门下属单位干部职工入党由所属部门党(工)委审批。

二、关于发展党员工作的程序

发展党员工作要严格按以下程序进行:

1、申请入党的人符合党章规定的条件,经党小组推荐,党支部委员会研究同意,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2、党支部定期分析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及工作表现。入党积极分子应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委员会全面考察和讨论同意后,列为发展对象,并指定两名正式党员担任发展对象的入党介绍人。

3、党支部委员会认为发展对象基本具备条件时,确定党支部组织委员或专人对发展对象的政治历史和现实表现进行全面审查,并向党支部委员会报告政治审查情况。

4、党支部委员会指定专人征求和听取党外群众对发展对象的意见。发展对象属副科及副科以上领导干部的,应征求上级党(工)委和县委组织部意见。

5、党支部委员会提出的拟发展对象名单报上级党(工)委审查,审查合格后由拟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

6、在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前对拟发展对象的情况进行公示。

7、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并表决通过接收发展对象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决定,同时在其入党志愿书栏内签注党支部委员会的意见(签注意见时,应说明应到、实到会人数及表决情况),然后报上级党(工)委批准。

8、上级党(工)委收到党支部报来接收中共预备党员的材料后,应及时审查,并指派专人与接收对象谈话,作进一步的了解,帮助其提高对党的认识,并签注是否同意接收其为中共预备党员的意见。

9、召开党(工)委会集体讨论,作出批准申请入党人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决议并签注意见,按照党员发展管理权限审批,并将预备党员的整套材料退回党支部存查。

10、中共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预备党员本人先向所在党支部写出转为中共正式党员的书面申请,由党小组提出意见,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召开党支部委员会进行审查后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表决通过,报上级党(工)委审批。

11、上级党(工)委收到党支部报送的中共预备党员的申请转正材料后,进行再审查,并召开党(工)委会集体讨论,作出决议,批复行文。

12、党支部收到上级党(工)委的批复后,及时向党员宣布党(工)委批复,并通知本人。然后,将党(工)委的批复及入党有关材料,按党员及党员干部档案管理权限送交有关主管部门存档。

三、关于党员档案管理工作

各基层党(工)委、党支部对发展党员工作中的会议记录、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写实登记表、预备党员转正考察写实登记表等相关资料应认真保存。具有审批接收新党员权限的基层党组织要确定专人负责党员档案的管理工作:公职人员及有人事档案的非公职人员党员的档案材料归入本人的人事档案中;农村党员档案工作由乡镇党委负责实施和管理,以党员个人为立卷单位,采用活页式夹立卷,一人一卷,一村一个流水号,以姓氏笔画排序,档案卷首设卷内目录,每村设一案卷目录,实行统一卷夹、卷盒,统一目录格式,对立卷归档的材料必须认真鉴别,保证材料的真实、文字清楚,手续齐备,材料须经组织审查盖章或本人签字的,应在盖章、签字后归档;各基层党(工)委应每年对党员档案进行一次整理,以保持党员档案的完整。

四、关于发展党员所需材料

接收预备党员需要备齐以下9种材料:①入党申请书;②入党志愿书;③党委(总、支部)报告;④党委综合考察材料;⑤群众座谈会记录;⑥党校培训证明和培训心得体会;⑦“”、“两乱”中的表现材料;⑧计划生育证明材料(独生子女证或计生部门生育证明);⑨家庭及主要社会关系证明材料。

预备党员转正需要备齐以下4种材料:①党委(总支、支部)报告;②党委综合考察材料;③转正申请书;④群众座谈会记录。

五、几点要求:

1、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发展党员工作,认真贯彻执行《通知》要求,要坚持做到有领导、有计划、有安排,确保发展党员工作适应现阶段党的建设需要,切实保证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2、各级党组织要在发展党员工作中,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坚持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根据党员条件,成熟一个,发展一个,逐个履行入党手续,不能搞成批或集体发展,更不能突击发展。

3、在发展党员工作中,要重视培养、吸收生产第一线的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中35以下的青年优秀分子入党;还要注意吸收妇女和企业、部门的业务、技术骨干以及农村科技致富能手入党,确保党组织队伍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