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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党委会、县委教育工委:
*年春节即将来临,大量流动党员将集中返乡过节、探亲访友。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抓住这一有利时机,加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流动党员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
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各级党组织要把握春节流动党员返乡有利时机,按照县委提出的“认真研读、深刻领会、理性思考、有效实践”的总体要求,引导和组织流动党员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
1、明确学习重点。要组织流动党员认真学习十七大报告和十七大通过的《党章》,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十七大提出的一系列重大理论观点、重大战略思想、重大工作部署。要把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与深入贯彻十六大以来党中央提出的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省第八次党代会、市第十次党代会和县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县委“夯实基层基础、突破工业产业”两个主要工作着力点各项决策部署结合起来,引导广大流动党员进一步加强党性修养,不断增强他们的党员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
2、用好阵地和载体。各级党组织要充分利用乡镇党校、村(社区)党员活动室等教育阵地,灵活采取广大党员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和载体,提高流动党员学习培训和服务管理工作水平。流动党员返乡比较集中的基层党组织,要通过举办短期培训班,集中进行培训;人数较少且居住分散的,要采取个人自学、上门送学、座谈辅导等形式组织党员学习;对未返乡的流动党员,要采取邮寄学习资料、打电话交流学习体会,充分利用《永春党建网》、IPTV党建频道等形式组织学习。
3、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要引导广大党员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七大精神上来,积极支持和投身到促进永春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现代生态工贸旅游县的实践中来。
二、及时做好《流动党员活动证》的验证和补发证工作
各级党组织要对去年初换发新式样的《流动党员活动证》持证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并认真做好验证和补发证工作。
1、认真组织开展《流动党员活动证》查验工作。要以支部为单位,对照中央和省、市、县委有关规定和通知要求,对流动党员领取和使用《流动党员活动证》情况进行查验和审核,重点检查他们领证、持证和用证的情况。
2、要分类做好《流动党员活动证》使用和管理工作。对尚未领取《活动证》的流动党员,要及时做好补发证工作;对持证但不亮证、不用证的流动党员,党组织要分析其原因,及时做好教育和服务工作,帮助他们提高认识,增强组织观念,促使他们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管理;对长期不与流出地、流入地党组织联系,不参加党组织生活,不及时交纳党费的流动党员,要进行批评教育,予以限期改正,特别严重的按自行脱党处理;对私自填写《流动党员活动证》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对春节期间没有返乡的流动党员,要采取信函联系、电话询问等方式与他们取得联系,了解他们领证、用证情况,并做好相关工作,以体现党组织对他们的关心。
3、要做好对未持《流动党员活动证》流动党员补证工作。要把建立和完善流动党员信息库与做好《活动证》的查验和补发工作结合起来,切实摸清流动党员底数,对未持证的流动党员,流动党员所属支部应负责做好《活动证》补发工作,真正做到不漏统、不漏发,确保《活动证》发到每一名流动党员手中。要继续落实流动党员季度统计报告制度,各党委会要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5日前将《永春县流动党员汇总表》上报县委组织部组织股。
三、切实帮助流动党员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
各级党组织要把为流动党员服务、尊重党员的主体地位、保证他们应享有的权利摆在首位,切实帮助流动党员解决各种实际问题。
1、认真做好走访慰问工作。要结合春节期间广泛开展困难党员慰问帮扶活动,认真做好返乡流动党员的走访慰问工作,主动上门了解流动党员的思想、工作、生活和家庭等情况,听取他们对家乡建设以及做好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2、切实帮助解决实际问题。要积极组织开展技能培训、法律维权、送温暖等活动,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特别要针对部分流动党员的留守子女教育管理、留守老人的生活照顾等问题,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给予力所能及的帮助,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切实把解决思想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有机结合起来,增强流动党员的归属感。
3、努力激发流动党员创业热情。要采取走访谈心、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向流动党员通报家乡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引导流动党员关心家乡建设,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献计献策,积极鼓励在外创业有成的流动党员回乡创办企业,领办项目,真正把党员的先进性体现在带头致富、带领群众致富的实际行动中,进一步增强流动党员的责任感和光荣感。
各级党组织做好春节期间流动党员学习培训和服务管理工作,特别是《流动党员活动证》验证、补发证工作的情况,请各党委会于*年2月18日前报县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