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站为你精心整理了义务教育经费专项检查通知范文,希望能为你的创作提供参考价值,我们的客服老师可以帮助你提供个性化的参考范文,欢迎咨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委、教育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委:
*2年党的十四大提出到本世纪末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的目标以来,各地在实施义务教育工作中,重视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教育经费的法津、法规和政策规定,努力加大对义务教育的投入,改善办学条件,使我国普及义务教育工作进展顺利,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奠定了良好基础。
但是,教育投入不足尤其是义务教育投入不足问题,在全国许多地方依然不同程度地存在。有的地方相当严重。不少地方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没有按照《教育法》的规定做到“三个增长”,城乡教育费附加征收不足,管理和使用上存在挤占、挪用等不合理支出问题,一些地方长时间大面积拖欠中小学教师工资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直接影响了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今年6月,党中央、国务院召开了改革开放以来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颁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为了保证素质教育的全面推进,《决定》要求各级政府“努力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大教育投入”。“各级人民政府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规定,确保教育经费有较大长。中央决定自*8年起至*2年的5年中,提高中央级财政中教育经费所占的比例,每年提高1个百分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也要根据本地实际,增加本财政支出中教育经费的支出”。“要进一步依法加强城乡教费附加的征收和管理,农村教育费附加实行乡征、县管、用,确保完全用于教育。”“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确保义务育的资金投入并做到专款专用”。《决定》还要求,“继续善基础教育主要由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的体制。根据各地际,加大县级人民政府对教育经费、教师管理和校长任免方面的统筹权。”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家有义务教育经费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各地要在近期内义务教育经费投入情况以及基础教育管理体制情况进行一专项检查。检查内容包括:
1.地方政府财政对教育拨款是否做到“三个增长”,其是预算内教育经费的增长是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长。中小学生均教育事业费和生均公用经费是否达到国家省级规定标准。
2.各地人民政府是否根据本地实际增加了本级财政出中教育经费所占的比例。
3.城市、农村教育费附加是否做到了足额征收、产管理和合理使用。农村教育费附加是否实行了乡征、县乡用。是否存在挤占、挪用教育费附加及其他不合理使况。
4.是否建立了保障教师工资发放的有效机制,不拖欠教师工资。
5.教育集资活动是否依照国家有关政策开展。对教育集资款和社会各界及国内外捐资款是否进行了严格管理、合理使用。
6.义务教育阶段是否存在乱收费现象,对存在乱收费现象的是否采取措施及时纠正。
7.基础教育首先是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是否完善,是否加大了县级人民政府对教育经费、教师管理和校长任免等方面的统筹权。
对义务教育经费情况进行的专项检查要在省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协调人大、政协及政府有关部门共同开展。检查力求全面、深入,发现真实情况,提出解决问题的有效措施。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向被检查单位提出意见,并要求限期整改。
检查结果要及时报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同时报教育部,还可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以推进问题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