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站为你精心整理了先进者推荐评选通知范文,希望能为你的创作提供参考价值,我们的客服老师可以帮助你提供个性化的参考范文,欢迎咨询。
各设区市人事局、粮食局,省粮食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为了表彰近年来在粮食战线上作出突出成绩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人事部和国家粮食局近日联合下发《关于评选全国粮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的通知》,为做好这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㈠评选范围
先进集体评选范围: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及粮食系统的企业、事业单位。
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评选范围:上述各单位在职干部和职工。厅局级公务员及已获得省、部级以上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的人员不参加此次评选。
㈡表彰名额
先进集体4个、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6名。
二、评选条件
㈠先进集体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积极实践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全国粮食系统起到表率作用。
2、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积极推动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和粮食企业改革,在实际工作中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并能有效执行,管理规范,纪律严明,无违法违纪现象。
4、领导班子团结有力,勇于开拓,善于管理,勤政廉洁,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职工队伍稳定团结、奋发向上,工作作风优良。
5、在其他方面有显著成绩和贡献。
㈡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条件
1、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自觉实践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在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加强粮食流通管理,推动粮食企业改革,改革经营管理,促进粮食流通科技进步等工作中起到表率作用。
3、热爱本职工作,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过硬的工作作风,爱岗敬业,奋发进取,开拓创新,勇于奉献,出色完成本职工作任务。
4、在粮食流通第一线工作岗位上取得优异成绩,为粮食流通事业做出突出贡献,或在全国粮食流通重大工作中有显著成绩和贡献。
5、严于律己,关心集体,团结同志,作风正派,廉洁奉公,在群众中享有较高的威信。
三、评选要求和方法
㈠坚持评选条件,确保评选质量。各级粮食部门在推荐评选中,要把具有代表性、典型性、示范性,有突出事迹,群众公认的先进典型推荐出来。把评选工作的重点放到基层,面向一线职工,严格控制县处级领导干部的比例。
㈡推荐评选工作要坚持群众路线,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逐级审核的程序。对推荐对象须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5-7天),接受群众监督;对推荐上报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同时需征得纪检、综治、计生等部门的同意,处级领导还须征求组织部门的意见。
㈢各级人事部门和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对被推荐对象的事迹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并将《全国粮食系统先进集体推荐申报审批表》(附件2)、《全国粮食系统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推荐申报审批表》(附件3)各一式3份和书面先进事迹材料一式6份逐级报送,在报书面材料的同时通过网络报送电子版。上报材料要内容真实、字迹工整、手续齐全,加盖各级人事部门和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公章。先进事迹材料要重点突出,文字精练,按3000-5000字掌握。省粮食局、各设区市经过层层推荐、遴选后推荐1个先进集体、1名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并于*6年1月10日前将有关材料报省评选表彰工作办公室。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评选条件和推荐事迹材料,择优推荐上报。
四、组织领导和评选机构
省人事厅和省粮食局联合组成江西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负责评选表彰的组织领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评选表彰的组织协调工作。办公室设在省粮食局人事教育处。
联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