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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农田保护区任务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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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农田保护区任务通知

川岛、广海湾试验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台城街道办事处,海宴华侨农场,市府直属各有关单位:

鉴于**市政府将滨江新区范围基本农田任务调出,增划我市基本农田任务3万亩的情况。根据各镇的耕地后备资源情况并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我市增划的基本农田任务分解下达至各镇(见附表)。并就有关问题提出要求如下:

一、按照国家基本农田保护的有关规定严格做好保护工作。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加大对增划基本农田保护力度,加强对基本农田动态监测,及时掌握基本农田面积和质量变化情况。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禁止占用基本农田进行非农建设和取砂、取土、采矿、挖塘、建窑、修坟、种树等。

二、搞好基本农田建设。要加大对增划基本农田的投入,认真搞好增划基本农田的建设,对保护区的中、低产田实行山、水、田、林、路的综合治理;增加和完善增划基本农田基础设施,保持和培养农田地力,提高抗灾能力,实现高产稳产。

三、做好增划基本农田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镇政府要与相关村委会签定增划基本农田责任书(责任书由市国土资源局具体制定)。增划基本农田的资料要达到“五有”即有分布图、统计表、报告书、标志牌、管理制度,镇政府要做好收集整理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