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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服务业统计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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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服务业统计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大曹庄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近几年来,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服务业统计工作的通知》(办字〔2003〕53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服务业统计工作的通知》(办字〔2003〕85号)的要求,我市全面开展了服务业统计工作,在为各级领导决策,促进服务业发展方面提供了大量的统计数据。但由于服务业统计工作起步晚、涉及面广、难度较大,以及有些部门领导和工作人员对服务业统计工作认识不高、重视不够,组织机构不健全、方法制度不完善、部门之间不协调,致使服务业统计工作存在一些问题,特别是服务业统计工作滞后于服务业经济发展,统计口径不统一、数据不完整、质量不高与实际脱节等问题比较突出,直接影响着领导决策和政策制定,进而影响到服务业更好更快的发展。为进一步加强服务业统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切实增强现阶段做好服务业统计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服务业具有行业分布广,涉及部门多,所有制形式多元化,性质难以准确界定等特点。服务业统计是一项反映服务业现状的重大经济调查,是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分析、决策、产业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和社会更好更快发展的重要依据,意义非常重大,因此,在我市实施工业突破,二产快速发展,三产快步跟进,二者互动并进的新形势下,各级各部门一定要强化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服务业统计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站在建设沿海经济社会发展强省,实现全市经济跨越式发展的高度,从有利于实现政府宏观调控,科学决策,有利于促进全市经济结构调整,有利于加快服务业发展,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繁荣出发,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服务业统计工作,把抓好服务业统计工作作为促进服务业发展中的一项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促进服务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二、明确任务,认真落实《服务业统计实施方案》和调整意见

为了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实现服务业统计工作系统化、规范化、科学化,结合几年来我市服务业统计工作实际和服务业发展新特点,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对2003年印发的《市服务业统计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部分调整,使服务业统计更趋合理,更趋完善,更加科学有效。

(一)《方案》调整意见将涉及的36个部门和单位分为三种类型,实行不同的分工和管理模式。

A类:包括**市交通局、**市卫生局、**市教育局、中国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市统计局等5个单位。具体负责全市行政区域内所分管行业的所有法人单位的清查登记及服务业统计调查工作。

B类:包括**市建设局、**市房地产管理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旅游局、**市司法局等5个单位。具体负责全市行政区域内所分管行业的所有法人单位的清查登记工作,并包括对市区范围内(桥东区、桥西区、开发区)所分管行业的所有法人单位进行统计调查工作。

C类:以上两类不包括的部门和单位。全面负责全市行政区域内所分管行业的所有法人单位的清查登记工作。

(二)《方案》调整意见对部分服务业统计业务适当调整。一是将房地产开发经营业(不包括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买卖和租赁活动)的统计工作,由**市房地产管理局负责调整到由**市统计局负责。二是将服务业中个体户(个体诊所除外)的统计工作,由**市中小企业局负责调整到由**市统计局负责。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市服务业统计实施方案》和新的调整意见,在明确分工和同级统计部门的业务指导下,实现由系统内统计向全行业统计的业务转变,按照《**省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结合本部门和行业服务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完善本部门服务业统计调查实施方案,把全社会从事本部门分管行业的所有服务业活动单位纳入统计调查范围,主动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统计部门报送统计资料,强化数据质量意识,建立完善的数据质量控制制度和方法,努力做到使统计数据能够全面、及时、准确的反映本部门所管行业服务业单位发展现状。统计部门要加强对部门综合汇总数据的审核与评估,确保各项统计数据准确、全面、真实、可靠,以满足国民经济核算数据的需要。

三、深入调查研究,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确保统计数据的完整性科学性

搞好统计资料的最终目的是开发应用。在服务业统计过程中,要深入基层单位和有关部门,认真搞好调查研究,及时掌握宏观微观服务业经济发展状况,掌握第一手资料。同时,切实加强部门之间的信息和资料的交流,是做好服务业统计工作的重要环节,是发挥好统计咨询决策职能的重要保证。因此,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贯彻《统计法》,严格按照《**市服务业统计实施方案》和新的调整意见及统计报表制度要求的调查内容、调查时间、调查期别等进行统计。在统计过程中要设置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建立健全统计报表的填报、审核、上报登记制度。对统计方法要认真研究,对统计数据要认真甄别,做到准确无误及时上报。要随时掌握分管行业辅营服务业单位的剥离情况,准确及时的将剥离改制过程中成立的服务业企业纳入统计范围,做到应统尽统。并在每年的10月31日前对本部门分管行业服务业单位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登记工作,并将行业登记、年检、变更情况一并整理上报同级统计部门,实现统计数据的完整性、科学性。工商、税务、民政、编制等部门要给予积极配合。

四、强化责任,分工协作,切实提高服务业统计工作的水平

服务业统计是一项全社会服务业状况的综合统计调查,采用条(部门)块(地方)相结合,部门分工协作的方法来实施,涉及到多个部门和企业,点多、面广,工作繁杂,业务量大,是一项系统工程。各级各部门要在明确责任的基础上,必须加强协作。市统计局要统一组织协调全市服务业统计工作,为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提供技术支持,做好全市统计资料的汇总、评估、分析等工作。其他各部门要按照《**市服务业统计实施方案》和调整意见的任务分工,树立行业管理意识,改变过去统计工作重系统内、轻系统外的做法。只要是部门所管理的行业,无论是国有的还是集体的,无论是外资的还是民营的,不论是那种所有制形式,行业主管部门都要把这些单位纳入到统计范围,对本行业内所有的法人单位实施基层统计调查和汇总上报。对无法划分管理部门的服务业行业,由各级统计部门负责实施调查统计。通过行业化的统计管理,创新服务业统计工作方式,全面提升服务业统计工作的水平。

五、加强领导,落实机构、人员、经费,为做好服务业统计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服务业统计工作是我市服务业发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市服务业工作领导小组将加强对服务业统计工作的协调,加强对各级各部门服务业统计工作的领导。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服务业统计工作,建立健全领导和协调机制,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主管领导要亲自抓。大量的统计工作在基层。各县(市、区)政府统计部门作为服务业统计工作的牵头单位未成立服务业统计机构的应尽快落实,人员不足的要加强充实力量,财政部门要在经费上给予保障。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行业管理的职能作用,理顺服务业统计渠道,明确统计机构和人员,落实统计任务和责任,在工作上要给予帮助,业务上给予指导。各级统计单位要服从统计工作的要求,明确专人负责统计上报工作,在工作上给予便利,物质上给予保障。服务业统计工作在市服务业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实行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按照《统计法》及《**省统计条例》的要求,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对服务业统计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对工作不认真,数据不准确,上报不及时的单位给予批评,限期改正;对玩忽职守,弄虚作假,编造数据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