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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民族宗教局、经济开发区民宗办:
为深入贯彻“十七大”精神,进一步提高基层民族工作干部的素质,根据上级相关要求,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干教办[]2号),定于年9月16日至21日在*省社会主义学院举办*河市第1期基层民族工作干部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和方式
1、聘请专家集中授课。内容包括“十七大”精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国际国内民族工作形势、民族政策,发展民族经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民族工作信息,做好新形势下的民族工作等。
2、到孟州市桑坡村、沁阳市水南关村等民族经济发展迅速的地方参观考察。
二、培训对象
1、市、县(区)民族宗教部门新调入干部;
2、少数民族千人以上的乡(镇)分管领导;
3、乡(镇)新调整的统战委员或专干;
4、民族聚居村支部书记或村主任;
5、部分少数民族干部。
三、有关事项
1、各县区接到通知后,务于9月10日前将参训人员和领队(在学员中指定)名单报市局民族科。
2、培训费每人1500元(不含赴郑来往车费),由*省社会主义学院按照有关规定统一收取,并开具票据。
3、参训人员于9月16日下午5:00前到*省社会主义学院报到(郑州市经三路73号)。
4、9月16日晚7:30召开预备会,各县区领队参加。
5、各县区参训人员由县区民族宗教局负责通知。
省社院联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