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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发改局、财政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局、财政局,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加快实施“一号工程”建设,加快我市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发展,根据《国家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化基地扶持资金资助管理办法》(杭政办函〔20**〕28号),将在全市范围内,选择一批具有良好市场前景和先进水平的集成电路研发和产业化项目(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1),列入20**年度国家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化基地扶持项目计划。
请各单位接文后,尽快按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项目由各区发改局(经发局)、财政局盖章汇总后于20**年9月15日前报送国家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化基地建设协调小组办公室和市财政局。由协调小组办公室和市财政局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进行项目评审。具体材料如下:
1、项目申请表(一式三份,需由企业所在区主管部门、财政部门签署意见);
2、项目建议书(,一式三份);
3、项目完成投资财务清单(,一式三份)及相关凭证复印件(单独装订一份)
4、项目申报单位获财政资助情况说明(,一式三份)
5、一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经审计的上年度财务报表、项目技术水平证明文件(如查新报告、鉴定证书等)等,作为项目建议书的附件一并装订;
6、以上五项材料(除财务凭证复印件外)装订成册,并附报电子文档。
国家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化基地建设协调小组办公室
国家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化基地建设协调小组办公室
杭州市财政局
二○○八年八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