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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萍乡市市属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萍乡市人事局《萍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试行)》、萍乡市人事局《关于印发(萍乡市市直单位年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和市直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经市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市直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6名。现将招聘方案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岗位、人数
1、招聘范围:面向大中专院校应、历届毕业生和其他在岗教师。
2、岗位及人数:16人
中学教师:语文5人、数学2人、英语2人、政治1人、地理1人、生物1人、物理1人、音乐2人、心理教育1人。
3、招聘学校:
萍乡二中、萍乡三中、萍乡四中、萍乡六中、萍乡九中
二、开考条件
报考人员必须达到拟招考岗位名额的1∶5以上(含等额)方能开考。对报名人数不足的岗位,相应减少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适应教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取得中学教师资格证或参加年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考试、《教育心理学》考试、体检、普通话测试、面试合格。
6、年龄在30周岁以下。
7、必须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并与应聘岗位专业对口。
8、参加萍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年7月22日?7月25日
地点:市教育局人事科
报名时只确定应聘专业,不确定任职学校。
五、招聘考试形式及计分办法:
1、采取专业科目笔试+面试形式进行。
2、计分办法:笔试、面试均按百分制计分,并按专业科目笔试占40%,面试占60%的办法计算总分,总分保留小数点后一位。
3、本市辖区外的省特级教师,直接进入考核。
4、国家“985工程”院校本科毕业生、部属重点大学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院校硕士研究生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其总成绩为:面试成绩×0.6+40。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考名额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入闱成绩并列者一同进入面试。
六、笔试和面试
(一)公共科目笔试时间、地点和内容
1、时间:8月9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2、地点:见《准考证》
3、内容: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二)专业科目笔试时间、地点和内容
1、时间:8月17日(星期天)上午9:00?11:00
2、地点:萍师附小
3、内容:时事政治、写作、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材教法、教育法律法规等相关知识,总计100分。
(三)面试时间、地点和内容
1、时间:8月23日(星期六)
2、地点:见《面试通知单》,8月21日在市教育局人事科领取
3、内容:
文化课教师:随机抽签撰写一堂课的教案计35分(撰写教案、说课提纲、自我介绍准备时间为60分钟)。自我介绍计5分、说课计60分(自我介绍、说课时间为15分钟),总分100分;
音乐教师:随机抽签确定说课内容(说课、自我介绍准备时间为60分钟),自我介绍5分,说课25分(自我介绍、说课时间15分钟),自选器乐25分,钢琴(自选曲)15分,声乐(自选曲目、清唱)20分,舞蹈(自选)10分,总分100分。
七、体检、考察
1、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专业科目笔试×40%+面试×60%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
2、按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统一进行体检,如体检不合格依次递补。
3、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由市教育局统一安排,学校组织考察。考察内容包括现实表现、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业务能力等(考察不合格的缺额从高分到低分按录用程序依次递补)。
八、录用与管理
1、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名单,并在市人事局、市教育局网站和市人才流动中心公示一周,然后根据用人学校招聘计划和本人志愿,由市教育局统一调配确定用人学校,报市政府批准。
2、经市政府批准的录用人员,在市人才交流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3、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内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的政治、生活待遇。试用期结束后,经单位考核合格后,在市人才交流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九、报名需携带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名登记表、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聘任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以上证件均需原件(复印件留存报名处)。
2、本人履历和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
十、其他
1.报考人员必须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录取资格。
2.收费:根据市发改委批复的收费标准,每人收费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