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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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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卫生局:

随着夏季的来临,我省肠道传染病和食物中毒进入了高发季节。近期,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二食堂由于盛放熟食品的容器、分切熟食砧板及分餐人员带菌上岗造成食物广泛污染,导致206名学生发生肠炎沙门氏细菌性食物中毒,严重地影响了师生健康和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为加强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确保师生的健康与安全,特别是保障学生在中、高考期间的食品卫生安全,根据教育部和卫生部的有关要求,省教育厅与省卫生厅决定于5月底联合开展一次全省学校食堂卫生的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学校食堂和小卖部的卫生许可证持证经营情况,杜绝无证经营和超范围和超负荷经营。

2、餐饮从业员工的健康证和培训情况,《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的执行情况;

3、学校主要领导认真履行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的管理职责的情况,层层落实责任制的情况;

4、是否按照《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的要求,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情况,实行定点采购和索证制度,在食品留样、生熟严格分开、盛用具和餐具的清洗和消毒,消毒灯具的正确使用等方面规范操作等。

5、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人的落实情况等。

二、日程安排与抽查要求

5月22日至28日,各市教育局和卫生局组织力量,对辖区内学校食堂卫生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本次检查的重点是高考和中考考场学校的食堂、近2年发生食物中毒的学校食堂和存在食物中毒隐患需要整改的学校食堂。

5月29日至6月2日,省教育厅和省卫生厅组成联合检查组进行抽查。分3个小组进行抽查。

第一组:抽查潮州、惠州、河源市

第二组:抽查湛江、茂名、阳江市

第三组:抽查韶关、清远、肇庆市

抽查采取听汇报与查看现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个地级市抽查的学校不少于4所(高校或中职1所,中学2所,小学1所)。省检查组要及时向当地卫生、教育部门反馈抽查的信息,并由当地卫生监督部门跟踪落实整改情况。

三、加强领导,认真组织

各地教育、卫生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切实负起责任,认真组织力量,依法严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予以纠正。对一时无法纠正问题的学校食堂和小卖部,要采取有效的措施严防食物中毒的发生,并定出整改时间表,充分利用暑假期间进行整改,确保秋季开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本次未安排抽查的地市教育、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辖区内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的自查工作,并将检查情况的书面总结于6月15日前分别报送省教育厅体卫艺处和省卫生厅法监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