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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目标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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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目标通知

宁德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直有关单位:

一、我省环境保护工作的进展

改革开放以来,我省人民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的各项方针、政策,充分利用中央赋予的“特殊政策、灵活措施”,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断推进改革开放,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取得辉煌成就。尤其是“八五”期间,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省经济发展速度最快、经济效益最好、经济建设成就最大、人民生活改善最显著的时期,我省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步入了蓬勃发展的新阶段。5年间,全省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9.3%,财政收入年均增长26.5%,固定资产总投资比“七五”增长5倍,经济总量和人均水平分别跃居全国第11位和第8位。伴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我省环境保护事业也取得前所未有的进步,实现了理论上新进展和实践上新突破。

(一)理论上新进展的主要体现

1、环境保护与发展和可持续发展认识的提高

提出了发展三个涵义,即经济发展、社会发展和可持续发展;认识了发展的三个层次,即经济的层次、社会的层次、人与自然关系的层次;确立了“发展是硬道理”和“发展服从保护、保护促进发展”的新思路,在理论上较好地解决了发展与保护的问题。

2、深化对保护环境与保护生产力关系的认识

明确保护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保护环境就是保护人类自己。

3、明确参与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和实施两大战略的关系

确立了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地位,明确了环境保护大政方针,建立了可持续发展和科教兴国战略,参与了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

4、明确加强环境保护与推行两个根本性转变的关系

推行经济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两个根本性转变,为环境保护带来新的机遇。通过加强环境保护这一宏观调控手段,促进产业结构、产品结构的调整;通过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能,达到加强保护,促进保护和发展的协调。

5、深化对加强环境保护与精神文明建设关系的认识

提出了环境保护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标志、重要内容和重要动力;认识了环境保护既是物质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精神文明建设的范畴。

6、正确处理保护、治理和建设的辨证关系

保护,就是保护现有的生态环境,不能让生态环境再破坏、再恶化;建设,就是在发展经济、城乡建设的同时,要重视建设新的良好环境;治理,就是要对已被破坏、污染的环境,采取措施进行治理,实现“三管齐下”。

(二)实践上新突破的具体表现

理论上的新进展,带来了实践上的新突破。主要有四个突破,即强化环境管理的时效性;实现环境宏观调控机制化;突出依法强化环境管理;强调治理工作进入市场。从而推动了环保工作全面进展,具体表现在:

1、“环保靠政府”的运行机制得到进一步加强

近几年来,各级党政领导重视环保工作,特别是第四次环保大会后,党政一把手亲自部署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和《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中各项措施,各级人大和政协也都提出加强监督和支持环保工作的措施,初步形成了政府统一领导、环保部门统一监督管理、各部门分工负责、公众积极参与的运行机制。

2、环境法制建设进一步加强,环境执法力度不断增强

“八五”期间,我省共制度出台地方环保法规、规章66件和一批地方标准,特别是在19*年颁布了地方综合性环保法规《福建省环境保护条例》。

环境执法力度不断增强。1*3年起,省人大常委会与省政府连年组织了执法大检查。19*年在我省自查基础上,全国人大和国务院执法检查团又对我省进行检查。“八五”期间,全省共查处违反《森林法》案件3万多起、违反《水土保护法》案件800多起、违反《土地法》案件4000多起、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案件500多起,打击了违法行为。在环境执法中,我省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加强进口废物环境管理的法规,先后责令退运10多批“洋垃圾”,查处6家违法进口废物的企业。

不折不扣执行国务院和省政府《决定》,坚决取缔关闭“15小”。截止19*年10月15日,全省取缔关闭“15小”企业532家。为防止“回潮”和避免有“漏网”的小企业,省环保、监察等部门还组织了调研、督查和执法大检查。

3、环保机构建设取得新进展

“八五”期间,我省环保机构得到加强。在机构改革中,省环保局升格,进入政府序列。全省地市环保局都保留了一级局的建制,而且人员编制和机构设置都有不同程度的加强。全省、一、二、三类市和一类县共29个环保局都为一级行政机构,县级机构中约有15%的二、三、四类县还在争取落实中。全省环保机构数已达291个,环保系统干部职工数也从1*0年的1568人发展到现在的2386人。

4、环境监督管理力度加大

通过深化市长(专员)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有力地推动了各地市的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和环境建设。

加强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认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对控制新污染和治理老污染起到了积极作用。19*年,省、地(市)、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执行率分别达100%、93.7%和84.7%,“三同时”制度执行率分别达100%、81%和43.9%。全省完成排污申报登记企业达4673家,其中839家领取了排污许可证或临时许可证。排污费征收工作逐步走上正轨,形成制度。特别是《福建省征收排污费实施办法》的出台,进一步强化了排污收费这一经济手段。

强化环境现场监督管理。逐步建立了一支环境执法队伍,有效地开展“三查两调一收费”工作。

5、工业污染防治能力得到加强

“八五”期间,各地、各部门通过产业和产品结构调整,积极防治工业污染,关、停、并、转、迁了3*家污染严重的企业,限期治理了1766家企业;结合技术改造,推行清洁生产,控制新污染,并使一批环境保护的重点、难点问题得到解决,实现了增产减污。

19*年全省乡以上工业产值1584.*亿元,比1*9年273亿元翻了二番多,而工业废水排放量却减少了34.2%,处理率提高了19.3个百分点,达标率提高了7个百分点,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减少了75.4%,综合利用率提高了21.8个百分点,工业废气和粉尘排放量虽然略有增加,但工业废气处理率提高了17.3个百分点,工业粉尘回收率提高了2.8个百分点。19*年我省亿元国民生产总值的能耗为1.70万吨标准煤,比1*0年的2.70万吨标准煤下降了37.0%,节约标准煤2*0吨,价值约92.1亿元,有效地提高了能源经济效益。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同时,我省污染物排放总量没有相尖增加,环境质量没有相应恶化,局部地方有所改善,环境恶化和生态破坏加剧的势头有所遏制。

6、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成效明显

我省现有23个建制城市。各城市切实把环境综合整治作为改善城市环境质量、提高现代化管理水平的重要途径,建立了市长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公众积极参与,环保部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城市环境普遍提高一至二个等级,促进了城市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协调发展。

“八五”期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生活污水处理能力新增11.8万吨/日;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提高了30.3%;城市气化率由1*0年的20.7%提高到19*年的64.6%;到19*年底,民用型煤普及率达93.6%;建成烟尘控制区426.5平方公里,覆盖率达79.3%;噪声达标区81.4平方公里,覆盖率达10.9%;城市园林绿地面积达10002公顷,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27.8%;工业废水处理率达71.3%,工业固体废物综合治理率达85.9%。关、停、并、转、迁了一批污染严重企业,对一些污染企业进行了期限治理。

福州、厦门参加全国37个省会和计划单列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评比,名次呈提高趋势。福州市由1*9年的第31名上升到19*年的第21名;厦门由1*2年的第19名上升到19*年的第11名。

7、生态环境保护取得新进展

土地资源保护和利用事关国计民生,关系国家发展全局和民族安危,既是经济问题,也是政治问题。省委、省政府历来十分重视,始终把“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这一基本国策,摆在全局的战略地位,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办法,制定了16部省级地方性土地法规、规章,划定了1545万亩基本农田保护区,1*6年到19*年共开发了31.1万亩的耕地,为省重点工程建设提供了30多万亩用地,安置了10多万移民,保证了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用地和资金需要,较好地协调了吃饭和建设之间的矛盾,为我省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作出了应有贡献。

“八五”期间,省委、省政府实施了“三五七”造林绿地工程;沿海防护林体系工程;沿江、河、库和江河发源地防护林和水源涵养林的保护和建设工程;建立自然保护区和异地保护基地工程等。到1*2年,我省提前完成了宜林荒山造林任务,实现森林面积和蓄积量双增长势头。至19*年末,全省人工造林保存面积190.01万公顷,森林覆盖率达57.3%,居全国第一位。获“全国荒山造林绿化先进省”和“平原绿化先进省”的光荣称号。全省建立自然保护区22个,总面积12.87万公顷,占全省国土面积的1.1%。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3个,武夷山自然保护区被联合国列为“人与生物圈保护区网”。全省国家级森林公园有2处,面积为3*0公顷;省级森林公园9处,面积为17239公顷,兴建284处树木园、苗圃、种子园和母树林。保护我省地带性森林植被━━亚热带常阔叶林,现保存面积为146.2万公顷。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取得成效,珍稀濒危物种得到保护,海洋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也得到不断加强。

全省全面建立起生物防御、工程防洪、洪水预警、中尺度灾害天气预警、蓄水工程等减灾防灾的五大防御体系,综合治理水土流失5482平方公里,减轻了灾害损失,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

“八五”期间,全省农村能源建设在开发与推广省柴节煤灶、沼气、太阳能、地热和微水电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现已形成年节约柴草304万吨标煤、节煤18.3万吨、节电1500万千瓦时的能力,合计年开发与节能量达75万吨标煤,价值6.8亿元。

全省已在东山、建阳、长泰、南靖、罗源等县开展了生态农业建设试点工作,其中东山县被列为全国生态农业建设试点县。我省生态示范区建设工作已正式起动。建阳市被国家环保局批准为全国生态示范区,长泰、建宁两县的生态示范区建设正在报批中,还有邵武、连城、长汀、东山等6个地方也在开展生态示范区建设。

8、环境科技获得新成果,宣传教育更加广泛深入

“八五”期间,据环保系统统计,环境科技成果达33项,其中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12项。全省已完成49个城市环境规划的编制。19*年,我省紧紧围绕四大重点治理工程开展科技攻关,建陶业烟尘治理多项技术通过成果鉴定;全年环保科研贷款1*0万元,用于环保示范工程和污染治理技术开发。为促进环境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的污染防治能力,全省共筛选出国家环保最佳实用技术5项。积极推广清洁生产,几年来,省环保局在国家环保局支持下先后在40余家工业企业,建立推行清洁生产试点。据统计,“三废”回收与综合利用的产值已超过3亿元,创经济效益1.4亿元以上。

“八五”期间,环保产业获得可喜的发展。目前全省从事环保产业的企事业单位已超过300家,年产值达6.1亿元,年创汇30万美元。在北京第四届国际环保展览会上,有3种环保产品获得金奖。一些环保产品和技术达到了国际80年代水平。龙岩机械电子工业公司率先组建了龙净环保集团,这将推动我省环保产业向规模化、集团化发展。

我省环境标志产品从无到有,厦门丝绸进出口公司XM炼白绸等3种产品通过国家首批“环境标志产品”认证;10多个产品经国家批准获“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

ISo14000的国家示范城市。

环境宣传走向社会、面向群众,宣传形式多种多样、生动活泼,影响越来越大。一方面坚持经常性的环保宣传,另一方面,利用每年的世界环境日、地球日、土地日等,把宣传推向高潮。省地环保部门每年还向社会公开环境状况公报。结合环保执法检查,开展“中华环保世纪行(福建)”活动,引起社会强烈反响,促进了一大批环境问题的解决。

自19*年省环保局与省教委联合召开福建省第一次环境教育工作会议后,我省的环境教育开始走向正规化。环境保护已纳入部分幼儿园、100多所中小学、10多所大中专院校和各级党校、干校、团校的教学计划。全省还通过举办各种环保培训班、研讨班,促使各级决策者、管理者的环保基本国策意识、可持续发展思想和环境法制观念的进一步增强。省、地、市、县环保部门还组织本系统职工开展环保法律、法规及有关的普法教育,以及专业教育、岗位培训和专业培训,努力提高环保干部、职工的业务素质。

9、为环境管理服务的基础工作能力增强

“八五”期间,我省的环境监测、环境统计、环境信息和环境档案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为环境管理服务的能力普遍增强。我省现有省、地、市、县环境监测站72个,人员890人,省内的行业监测站和企业监测站也相继成立,初步形成了全省性环境监测网络,建立起了一支能基本适应环境管理需要的监测队伍。

我省于19*年10月成立福建省环境信息中心。开始制定了全省环境信息系统规划,开展了环境信息源调查和业务培训工作,在环境信息为环境管理服务方面逐步走向正常化。经过多年努力,我省的环境统计与环境档案建设也初具规模并正常运行。

10、对外合作不断拓展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省对外环保合作与交流不断扩大。采取了“请进来,派出去”的办法,先后与新加坡、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英国、瑞典、荷兰、芬兰、新西兰、奥地利、丹麦、日本、马来西亚、香港、台湾等十多个国家和地区进行了合作与交流。与新加坡、英国、台湾、香港等国家和地区举办环境科技管理与法律研讨班,与英国合作开展泉州、福州沿海城市环境规划课题研究,与台湾开展厦门━━金门、马祖━━马尾海域环境监测合作。1*3年,省环境保护设计院与新加坡合资成立的福建省欣诺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也在正常运行。“八五”期间,全省共利用世行贷款和其他国际资金1.53亿美元,用于我省环境信息、环境科研、污染防治、生态环境的改善。

二、我省环境状况和面临的形势

(一)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现状

我省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了显著进展,但形势仍然非常严峻。从总体上讲,以城市为中心的环境污染仍在发展,并急剧地向农村蔓延;生态破坏的范围在扩大,程度在加剧;资源破坏和浪费的现象普遍存在,局部地区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已成为制约经济发展、影响改革开放和社会稳定、威胁人民健康的重要问题。

1、水环境污染已成为突出的问题

“八五”期间,我省各主要水系水质低于《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的河段达77.5%,主要是以有机污染为主。闽江干流、沙溪、九龙江、木兰溪、晋江等水质较差。江河水污染直接影响到城市饮用水源水质,全省23个城市,除龙岩、武夷山、宁德、漳州等城市饮用水源水质较好外,其它城市饮用水源水质都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大肠菌群均超标,部分农村饮用水源水质状况更令人担忧。水质污染还影响到城市供水。据不完全统计,全省23个城市日缺水量50万吨,每年直接影响工业产值40多亿元。福州西湖、厦门员当湖及所有城市内河、内河水质严重恶化,出现富营业化和“黑臭”现象,有的已严重污染到地下水。此外,部分近岸海域海水也出现富营养化,污染范围逐步扩大,赤潮频发,养殖污染事故也不断发生,渔业资源遭受破坏,生物种类明显减少。

2、全省城市大气污染严重

我省大气污染属于煤烟型污染,以尘和酸雨危害为大。全省城市有2/3地方受尘污染。仅约30%的居民呼吸的空气达到可接受的标准,约有400万居民呼吸着二氧化硫、烟尘超标的空气。局部区域,如泉州磁灶、内坑、官桥、水头四镇烟尘污染,莆田、涵江及泉州陈埭“三苯”废气污染突出。随着车辆不断增加,机动车尾气污染也在加剧。我省机动车辆尾气排放超过国家一级标准,排放量是发达国家的10-20倍。我省城市普遍出现酸雨,酸雨频率大于20%的地方多分布在沿海一带,厦门是我省酸雨污染最严重的区域,多年平均在73%~*%,PH最低值达3.75。

3、城市噪声污染越来越严重

我省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和道路交通噪声都普遍超过限值,城市功能区噪声也普遍超标。将近有2/3城市居民工作和生活在噪声污染的环境中。交通、工业、社会生活是影响城市环境噪声的主要声源。

4、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围城现象日趋严重

我省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呈上升趋势。19*年达727.5万吨(未含乡镇工业),累计堆存量4214.8万吨,占地269.1万平方米。这些固体废物扬尘污染大气,渗透液污染地表水和地下水,堆存物污染农田造成土壤质量下降。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率不高,平均为43.4%。随着城市和人口的扩展,城市垃圾已成为隐患,以每年6-7%的速度在增加,白色污染已成为公害,形成垃圾包围城市的局面。

5、水土流失严重,生态破坏加剧

19*年,全省水土流失面积达8319公顷,全省累计水土流失面积达211.3万公顷,占了全省土地面积的17.4%。土地荒漠化的面积也在逐年增加。随着经济的发展,水资源、森林资源、土地资源、景观资源、矿产资源、水产资源等的开发力度势必加大,对生态环境构成严重威胁。我省还有相当一部分地方资源开发处于失控状态,造成青山裸露、植被减少、水土流失、农业衰退、资源浪费、生态恶化。

6、环境污染从城市向农村扩展

随着乡镇企业的迅猛发展,乡镇企业污染物排放量迅速增加,约占了全省的14%。乡镇工业数量大、类型复杂、分布分散、技术落后,这使得环境污染已逐步向农村蔓延。

(二)我省未来环境面临的形势

跨世纪的15年,我省经济总量将继续增长,人口继续增加。“九五”期间,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1%以上,到2000年,达3700亿元,比1*0年翻三番,人口达3470万人,人民生活收入达到小康水平。到2010年,我省经济建设、人民生活和综合省力将再上一个大台阶,国内生产总值在19*年实现比1*0年翻三番的基础上再翻两番,人口达3863万人,城乡居民生活接近或达到当时中等收入国家和地区的水平。

经济快速增长、人口持续增长,将对环境带来更大压力,但也给解决环境问题提供大机遇。

1、环境压力与问题

━━人口增长、城市化进展,使能耗、用水量、垃圾量、机动车量等激增,水、气、固体废物、声等“四害”影响更加突出,经济、人口、资源、环境之间的矛盾更加尖锐。

━━耕地保护面临严峻形势,土地管理任务十分艰巨。据预测,到“九五”末,我省耕地面积将不足1800万亩,人均耕地仅0.50亩左右,这将严重制约经济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我省在加速工业化进程中确立了以石油化工、机械电子、建筑建材、林产业及水产业为支柱产业和以旅游业及轻纺业为重点产业的产业结构,建立了以电力为中心,以煤炭为基础,积极发展新能源的多元结构的能源体系,这种构成势力增加环境压力。

━━创建海洋大省,开发海洋资源,对于我省海岸带、滩涂、近海的水生生态环境和海洋水环境带来威胁。

━━乡镇企业高速发展的同时还可能使农村环境污染蔓延和生态破坏加剧。

━━科学技术落后造成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环保产业弱小,技术水平不高,影响污染防治效果。

━━环境保护资金渠道不畅、投入不足,环境保护欠帐较多,而环境保护资金需求又很大,这个矛盾相当突出。

━━与国际接轨、履行国际环境公约的责任重大,困难很多。同时,环境保护已成为国际贸易和投资的重要条件之一,这也将给我省的对外贸易和国际竞争带来压力。

由于以上存在的种种矛盾和压力,我省未来环境也将表现出如下突出问题。

━━水环境污染仍将是我省最普遍的环境问题;

━━大气污染仍以煤烟型污染为主;

━━城市环境的污染仍是我省环境污染的中心问题;

━━农村生态环境恶化加剧。人口多、耕地少的矛盾会更加突出。

2、机遇

━━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对环境保护工作高度重视,把生态环境问题列为未来15年必须高度重视和下大气力解决的、关系全局的重大问题之一,把经济建设和人口、资源、环境的关系列为正确处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若干重大关系之一,把可持续发展作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两大基本战略之一,把环境保护作为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这些都标志着我国的环境保护工作将进入一个新时期。

━━经济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的两个根本性转变是实现今后15年奋斗目标的关键,将对保护环境发挥重大的推动作用,有利于合理配置资源,有利于推行清洁生产,有利于减轻经济增长对环境的压力,有利于促进环境与经济的协调发展。

━━经济发展必须注重质量和效益,注重优化结构,这就从根本上克服结构性污染和破坏的加剧,并提高环境效益。

━━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不断加强,将进一步带动环境法制建设,促进环境法律体系的完善和执法力度的加大,从而使环境监督管理得到加强。

━━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有可能较多地增加环保的投入。

━━科技水平提高将促进环保产业技术和装备水平的提高,为改善环境提供经济而高效的技术和装备。

━━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已有了良好基础。

━━环境保护国际合作与交流前景广阔。

由此可见,我省环境保护面临的形势是,挑战与机遇共存,忧患与希望同在。发展是硬道理,但发展要服从保护,保护要促进发展。今后的15年,是我省控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大决战时期,我们必须抓住时机,加强环境保护,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宣战,加快环境建设,促进我省环境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三、计划目标和总体构想

(一)“九五”计划目标和2010年远景目标

到本世纪末,力争全小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加剧的势头得到基本控制;福州、厦门、沿海城市和旅游城市的环境质量应按功能分区分别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其他城市和地区的环境质量有明显改善;闽江水体大部分监测断面达到Ⅲ类以上水质标准,木兰溪、九龙江、晋江和主要港湾水质有所改善。到2010年基本改变生态环境的状况,城乡环境质量有明显改善;主要河流水体基本变清,近海海域水质达到海洋功能区划规定的标准;环境和资源保护进入全国上游水平。

(二)指导思想

进一步深入贯彻国务院和省政府第四次环境保护会议精神,切实执行国务院和省政府两个《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着手建立“四大机制”和“四大体系”,实施两大举措,加快四大重点治理工程进度,加大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力度,全方位推进环保工作,实现我省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

(三)基本方针

跨世纪15年,要坚持环境保护这项基本国策,实施《中国21世纪议程》,推行可持续发展战略,贯彻经济建设、城乡建设、环境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的方针,积极促进经济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四)基本政策

1、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2、污染者付费;

3、强化环境管理;

4、环境质量行政领导负责制。

(五)基本任务

促进经济建设及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实现良性徨。谱写好“环境治理、环境保护、环境建设”三部曲,实现城乡环境的绿化、美化、净化和优化,把我省城市建成环境整洁优美、经济繁荣发达的现代化城市,把广大农村建设成达到小康水平、生态良性循环的新农村。

(六)总体思路

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加强监督。

明确目标,就是力争到2000年,我省环境状况有明显改善,环境污染基本得到控制,现有资源得到有效保护,自然生态恶化趋势明显减缓,环境和资源保护进入中上游水平,努力把我省建成一个经济繁荣、社会稳定、环境优美的现代文明省份。

突出重点,就是要摸清我省环境污染和资源破坏的基本情况,分清轻重缓急,分步实施,重点抓好闽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建陶业烟尘污染治理、制鞋业“三苯”有机废气污染治理、水泥行业粉尘污染治理等四大治理工程,同时在开发建设的过程中注意保护好现有的环境资源。

强化措施,就是要认真实行基本国策,全面贯彻国务院和省政府两个《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落实两项根本性措施:一是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到2000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冻结”在19*年的水平,确保环境污染加剧的趋势得到基本控制;二是实施《跨世纪绿色工程规划》,重点治理水和大气污染,使部分城市和地区环境质量有所改善,为全面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提供有利条件。

加强监督,就是加强执法监督。要紧紧依靠政府、社会各界和全体公民的力量,综合运用行政、法律和经济手段,充分发挥宣传教育、新闻媒介和社会舆论的职能作用,做好环境和资源保护的监督检查,切实做到集中检查与经常性检查相结合,查处违法案件与积极整治相结合;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环保法律法规体系,加快环境与资源执法力度,坚持依法保护环境。

四、“九五”环境保护主要任务和计划指标

(一)综合计划指标

到2000年:

━━废水排放量控制在20亿吨,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14亿吨,城市生活污水排放量6亿吨。工业废水处理率达到74%,主要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20%;废水中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规定的排放总量指标内。

━━工业废气处理率达到80%,其中燃料燃烧废气消烟除尘率84%,生产工业废气净化处理率74%;废气中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规定的排放总量指标内。

━━固体废物产生量控制在1900万吨,其中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1500万吨,城市生活垃圾400万吨。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50%,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50%;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控制在规定的排放总量指标内。

━━各地(市)要使本辖区主要污染物控制在省下达的排放总量指标内。

━━各县(市、区)和重点污染源要使本辖区或本企业主要污染物控制在各地(市)或主管部门下达的排放总量指标内。

━━森林覆盖率达到60%;自然保护区(包括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等)面积达110万公顷,占全省国土面积9%。

(二)工业污染防治

工业是国民经济的主导力量。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首先是工业的持续发展,而工业的持续发展又需要持续的资源和环境的保证。工业在耗用大量资源和能源的同时,也成为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我国大约70%以上的污染来源于工业,因此工业污染防治工作无疑是环境保护的主战场。

1、主要任务:

以水污染和大气污染防治为重点,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有效削减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新建项目不仅必须达标排放,还要争取做到“以新带老、总量减少”;结合企业技术进步,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加快治理老污染源的步伐。

━━工业废水污染防治,要与节水和污水资源化紧密结合,保证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努力削减有机物污染(化学需氧量和生化需氧量),有效控制石油类、氰化物、砷、重金属等有害物质的排放,实现达标排放。

━━工业废气污染防治,要与节能紧密结合,改造落后的燃烧器具和燃烧方式,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提高消烟除尘效率,改善能源结构,发展清洁能源,加快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治理步伐,有效控制工业粉尘和烟尘的排放。

━━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要以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为核心,严格控制工业固体物的排放量,大力发展废物综合利用,积极推行废物交换,逐步建立二次原料市场。妥善处理处置危险废物,加强化学品进出口的环境管理,严格控制有毒化学品的生产和使用,严格禁止境外污染向境内转移。

━━工业噪声污染防治,要与改进生产工艺、改造生产设备、改善生产条件、加强劳动保护相结合,抓好工业噪声源的治理。

2、计划指标

到2000年:

━━全省工业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规定的排放总量指标内。

━━全省重点行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规定的排放总量指标内。

━━全省县及县以上工业企业废水排放量控制在10亿吨,工业废水处理率达到80%;乡镇工业废水排放量控制在4亿吨,工业废水处理率大于60%。

━━全省县及县以上工业企业废气处理率达90%以上;乡镇工业,消烟除尘率大于70%,废气净化处理率大于60%。

━━全省县及县以上工业企业固体废物产生量控制在1400万吨,工业固体废物综合治理率达到80%以上,综合利用率达到70%以上;乡镇工业固体废物处置率大于60%。基本消除危险废物的失控排放。

━━全省所有工业污染源排放污染物要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标准。

━━全省县及县以上开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率和“三同时”执行率均要达100%;乡镇工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达90%以上,“三同时”执行率达80%以上。

━━全省县及县以上工业企业有40%以上推行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标准。

(三)城市环境综合整治

到2000年,预计我省城市数将从19*年的23个增加到28个左右,建制城镇数将从19*年的552个增加到650个。我省城市化水平将提高到25%,城市人口达870万。因此,城市环境保护将一直是我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点之一。

1、主要任务

要继续执行“统一规划、优化结构、合理布局、配套建设、综合整治”的方针,实行污染集中控制,加快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综合治理工业污染、生活污染和交通污染。主要是防治“四害”(即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重点保护好历史文化名城及城市中饮用水源地、居民文教区、风景名胜区和旅游区。

基本控制城市环境污染加剧的趋势;福州、厦门、沿海城市和旅游城市的环境质量应按功能分区分别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厦门市要建成经济快速发展、环境清洁优美、生态良性循环的国家环境模范城市;其它城市和地区环境质量有明显改善,初步适应改革开放和居民小康生活水平的要求。

2、计划指标

(1)城市环境保护总体指标

━━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全省城市生活污水排放总量控制在6亿吨,城市生活污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控制在10.35万吨。机动车辆尾气排放达标率不低于*%,生活垃圾产生量控制在400万吨以下。

━━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指标。全省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20%,城市清扫保洁率、垃圾清运率达到100%,垃圾密闭化集装箱式清运率达80%,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50%,燃气普及率达70%,人均公共绿化面积6平方米以上,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0%以上。新区建设和旧城改造项目分别留足30%和25%的绿化用地。

━━城市环境质量指标。全省城市大气总悬浮微粒年日均值浓度要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以上,二氧化硫年日均值浓度要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以上。氮氧化物年日均值浓度,人口在100万人以上的城市达到国家二级标准,100万人以下的城市达到国家一级标准。城市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不低于*%。城市区域环境噪声达标率达70%以上。烟尘控制区覆盖率达85%以上。交通干线噪声达标率达60%以上。新建城镇和开发区环境质量要达到各功能区规定的标准。全省50%的城市城区达到省级卫生城市标准,30%达到全国卫生城市标准,40%的县城达到省级卫生城镇标准。大中型工厂、企业、商业单位、旅游点(区)60%达到地市级卫生先进标准。

(2)城市环境保护个别指标

━━福州市(特大城市,人口在100万人以上)环境在全面达到总体计划指标基础上,各主要指标逐年有所上进,在全省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中保持前列,在全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中跨入前15名,力争19*年前创建国家卫生城市。

━━厦门市(大城市,人口在50~100万人)环境各项考核指标在19*年基础上再提高一个档次。在全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中进入“十佳”行列。争创全国第二个环保模范城市,建成经济快速增长、环境清洁优美、生态良性循环的国际化港口风景城市,建成国家级园林城市,为我省城市经济和环境协调发展作出表率。

━━龙岩、三明、南平、泉州、漳州、宁德等中型城市(人口在20~50万人)环境全面达到总体指标,并做到年年有进步。在全省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中要达到中等以上水平。

━━莆田、晋江、石狮、福清、福安及规划建市的湄州湾、赛江等沿海小城市(人口在10~20万人),长乐、南安及规划设市的同安、诏安等人口少于10万人的沿海小城市力争城市环境达到总体计划指标,重点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有条件城市要争创环境清洁优美、生态良性循环的示范小城市。

━━永安、邵武等以工矿为主的内陆山区小城市(人口在10~20万人),漳州、建阳、建瓯及规划设市的沙县、长汀、浦城、闽清等人口少于10万人的内陆山区小城市在加快经济发展的同时,力争城市环境达到总体指标,重点加强工业污染控制。

━━国家级风景旅游城市武夷山市(人口在10万人以下)和规划设市的省级风景旅游城市东山市(人口在10~20万人)城市环境全面达到总体指标,重点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建设,提高城市环境质量。“九五”期间各主要指标要有明显进步,以适应风景旅游城市环境的要求。

(四)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

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是经济发展的基础。我省自然资源相对匮乏,人均耕地居全国之后,水土流失严重,生物多样性破坏严重。生态保护与建设任务十分艰巨。

1、主要任务

━━加强国土整治、土地利用及水土保持工作,保护好已划定的1545万亩基本农田,切实盘活存量土地。依法保护并合理开发土地、水、森林、矿产和海洋资源,严格控制土地供应总量。

━━继续大力开展植树造林、防沙治沙、防灾减灾等工作,有效保护和恢复生态环境。

━━实行“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谁利用,谁补偿”的原则,加强资源开发活动的环境管理,重视旅游资源和旅游区的环境保护。

━━基本建立自然保护和自然资源管理的法规体系,初步实现资源的合理开发与利用;基本控制自然生态恶化加剧的趋势,部分地区有所改善,生态建设开始步入良性发展。

━━有效保护我省的生物多样性,尤其是加强濒危物种的保护、开发和繁育,严厉打击各种捕杀、残害、贩卖受保护野生动植物的违法行为。

2、主要指标

“九五”期间,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000平方公里;森林覆盖率达60%,有林地面积达706.7万公顷;林网化农田面积达到应建面积的80%;建立一批自然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面积应占全省国土面积的9%。

(五)水域环境保护

我省河流纵横交错,海域辽阔,因此水域环境保护的任务相当繁重。

1、主要任务

━━以闽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为先导,逐步开展全省主要河流的综合整治工作。闽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重点江段是沙溪三明━━沙县段、青州━━南平段和干流的福州段。“九五”前期以控制工业污染为重点,特别是控制乡镇工业及造纸行业污染;“九五”后期以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建设为重点。九龙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重点江段是北溪龙岩段和西溪漳州段,主要控制工业污染和城市生活污水。晋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重点江段是上游水土流失和泉州、晋江河段城市生活污水和工业污染集中控制区。木兰溪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重点江段是木兰溪下游,特别是莆田段成片开发区污水和城市生活污水控制。

━━结合城市建设与改造,加快城市内河、内湖治理速度。

━━严格控制水域重金属污染,基本控制有机污染,重点保护好城市饮用水源地和主要水域功能区。

━━完善海洋环境管理体系,建立可持续利用海洋资源的法律法规体系,强化海洋环境和生物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严格控制陆源污染物和海上污染物的排放和倾倒。进一步改善沿海各港湾水环境质量,使近岸海域恶化的生态环境有所改善。维护海洋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建立布局合理的自然保护网,争取加入国际海洋自然保护区网络。在保护海洋生物多样性的同时提高沿海居民生活水准。

2、主要指标

━━到本世纪末,全省水环境污染趋势得到基本控制,闽江水体90%监测断面达到Ⅲ类以上水质标准;木兰溪、九龙江、晋江等水质有所改善,60%以上监测断面达到Ⅲ类以上水质标准。

━━到2000年,我省主要河流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规定的指标内。

━━城市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不低于*%。

━━依据福建省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保护一、二类海区水质的良好状态,三类海区水质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海水水质标准,使海域环境质量符合我省海域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

━━加强近岸重点海域保护。重点保护三者澳、湄洲湾、厦门文昌鱼保护区、厦门西海域、漳江口红树林区、东山湾及东山岛珊瑚礁保护区、重点控制有机物和石油类污染及赤潮污染。

(六)农村环境保护

1、主要任务

━━紧密围绕2000年农业发展目标,抓好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有效控制农药、化肥和农膜对农田和水环境的污染,力争做到农业污染和生态破坏加剧的趋势得到基本控制,重点地区农业环境质量有所改善,农业资源得到保护和利用。乡镇环境质量和农民居住环境得到改善,与小康生活水平基本适应。

━━大力发展生态农业,推广生态农业现有成功模式,在抓好东山等县级生态农业试点的同时,力争在乡、村、场、所建设一批有代表性的生态农业试验区、探索地区级生态农业建设示范区经验,在我省建立起多层次的农业可持续发展体系,使农业走上高产、优质、高效的发展道路。

━━合理使用农药、化肥,推广以生物防治为中心的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加强农用废膜回收和资源化,推广使用可降解农膜。

━━初步建立起严密、科学、有效的乡镇企业环境管理体系。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控制乡镇工业污染;加强规划,合理布局;调整产业结构,实现规模经营;依靠技术进步,推行清洁生产;推广各种可行和实用技术,加快乡镇工业污染治理步伐。扭转乡镇工业污染失控的局面,部分污染严重地区的环境有所好转,创建一批文明生产、排污达标的示范企业。

2、主要指标

━━“九五”全省耕地面积稳定在120万公顷左右,保护好全省已划定的100万公顷基本农田,净减少耕地控制在2.7万公顷以内。

━━2000年,乡镇工业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在我省总量控制计划限值内。

(七)环境监督管理的基础与能力建设

“九五”期间,要把加强环境监督管理基础、设施和能力建设作为重要任务,以适应日益繁重的环境保护工作的需要。

1、环境法制和执法队伍建设

加强法制建设,建立较完整的环保法规体系,提高执法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改善工作条件,完善执法手段,增强执法能力。到2000年,全省普遍推行环境监理制度,所有的县(市)区都要设立环境监理机构。全省监理人员由19*年的527人增加到1000人,并转入公务员系列。

2、环境保护机构建设

加强各级政府、重点是加强县级政府的环境保护机构。到2000年,绝大多数县级政府设置纳入政府序列的、能独立执法的环境保护机构。大多数乡镇级政府也要有环境保护机构。主要行业、经济部门和企业都要成立环境管理机构或专(兼)职人员。到2000年,我省各级环保机构人员达3000人,其中行政编制1000人。

3、环境监测网络建设

加强地(市)级环境监测站和监测网建设,提高县级监测监理能力,充分发挥行业、部门和企业环境监测站的作用。继续完善全省环境监测和管理体系,加强环境监测技术监督职能和监测质量保证体系。建设环境事故应急响应系统,加强环境放射性和辐射的监测工作。

4、环境信息统计系统建设

建立全省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实现环境统计、监测等数据收集、处理、加工、传输的计算机化和网络化,推进环境档案管理现代化,提高信访、机要工作质量,为环保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5、环境科技和环保产业能力建设

科技进步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桥梁。环境问题的解决最终要依靠科学技术,各级政府要认真实施“科教兴省”战略,提高科技进步在环保中的贡献率,有效遏制环境污染和生态恶化。各地、各部门在考虑科技发展时,要注意优先安排环境科技研究开发项目。“九五”期间,要把重点放在开发污染防治、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生物多样性及生态保护技术和环保高新技术上。加快环保实用先进技术的开发、推广应用。要加强对环保产业的扶持、引导和管理。加强境内外环境科技的合作交流和环保市场的竞争。

6、环境宣传教育能力建设

完善以环境宣传教育队伍为主体、有各界参加的全省环境宣传教育网络。通过各种途径向人们传播环境保护的新思想、新道德、新观念、新文化、新技术,以适应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需要,促进人与自然、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要立足学校,面向社会,大力推动全民环境教育,重点做好中小学生的环境教育。到2000年有90%的师范院校开设环境保护课程,主要城市80%的中小学环境保护知识教育要达标,70%的高等院校开设环境保护课程。

五、环境保护投资计划

(一)环境保护投资需求计划

环保投资(又称环保投入),从长远眼光来看,是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投入,是综合效益最高的投入。目前我省环保投入明显不足,“八五”期间仅占国民生产总值的0.57%,致使全省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继续呈加剧的趋势。

为了实现2000年环境保护目标,力争使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势头得到基本控制,必须切实增加环境保护投入,这是最基本的保证之一。

为了实现我省环境保护目标,据有关专家测算,到本世纪末,全省年环保投资应达到国民生产总值的1.5%以上。

环保投资一般包括:污染治理投资,生态环境保护投资和环境监督管理自身能力建设投资。

1、污染治理投资需求。

从我省目前的发展情况看,污染治理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建设项目“三同时”环保投资

预计建设项目(含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中用于“三同时”环保投资的比例应占建设项目投总资的4%,其中重点污染行业建设项目的比例还应相应提高,才能做到严格执行“三同时”,不欠旧帐。“九五”期间“三同时”环保投资至少应达53.3亿元以上。

(2)老污染治理投资

老企业技术改造是加快污染治理的途径。技改资金中用于污染治理和生态恢复的比例应在7%以上。“九五”期间,预计老企业治理应投入44.2亿元。

(3)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建设的投资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建设的投资应占城市建设总投资的30%。“九五”期间需投资56.8亿元,才能解决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滞后问题,满足环境质量逐步改善需要。

2、生态环境保护投资需求

生态环境保护包括了生态恢复和自然保护区建设,预计“九五”期间需投资18.1亿元。

3、环境监督管理自身能力建设投资需求

包括各级环保部门直属单位及全省监测、监理、应急、废物管理、信息、清洁生产推广、环保科研、环境宣传教育等方面的投资,“九五”期间约需5.8亿元。

(二)“九五”期间污染治理投资来源分析

“九五”期间,我省经济将以11%以上的速度持续增长。到2000年,国内生产总值达3700亿元,经济总量将有较大增加,综合国力明显增强。为了实现“九五”环保目标,实现可持续发展,必须增加用于污染治理的投资。

1、“九五”期间,我省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预期累计达到5600亿元。污染治理投资累计需求178.2亿元,约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的3.2%。

2、“九五”期间污染治理投资仍将十分紧张,必须采取各项措施筹集资金。为此,福建省政府《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中对完善环境经济政策,增加环境保护投入作出了如下决定:

坚持“污染者付费、利用者补偿、开发者保护、破坏者恢复”的原则,通过加强法制、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政策,鼓励资源和废物综合利用,促进排污单位积极治理污染。在制订区域和资源开发、城市发展和行业发展规划,调整产业结构和生产力布局等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重大决策时,必须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进行环境影响论证。

要多渠道增加环保投入。到本世纪末,全省年环保投入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要从19*年的0.7%增加到1.5%。省人民政府从19*年起到2000年,每年拨出2000万元专款,作为环境污染防治资金,该资金由省环保局统一管理、财政监督、有偿使用、滚动发展。各地(市)、县人民政府也必须从财政收入中相应拨出一定资金,用于环境污染防治。

在建设项目总投资中,必须确保有关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的投资。经贸、工业等部门必须在更新改造资金中安排不少于7%的比例,用于污染治理。城市人民政府必须在城市建设资金中安排25~30%,用于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城市污水处理、排水设施和城市园林绿化等环境建设投入。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城市,可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向排污单位和排污者收取污水处理费。

各级环保部门必须依法全面、足额征收排污费,按规定使用和上交排污费。未能足额征收和按规定上交排污费的,可由上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代征收。全面开征矿产资源开发生态环境保护费,并尽快制订和实施“福建省第三产业排污费征收办法”,逐步形成有偿使用自然资源和恢复生态环境的经济补偿机制。

积极开展环保国际合作与交流,争取发达国家和地区、国际组织以及金融机构的资金和技术支持。

3、为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实施《福建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和《福建省跨世纪绿色工程规划》,必须开拓和疏通各种资金渠道,利用国际、国内资金,发挥国家、地方、企业和全社会多方面积极性,确保逐年增加环保投入。“九五”期间5年中,除省政府每年拨出2000万元资金用于支持建立福建省环境污染治理资金外,各级财政年度预算中,也都要安排一定资金用于环境保护。

建议“十五”期间省政府每年拨款增至4000万元,“十一五”期间增至6000万元,用于污染防治资金。以福建省环境污染治理资金为龙头,引导和促进全省的污染治理工作,带动配套资金的投入,保证跨世纪绿色工程项目顺利实施。

银行部门利用信贷政策工具促进环境保护工作,在贷款项目选择和资金安排上,要优先考虑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项目,促进科技贷款、技术改造贷款同跨世纪绿色工程项目实施的有机结合。继续落实和制定有关政策鼓励企业加快治理污染,并利用“三废”综合利用的利润留成、按规定用于“三废”治理及综合利用。

依法征收排污费和排污水费,全面开征矿产资源生态环境保护费。改革排污收费征收办法,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提高排污收费征收标准,在实行总量控制的地区要按排污总量进行收费。研究和实施开征二氧化硫排污费、含铅汽油环境补偿费等政策,完善生态环境补偿费征收管理办法。

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建设作为城市建设的重点,除城市建设维护费外,还要遵循“谁受益、谁承担”的原则,开辟新的资金渠道,即按有关规定向排污者收费。

积极争取国家专项资金和有关部委支持,加快污染治理与生态恢复。

根据我省外向度较高的特点,将跨世纪绿色工程规划项目列入利用外资的重点领域之一。将闽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作为利用外资的突破口,加快备选项目建设,争取国外政府赠款,低息贷款和开展其他国际环境保护项目合作与交流。

企业要遵循“谁污染、谁治理”原则,负责筹集自身污染治理和生态恢复的资金,将环保投资纳入企业财务计划,将污染防治设施运行费用摊入成本。

(三)建立环保投资筹措机制

确保环保资金渠道畅通是实现环保目标的关键。

1、各级政府要切实增加环保投入,建立长期稳定的投资渠道,按《决定》要求,省里投入占GNP1%以上,其中省政府闽江综合整治资金2000万元,污染防治资金每年2000万元,各级政府也要参照这一情况,认真落实环保投资。

2、落实投入主体,主体就是企业,即根据“谁污染、谁治理”原则,落实环保投资。

3、城建部门用于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占城市建设投资总数20-30%。

4、银行贷款向有利于环境保护,有利于环境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的方向倾斜。

5、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环保贷款。

6、排污费征收高于治理成本原则,开征SO2排污费、生态环境补偿费、放射性污染排污费和含铅汽油环境补偿费。

7、污染者付费。

8、建立环保投资检查考核制度。

(四)环保投资效益分析

实现环境保护“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是一项重要而艰巨的任务,虽然为达到保护目标要一定的经济投入,但这个代价是值得的,因为它所获得的效益是巨大的。

1、环境效益

实现跨世纪环境保护目标,牢固确立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地位,明确了大政方针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基本形成了环境保护法规体系,建立了基本完善的环境管理体系,工业污染防治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取得显著成效,生态建设和自然保护取得较大进展,在环境保护的各个领域都有长足的进步,全省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总量全面控制在国家下达的计划指标内,使得我省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加剧的势头得到基本控制,全省环境质量状况有所改善,自然生态进入良性循环,在人民生活达到小康乃至更加富裕的水平时,有个清洁、优美的环境与之相适应。把一个既实现经济繁荣、文明开放,又保护青山绿水、蓝天碧海的福建带入21世纪,这才是我们共同的愿望和追求,也是显著环境效益的体现

2、社会效益

环境保护与人民群众的利益密切相关,这是一项崇高“积德”的事业,是中华民族千秋万代的利益所在。保护环境就是保护人民生命、健康和安全。这完全符合我们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是为了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要的这一根本目的。环境保护好的,人民群众少受污染或不受污染,生活质量得到改善,大家高兴,更加拥护党的领导,更加精力充沛地投入改革和建设中去,这对于社会安定、稳定,促进党群关系有重大意义。随着时代的发展,人民群众对生活质量的希望和要求日益提高,环境问题会愈加突出,愈加会成为社会问题,因此,环境问题就其社会性来说也可以说是政治问题。治理好环境,再现青山绿水、蓝天碧海,为人民和后代造福,促进社会的稳定发展和全面进步,这所产生的社会效益也许是无法用金钱来衡量的。

3、经济效益

环境问题从价值观方面来说也可以说是经济问题,因为环境问题本身是经济活动引起的。环境是资源,而且是珍贵的资源。资源是有经济价值的。环境污染实际上就是环境质量的消耗和消费,改善了环境质量就是实现了资源的恢复和增殖,因此保护环境的外部经济性是显而易见的。实现环境目标,减少了污染物排放,控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提高了资源、能源、原材料利用率,把原来的损失转化成了得益,从而直接产生了经济效益。

实现了环境目标,解决了环境问题,使得由于环境问题而制约经济发展的因素大大减少,促进了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这是最大的经济效益。

保护环境就是保护人员的物质和精神、生命和健康、安全和稳定,也就是保护了创造经济价值的生产力,从而间接产生了经济效益。

保护生态环境也就是保护投资环境,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投资者,没有一个会去选中环境恶劣、生态失调、资源柘竭的地方去投资的,因此,从投资环境上看,生态环境也是一种潜在的经济效益。

虽然,我们还不好非常定量化地衡量一下实现环保目标而带来多大的经济价值,但可以肯定,产出要比投入大得多。因此,可以说环保投入是最合算、最值得的投资。要算大帐,不要算小帐;要算整体利益帐,不要算局部利益帐;要算长远利益帐,不要算眼前利益帐。防治污染这个钱迟早要花,晚花不如早花,早花早受益,等污染到积重难返,再去治理,花费会更大。如果我们现在欠了环境债,以后就得要以5倍、6倍、甚至10多倍的代价来偿还。

为此,各级政府要以对大局负责,对未来负责,对子孙后代负责的高度责任感,克服困难,通过多种形式切实增加环保投入,随着经济发展逐步提高环保投入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扭转环保投入偏低的状况。

六、主要措施和行动

(一)建立“四大机制”和“四大体系”

1、建立“四大机制”

(1)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的机制

要抓住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有利时机,把环保法律、法规与产业、产品结构调整有机结合起来,在城市和区域总体规划,产业布局调整过程中,按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要求,严把项目审批关,认真落实环评和“三同时”制度,坚持做到“三同步”,做到科技规划、优化布局、协调发展。

(2)环境质量行政领导负责的机制

认真落实市长(专员)环保目标责任制,建立政府主要领导人对辖区环境质量负责的考核制度,配合监察部门制定对政府和有关部门环境监察的实施办法,做好环境执法监察工作,积极争取同级党委、政府的支持,并督促下级政府定期听取环保工作汇报,研究解决环境问题,建立奖惩制度。

(3)环保资金筹措的机制

坚持“污染者付费、利用者补偿、开发者保护、破坏者恢复”的原则,通过加强法制、落实国家和省有关优惠政策,鼓励资源节约和废物综合利用,促进排污单位积极治理污染。要通过建立、健全环保投资检查考核制度,多渠道筹措环保资金,增加环保投入。

(4)环境科技发展的机制

科技是第一生产力,是通向可持续发展的桥梁,是实现环保目标的技术手段和重要保证。要切实加强对环境科技的领导,将其纳入责任制中;要加强对可持续发展战略的研究,为提高环保部门参与综合决策的能力,完善环境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提供超前性的理论与支持;要将防治技术开发研究和成果转化应用作为科技工作重心,针对我省实际,围绕四大治理工程和当地环境治理重点,推广应用国家最佳实用技术,要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和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要加强对环保产业的开发和管理,规范环保产业市场、防止不正当竞争、地方和行业保护主义;要切实加大环境科技的投入。

2、建立“四大体系”

(1)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体系

全面启动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各级环保部门要督促有关部门将有关控制指标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和城市总体规划;要尽快制定总量控制管理、监控办法和具体实施计划,定期公布、层层考核;总量控制地区要以此为依据,审批新、扩、改建项目;依法实行排污许可证制度,督促企业严格按照总量控制垢要求,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做到节能、降耗、减污、增产不增污或增产减污。要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减少结构性污染;结合存量资产流动重组,向规模经济要环保效益;结合技术改造,从源上控制污染,以加快工业污染防治的步伐。

(2)环境监督管理体系

环境监督管理的主体是环境部门和各有关职能部门,对本辖区环境依法统一监督管理是环保部门的根本职责,各有关部门要依法对本行业实行监督管理,各级、各部门和所有企事业单位都要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法规(包括各类标准)。加强环境监理工作,必须坚持“三查两调一收费”的职能,它的核心是在现场,关键是在经常。

(3)环保法规体系

环境和资源保护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建立在健全的法制基础上,做到立法、普法、执法三位一体。在立法方面,“九五”期间,要着手制定《福建21世纪议程》、《闽江流域水环境污染防治条例》、《福建省〈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实施办法》、《福建省开发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实施办法》、《福建省环保产业市场管理办法》、《福建省机动车辆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福建省第三产业排污费征收办法》、《福建省环保投资检查考核办法》、《福建省环保行政监察实施办法》;修订《福建省征收排污费实施办法》、《福建省环境保护条例》。制订《福建省闽江水系跨市河流边界总量控制排放标准》、《闽江水污染物总量控制排放标准》和其他地方标准;修订《厦门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厦门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福州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制鞋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地方环境标准。在普法方面,要根据《福建省行政执法资格认证条例》和《福建省行政执法管理办法》,举办环保执法人员培训班。在集中培训基础上,要组织环保队伍人员经常性的法律、法规政策的学习,提高法律知识水平和执法能力。在执法方面,除继续定期开展集中性大检查外,还要开展经常性检查,在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上狠下功夫。

(4)环境宣传教育体系

继续坚持宣传面向领导干部、面向群众、面向学校、面向社会,充分发挥广播、电视和报刊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宣传部门应将环保宣传纳入整个宣传工作之中,教育部门应将环境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内(包含大、中、小学教育,成人教育、干部培训、职业学校、党校、干校、团校);继续开展“世纪行”活动,报道先进个人、集体,公开揭露和批评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违法行为。要注重领导层决策层环保意识和法制观念的提高,也要鼓励公众参与,做到“人人关心环境质量,人人参加环境保护”。

(二)解放思想,更新观念

在环保问题上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是项长期任务。当前必须通过加强理论学习和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国内外环境保护的经验和教训,走出三个误区。

1、要走出环境保护执法监督力度够大了,不能再大,否则会影响经济发展的误区;

2、要走出环保只投入、没经济效益产出的误区;

3、要走出福建省森林覆盖率高、自然资源丰富、自净能力较大,污染点影响不大的误区。

(三)大力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提高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

环境保护既是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精神文明的范畴。环境质量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标志,环境保护既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又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动力。保护环境有利于改善人民群众生活条件和健康状况,有利于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

加强精神文明建设,要开展爱岗敬业,树立“三心”(即事业心、责任心、对事业必胜的信心),提倡“三争”(争位置、争发展、争上游),提高道德修养和全面素质,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开创环保新局面。

(四)全面贯彻国务院和福建省人民政府两个《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

继续全面贯彻落实两个《决定》,要把《决定》作为实现“九五”环保目标的行动纲领。

(五)实施《福建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

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是保证实现“九五”环境保护目标的重要举措。根据《“九五”期间全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将国家下达给我省的12种对环境危害大、需要重点控制的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分解到各地市、各部门和各个流域,各地市和各部门再依次分解到各县(市)及重点污染源,任何地区、部门或单位都不得突破总量控制指标。

各级政府负责,各部门协同作战,组织制订和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要开展试点,积极探索并建立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管理和运行机制。

(六)实施《福建省跨世纪绿色工程规划》

为了实现福建省环境保护“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要实施《福建省跨世纪绿色工程规划》。本规划是一项有项目、有资金、有重点的具体工程规划,其目的是组织有关部门、地方和企业,针对一些重点区域、重点流域和重大环境问题,集中财力、物力,实施一系列工程措施。项目分期实施,滚动发展,共分三期,历时15年。第一期与“九五”计划同步,共列出143个重点(推荐)项目,投资概算为143.5亿元。主要包括:

水环境污染防治项目。包括全省主要河流的水污染控制项目,主要城市污水集中处理及近岸海域水污染防治项目。重点是闽江等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和部分城市污水处理,着力削减COD和重金属排放量。

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包括省会城市福州及厦门等重要城市、山区河谷型城市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和二氧化硫与酸雨控制项目。重点推进建筑陶瓷行业烟尘治理、水泥行业粉尘治理及制鞋业“三苯”废气治理,着重削减SO2、烟尘、工业粉尘排放量。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项目。包括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以及危险废物和放射性废物控制项目。重点解决城市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对环境影响。

生态保护和恢复项目。包括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恢复与保护、矿山生态保护恢复及海洋生态环境保护项目。

全球环境问题履约项目。包括臭氧层保护、温室气体控制及生物多样性保护、防止有毒废物越境转移等项目。

环境保护自身建设项目。包括环境监测网络、环境信息网络、自然保护区网络、放射性环境管理和监测网络、环境事故应急监测网络和环境宣教网络、环境科研机构加强等能力建设项目。

(七)重点污染治理工程

我省在污染治理领域坚持了“抓重点,打大仗、办实事、求实效”的工作方针,抓住重点,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在短期内对流域性、区域性、行业性严重污染问题加以治理,并列入各级政府办实事内容。“九五”期间,省政府重点抓闽江流域水环境、建筑陶瓷业烟尘、制鞋业有机废气和水泥业粉尘等四大污染治理工程。省政府还专门成立了闽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庙在省环保局。

1、闽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19*年底,省政府提出开展闽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19*年10月,省政府在南平召开了“闽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动员大会”。会后,省政府分别以闽政。(19*)文2号和闽政(19*)文48号作出《决定》和转发《实施方案》。

目前,各有关地市均成立了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当地的整治工作。一些乡镇政府和企业也成立整治领导小组,抓具体治理项目的落实。各地市编制了整治方案,分解下达治理项目。在国务院和省政府两个《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后,整治方案也按《决定》的精神进行了调整。

闽江水环境综合整治的总目标是:“第一年有重大突破,三年大见效,五年使闽江水基本变清”;到本世纪末大多数断面水质达地面水Ⅲ类标准,上游力争达Ⅱ类标准。

闽江水环境综合整治的总任务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和省六次党代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充分考虑流域经济社会现状和持续、快速、健康、协调发展的目标,打一场闽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攻坚战,加快污染治理和生态恢复步伐,促进流域产业结构和生产力布局优化,努力实现流域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

闽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大致分三期进行(见表6-1)。

第一期的时间是一九九五年十一月至一九九六年底;

第二期的时间是一九九七年至一九九八年底;

第三期的时间是一九九九年至二○○○年底。

2、泉州一带建筑陶瓷业烟尘污染治理工程

改革开放以来,泉州一带的磁灶、内坑、官桥、水头等四镇建筑陶瓷业发展迅速,已成为当地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和我省的“陶瓷专业市场”之一,全国闻名的陶瓷建材生产基地。19*年,四镇工业产值达41亿元,为当地经济建设作出了较大的贡献。但由于大多数的建筑陶瓷企业生产规模小、设备简陋、生产技术落后,没有污染防治设施,加上布局不合理等原因,对当地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生态急剧恶化,影响闽东南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也影响我省改革开放“窗口”的形象。省委、省政府对此十分重视,从19*年开始就把治理泉州一带的烟尘污染列为15件为民办实事之一。

19*年11月,省政府召开专题会议,要求泉州一带建筑陶瓷业在3年内实现“不冒黑烟、达标排放”。根据这一目标要求,19*年6月,省政府在泉州召开了建筑陶瓷烟尘污染治理现场办公会议,对治理工作做了全面部署,明确治理目标,限定治理进度,强调各级政府和部门都要齐抓共管,各司其职,通力协作,确保治理任务的全面完成。

为了促进综合治理方案的全面实施,福建省环境保护局于19*年9月作出了贯彻实施综合整治部署的实施意见,并由省政府转发。

目前,该治理工程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初步实现了环境、经济和社会效益的统一。南安市已于19*年4月30日基本完成窑炉治理1004条(座)任务(多孔窑369条,倒焰窑635座),占全市应治理任务数的100%,其中关停并转233条(座),占总数23%,完成技改771条(座),占总数76%,改建规范工业烟囱80多条,新上10条辊道窑。截止6月1日。晋江市已基本完成1511条(座)窑炉的治理任务(其中多孔窑645条,倒焰窑866座),占应治理任务的100%,其中技改1109条(座),占总数73%,关停并转402条(座),占总数26%,改建规范化工业砖砌烟囱128条,新上辊道窑10条。目前,已突破了多孔窑和倒焰窑治理技术难关,通过积极推广省科委等部门鉴定的八项技术,保证了治污工作的顺利开展。

根据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三年实现不冒黑烟、达标排放”这一要求,结合两市环境污染现状,综合整治应达到以下目标:

━━3年内(19*至19*年)全面完成陶瓷业烟尘污染治理任务,至19*年底,该区域大气环境质量达到三级标准,生态环境不再继续恶化;

━━至2000年,建成陶瓷业集中控制区,区域大气环境质量达到二级标准,生态环境得到根本改善并基本实现良性循环。

主要任务是:

━━限期治理,实现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

围绕总体目标,晋江、南安两市政府必须严格按照泉州市政府提出的综合整治实施进度要求开展工作,充分运用行政、法律、科技、经济等手段,切实保证在19*年底前全面完成陶瓷业烟尘污染治理任务。

19*年10月1日前,完成对4个镇建筑陶瓷生产企业的登记清理工作,坚决取缔无证经营的企业。19*年3月31日前完成国道324线两侧250米范围内的窑炉治理改造。19*年6月底前完成国道324线两侧500米范围内的窑炉治理改造。19*年年底前完成两市所有的建陶业环境污染治理任务,达到烟囱不冒黑烟,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

━━综合整治、优化布局、实现污染物集中控制。

制定科学、合理的集中发展规划,调整能源结构,优化工业布局,兴建建陶工业集中控制区;根据产业发展政策,依靠科技,采取技改、搬迁、关停并转、组建集团等手段,合理地调整工业布局,基本实现建筑陶瓷企业规模化、工艺技术现代化、产品质量高档次;调整能源结构,在工业集中控制区内采用集中供气等办法,发展清洁生产工艺,实施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采取植被恢复等措施,使得区域大气环境质量达到二级标准,生态环境得到根本改善并基本实现良性循环,最终实现环境与经济的协调发展。

3、制鞋业“三苯”废气综合整治工作

我省现有各类使用含“三苯”溶剂制鞋企业2122家,其中拥有完整和较完整生产流水线式制鞋企业258家,计有554条制鞋生产线。其余1700多家均为作坊式小型鞋厂,这些鞋厂大部分是分散的手工作业点,少部分有简易的生产线。全省年产各类运动鞋、沙滩拖鞋、皮鞋等4亿多双,年产值124.6亿元,拥有职工近20万人。其中约有3万人直接从事接触“三苯”作业点工作。

从分布地域看,生产流水线式制鞋企业主要分布在福州、莆田、泉州等市,其中福州市100家,共有242条生产线;莆田市33家,共有109条生产线;泉州市88家,共有111条生产线。家庭作坊式小鞋业主要集中在晋江的陈埭、池店两镇,共有1600多家,占全省小作坊制鞋业90%以上。

全省有生产线制鞋企业有关情况见表6-2。

小作坊鞋厂基本是乡镇、私营企业,少部分集体企业,厂房简陋,规模小。生产流水线式鞋厂中,“三资”企业占了主要成份,约50%,其次为集体企业,占35%,国有占5%,私营占10%。其中规模大、机械化程度高的都在“三资”企业,福州市千人以上14家制鞋企业,“三资”企业占12家。

制鞋业“三苯”废气污染危害,引起国务院、省、市领导的高度重视,多次批示抓紧整治。早在1*2年我省就开始着手进行污染治理准备工作。莆田市政府1*3年批转了市环保局制定的净化治理计划。福州市、莆田市分别在多家企业开展治理技术的试点工作。经多方努力因技术等多方面原因,进展不大,但积累了许多治理经验,为下一步“三苯”废气治理打下了基础,创造了条件。

19*年,省政府将制鞋业“三苯”废气综合整治列为全省环境重点污染治理工程,省环保局具体策划组织,各地从实际出发,由试点入手,选择不同治理技术,加快治理步伐。特别19*年以来,治理工作进度较快,福州市19*年限期治理10家重点鞋厂,计33条生产线;莆田市19*年限期治理16家鞋厂,53条生产线。目前,全省已完成或部分完成治理工作的大、中型鞋厂有26家,86条生产线。治理技术主要有三种类型: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法;活性炭吸附、脱附、回收法;直接催化燃烧法。

省政府计划用三年时间(19*-19*年),全面完成我省制鞋业“三苯”废气综合整治工程。

19*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249家533条生产线“三苯”废气治理任务,所有制鞋企业生产线“三苯”废气按“福建省制鞋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156-

19*)的要求达标排放,削减“三苯”3937.1吨/年,使全省生产线制鞋业“三苯”排嗾总量控制在400吨/年以下;

19*年12月底前关闭或停产家庭作坊式小型制鞋企业。

新建企业必须上规模、上等级,工艺先进,并严格执行环评和“三同时”制度,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引导现有中小制鞋企业加强技改,产品升级换代,走集约化经营道路。

4、水泥企业粉尘污染综合整治工程

全省共有水泥企业402家,其中旋窑5家,机立窑311家(含熟料),粉磨82家,普通立窑4家。按经济成分和体制划分,县属以上企业(国有、集体)和“三资”企业的103家,占25.6%,其余都为乡镇企业和个体企业。

水泥企业的规模偏小,绝大部分为年产30万吨以下的小型企业,30万吨以上的只有9家。水泥企业主要集中在闽西的龙岩和三明一带,其中龙岩地区191家,占全省总数47.5%;三明市109家,占27.1%。余下企业分布在其他七个城市,且相当部分是熟料粉磨。19*年全省水泥企业共生产水泥1350万吨,产值40亿元。

水泥企业的主要生产设备多为机立窑,其粉尘污染源主要来自破碎机、烘干机、生料磨机、机立窑、水泥磨机、包装机以及料库、提升机、输送机等设备。其中烘干机和机立窑属于热力设备,其它均属机构设备。就收尘技术而言,热力生产设备的粉尘污染源较机构生产设备的粉尘污染源治理难度大。尤其是机立窑烟尘,因设备特点、治理技术、生产工艺以及治理投入等方面的原因,长期以来得不到有效治理,是水泥企业粉尘污染治理的难点。

根据省政府的总体部署,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完成全省水泥企业粉尘污染治理。

1*9年12月底前全省所有水泥企业粉尘,要按《水泥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19*)的要求达标排放,即治理率、达标率皆为100%,削减水泥粉尘81.14万吨/年。

19*年前关闭土窑和年产不及4.4万吨机立窑。对4.4万吨以上水泥生产线分年度限期治理,保护2000年前达标排放。新扩改项目必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

从现在起,严禁审批直径小于2.5米的小型回转窑(特种水泥除外)和机立窑生产线。促进水泥行业规模化、集约化经营,走优化布局、集中控制规模经济的发展道路。

治理任务分四期完成:

第一期,为调查、试点阶段,时间自19*年6月至19*年6月底。

全面摸底调查,掌握全省水泥企业基本情况,建立水泥厂“一厂一档”的资料库,制订出当地和全省水泥综合整治方案。对现有的粉尘治理技术和设备,进行全面调查研究、分析对比,同时寻求适用的粉尘治理新技术,特别是机立窑治理技术,组织试点推广应用。对已有的治理设施(主要是袋、电收尘)加强管理、维护,其中已达标的设施,加强维护、保养、完善操作规范,避免人为因素的超标排放;对尚未达标的设施,加快技术整改,填平补齐,该更换的更换,该维修的维修,以确保现有的治理设备能正常运转,全部污染物达标排放。

第二期,重点治理阶段,时间自19*年7月至19*年底。

首先,完成位于城市建成区、城郊、中心集镇及群众反映强烈的敏感区域约80多家水泥企业的整治工作(其中,龙岩地区、三明市等19*年底前完成22家,33条生产线治理工作)。19*年前,龙岩地区重点放在两市一县(龙岩市、漳平市、长汀县)建成区的10家水泥企业,八个水泥工业乡镇敏感区域22家水泥企业。三明市完成重点治理36家位于重点区域和扰民严重水泥企业;其它地市完成60%生产线治理任务。其次,是关停水泥土窑和年生产能力不及4.4万吨机立窑生产线33条(其中龙岩地区23条生产线于19*年底关停)。通过两期整治,要求削减水泥粉尘排放量47.8万吨/年,其中19*年底前削减6.*6万吨/年。

第三期,全面整治阶段,时间自1*9年1月至1*9年12月底。

1*9年底之前,所有的水泥企业各道工序粉尘污染源(包括机立窑)都应安装收尘设施,并全部达标排放。削减水泥粉尘排放量33.35万吨/年。

第四期,验收阶段,时间在2000年6月底前。

按福建省水泥业粉尘综合整治方案、国家新规定《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19*)、水泥业排放标准和有关总量控制计划等进行验收。

水泥企业粉尘污染治理计划见表6-3。

环境保护任重道远,我们要努力工作,确保实现跨世纪的环保目标,在遏制环境恶化趋势、改善环境质量、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和实现现代化方面,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