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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述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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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述职通知

各直属单位党委(支部):

依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关于实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的实施意见》(浙纪〔2003〕46号)、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关于实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的实施办法》(市纪发〔*〕7号)以及《市交通局领导干部管理办法》(杭交党办〔*〕13号)等有关规定,经局党委研究,现就做好20*年局管领导干部年度总结报告及述职述廉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中央、省市委有关条例、规定、意见等文件为依据,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按照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公道正派的要求,认真做好述职述廉工作。通过年度总结和述职述廉,全面、准确地了解和掌握各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和领导干部德才表现情况,切实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总结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好的做法,好的经验,认真解决有关问题,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促进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

二、主要内容

述职述廉的内容以《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中央关于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规定和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关于实施党政“一把手”年度总结报告制度的意见》(浙组[2000]58号)为基本依据,同时要把开展“树新形象、创新业绩”主题活动的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其中,述职要重点围绕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所提出的主要工作思路、采取的措施、发挥的具体作用、所取得绩效、以及落实党建责任制情况和存在哪些问题,应如何解决等。

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内容见有关规定,考核工作由局纪检组牵头同时进行。

三、方法步骤

由局党委派出考评组,吴德宝、韩勇同志任组长,局组织处、纪检组(监察室)负责具体实施,各直属单位党委(支部)配合实施。参加年度总结和述职述廉的对象为局管领导干部。其中任职不满半年的和非领导职务人员,只作个人总结,不作大会报告和测评。

年度总结和述职述廉工作主要采取大会报告和书面报告相结合、民主评议、民主推荐、考察谈话等方法步骤进行。因四局机构升格,领导班子及中层正职调整不久,经局党委研究确定,四局局管领导干部考核将简便进行,只作书面总结报告。

公开报告:由领导干部本人写出书面年度总结和述职述廉报告,主要是回顾一年以来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情况以及落实党建责任制情况,其中各单位主要领导(不含四局主要领导)在民主评议大会上进行公开报告,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以书面形式报告。述职述廉报告还需结合领导干部述廉十三项重点内容(详见杭交党委〔2006〕35号):

民主评议:民主评议主要是对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情况、领导干部年度总结和述职述廉报告以及领导班子成员德、能、勤、绩、廉表现情况进行书面测评。

民主推荐:主要是推荐近期可提拔任用干部和局管后备干部人选(包括正处和副处)。

考察谈话:考核中,考核组将分别找领导班子成员和有关人员进行个别谈话。

四、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开展领导干部年度总结报告和述职述廉是加强领导干部监督,增强领导干部执政为民、拒腐防变能力的重要措施。各级党组织要统一思想,加强领导。认真抓好工作落实,特别是有关年度总结报告和述职述廉的内容要提前公示,使参加年度总结报告和述职述廉大会的干部群众了解情况。要合理安排时间,正确处理考评与日常工作的关系(报告大会可与本单位的职代会相结合)。

2、精心准备,实事求是。每位局管领导干部要予以高度重视,要亲自撰写年度总结和述职述廉报告,报告必须按照有关内容要求,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客观准确、简明扼要,逐项说明,对存在的问题不隐瞒、不回避。要把年度总结和述职述廉工作作为做好明年工作的动力,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促进各项工作更上一个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