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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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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大榭开发区文教卫生局,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宁波国家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各直属学校:

近年来,我市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热爱本职工作,兢兢业业,在教书育人、爱岗敬业中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为激励广大中小学教师及社会各界人士在促进基础教育协调发展、加快推进科教兴市方面作出新成绩,根据省教育厅、省人民教育基金会的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开展浙江省第二十一届“春蚕奖”、第“绿叶奖”推荐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浙江省第二十一届“春蚕奖”的参评对象为从事教育工作5年以上的普通中小学、职业学校及特殊教育学校的教师,重点要向教学一线的专任教师倾斜。

浙江省第“绿叶奖”的评选范围是市县(市、区)、乡镇领导及教育系统以外的社会各界人士。*年以来获得过“春蚕奖”、*年以来获得“绿叶奖”荣誉称号的人员,这次不列为评选对象。

二、评选条件

(一)省第二十一届“春蚕奖”评选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科学发展观,出色履行岗位职责、坚持以人为本,默默耕耘、无私奉献、推进素质教育,关心学生的全面发展。

2.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先进教育理念,不断更新和完善知识结构,出色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在培养人才方面成绩显著。

3.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书育人,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师德师风受到学生和家长的赞誉,能在本地区起到模范作用。

4.除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外,凡推荐人选为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城镇中小学教师,须有在农村任教一年以上的经历,没有农村教育任务的中心城市学校教师,应有在薄弱学校任教一年以上的经历。

(二)省第“绿叶奖”评选条件

1.重视、关心和支持教育事业。

2.在推进和巩固本地教育强县(镇)建设、加快推进区域教育改革和发展方面成绩突出,或在捐资助学、出资办学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

3.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扎实推进城乡教育统筹发展,并在尊师重教、提高教师待遇、筹措教育经费、稳定农村教师队伍、改善农村办学条件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

三、推荐评选工作要求

1.各地在推荐“春蚕奖”人选时,要坚持向教学第一线的教师倾斜,尤其要向长期在条件艰苦的山区、海岛、农村等学校工作,默默无闻、无私奉献的教师倾斜,并确保这类地区教师的推荐比例不低于80%;职业学校应有一定的比例,同时要兼顾民办教育、特殊教育、学前教育等学校教师的人选。严格控制校长人选,校长推荐比例不超过15%。

2.评选推荐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实事求是原则。全面掌握评选条件、严格履行推荐程序是做好本次评选的基础和关键。各地、各校一定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民主推荐,逐级评选,确保评选质量。推荐人选上报前要在所在地教育系统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

四、推荐名额

我市推荐省第二十一届“春蚕奖”名额为38个、第“绿叶奖”名额为15个。各地各校推荐名额见

五、上报时间和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