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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教育活动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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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教育活动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今年5月19日16时左右,重庆市江津区白沙镇驴溪河发生一起群体溺水事件,6名小学女生在结伴游泳时发生险情,中学男生杨彬在救起1人后不幸遇难,其余学生中有4人溺水身亡,1人失踪。

在每年发生的中小学生安全事故中,溺水是造成广大中小学生,尤其是农村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的主要杀手之一。目前已进入夏季,加强对中小学生的溺水防范教育已是刻不容缓。为增强学生及家长的防溺水安全意识,提高学生的自护自救技能,全面落实《浙江省中小学学生溺水事故管理办法》的规定,降低溺水死亡事故的发生率,决定于6月3日至6月9日在全县中小学和幼儿园举行为期一周的防范溺水专项教育活动,现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要进一步提高对防范溺水教育重要性的认识

各校要从创建“和谐校园”,保护学生生命、维护校园和社会稳定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加强防范溺水专项教育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加强领导,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重视对学生的防范溺水安全教育,提高学生防溺水的自觉性和识别险情、紧急避险、遇险逃生的能力,决不能存在任何盲目乐观或麻痹侥幸的心理。

二、结合学校实际,认真开展防范溺水专项教育

各校要建立预防溺水事故的安全教育制度,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安全教育方法,充分利用已有的事故案例和《中小学安全教育手册》中的有关内容,通过离校前一分钟安全提醒、主题班会、播放安全教育光盘等多种途径和方式,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教育学生严格遵守外出游泳洗澡“四不去”的规定:未经家长老师同意不去,没有会游泳的成年人陪同不去,深水的地方不去,不熟悉的江溪池塘不去。在水边活动玩耍时要注意安全,单独一人不到水边玩耍,幼儿和低年级学生在没有成年人监护的情况下不要到水边活动玩耍;遭遇险情或发现有人溺水时不要贸然下水营救,一定要立即大声呼喊求救。除了课堂教育之外,还要运用黑板报、墙报、宣传栏、广播等其他的宣传教育手段营造氛围,加深学生的印象,以提高教育的实际效果。

三、重视宣传,发动家长及全社会共同做好教育工作

各校要以溺水防范为主题,通过家长会、家长学校、家访、家校通和印发《告家长信》等形式,提醒防溺水注意事项,教育家长尤其是外来民工切实落实监护未成年子女的法定职责。提醒学生家长经常对孩子进行防范溺水的教育,特别要注意“双休日”、节假日期间孩子的游泳安全;加强对子女的监管,未成年子女外出洗澡游泳,应当保证有会游泳的成年人全程陪同看护;加强对幼年子女的保护,孩子在水边活动时应有成人照看,不要让孩子独自一人去水边;对子女进行游泳训练和溺水救护技能的训练,提高子女的自护自救能力。学校要采取切实措施,保证致家长信送到每位学生家长的手中,共同做好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各学校还要主动与当地乡镇政府、村民委员会联系协调,加强农村和城郊河流、池塘、溪坑等水域的管理,设立安全警示牌,提醒学生注意安全,防范溺水事件的发生。教育局也会与各乡镇政府及部门协调,并在适当时候在电视台播放广告,以营造全社会关心预防学生溺水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管理,做好幼儿园的防范溺水工作

各中小要加强对所辖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管理和指导,督促各幼儿园认真落实溺水防范教育的各项要求。幼儿园安全工作的效果列入中小安全考核的范围。

五、完善校园内防溺水安全设施

校园内池塘、喷泉、小溪等聚水区域要设立安全隔离设施和安全警示牌,桥梁、厅台等水面建筑必须坚固,对以上设施必须进行一次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

六、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制

各校要从学生溺水死亡事故中吸取血的教训,进一步强化安全责任制,落实好学生死亡事故上报制度以及安全责任事故追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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