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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援助灾区捐赠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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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援助灾区捐赠通知

各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各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区直局以上单位,各有关单位:

5月12日14时28分,四川省汶川县发生7.8级地震,造成了重大人员伤亡,灾区急待各地给予援助。为弘扬“一方有难,八方相助”的传统美德,支援地震灾区重建家园,区委、区政府决定在全区开展援助四川地震灾区捐赠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的基本原则和形式

捐赠活动以自愿参与、奉献爱心为原则。鉴于目前运输条件所限,本次活动以现金捐助为主。

二、捐赠的接收和管理

区慈善会具体负责接收捐款,区民政局负责接收捐赠物资。区慈善会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捐赠办法、接收地点、银行帐号、热线电话、联系人等,并将捐赠情况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区直部门、事业单位、派、社会团体、中小学校、省市驻区单位、驻区部队(包括武警部队)、区国有、集体、民营、“三资”企业单位和社会组织要积极发动干部职工和群众开展捐赠,各主管部门、主管单位要深入开展宣传发动工作。各单位具体捐赠名单、数额直接送交区慈善会,或直接汇入(缴入)区慈善会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汕头市分行长江支行,户名:汕头市龙湖区慈善会,帐号:。直接汇入(缴入)区慈善会开户银行的,凭银行汇款单(交款单)到区慈善会换取正式票据。捐赠物资直接送区民政局。接受捐赠的部门应向捐赠者出具合法、有效的收据和感谢信。

三、活动的组织领导

本次捐助活动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民政部门负责具体的组织协调工作。各级各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切实加强领导,快速、精心组织好捐赠活动。各级各部门领导要发挥表率作用,带头捐赠,充分做好本系统本单位的组织发动工作,并通过多种渠道,动员广大党员干部以及社会各界人士弘扬团结互助、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为灾区困难群众献爱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