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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采集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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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采集通知

各乡镇(办事处)党委,县属各单位党委,党组织关系在玉的上级垂直管理党委,县直机关工委,苏泊尔公司党委,中捷公司党委、双环公司党委:

党内统计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基础性工作。近期,中组部下发了《中国共产党基本信息管理系统20*》软件(以下简称《系统20*》)。为了完善我县党内基本信息管理,根据上级要求,经研究,决定自7月中旬开始,集中利用三个月的时间,在全县开展党内基本信息采集输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党内基本信息采集对象

组织关系在玉及党组织关系在玉属地管理的党员(包括预备党员以及长期外出的流动党员),以及机关(事业单位)、村(社区、居)、新经济新社会组织等党组织(含党委、党总支、党支部)。

二、工作步骤

这次党员内基本信息采集输入工作为期三个月,从7月15日开始到10月中旬结束。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初步登记阶段(7月15至8月5日)。各乡镇、部门党委以现有的党员名册,党员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信息等为基础,组织人员将部分已掌握的党组织及党员基本信息填入相应《党组织登记表》及《党员登记表》(详见附件)。登记前,组织人事干部必须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党员身份进行逐个严格确认,对于不能确定的内容或党员身份不能确认的,必须翻查入党志愿书等原始凭证,不得错登漏登。

(二)补充登记阶段(8月5日至9月5日)。将初步登记阶段填写的相应《党组织登记表》及《党员登记表》,以党支部为单位汇编成册,统一反馈给基层党支部,由党员驻村干部或有关领导牵头,以党支部为单位召开党员大会,组织全体党员补充核实相应《党组织登记表》及《党员登记表》中填写的事项,充分征询党员的意见,由党员个人和党支部负责人签字确认,以保证有关资料的全面准确。

(三)汇总登记阶段(9月5日至9月15日)。以党支部为单位将经党员及党支部确认的相应《党组织登记表》及《党员登记表》,统一集中上报乡镇、部门党内基本信息采集输入办公室汇总审核,对党员身份进行逐个严格确认,对于不能确定的内容或党员身份不能确认的,必须翻查入党志愿书等原始凭证,防止错登漏登。

(四)分析录入阶段(9月15至10月中旬)。各党委对前阶段采集的信息进行仔细分析与整理,建立完整详实准确的党员档案,针对《中国共产党基本信息管理系统20*》中的相关项内容认真输入。10月25日前,各党委将本单位《中国共产党基本信息管理系统20*》数据包报县委组织部组织科,验收合格后接收入县委组织部《中国共产党基本信息管理系统20*》电子数据库,同时各党委将纸质党员基本信息按要求复制一份,装订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组织科备份。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组织开展好党内基本信息采集输入工作,对于进一步摸清我县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的现状,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提供第一手准确的基础资料,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由于此项工作时间紧,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要求高,工作任务非常繁重。为此,各乡镇、部门党委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要求,精心组织,抓好落实。

(二)加强领导,落实保障。切实加强领导,确保党内基本信息采集工作顺利有序进行。各党委要成立以党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的党内基本信息采集输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党委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承担日常工作,人员由组织人事科室同志以及部分政治素质高,熟悉党内统计业务和电脑技能的人员组成。党委分管领导和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信息采集员名单,请在7月20上报县委组织部组织科。各级党委必须按要求为党内统计工作专门配置一台电脑,与外网隔开,严格控制上网功能,确保党员数据库信息的安全稳定,防止泄密。软硬件的具体要求,微处理器:推荐最低配置pentiumIII800及以上;内存:推荐最低配置256M以上;光驱:8倍速及以上;操作系统:windowsxp;文字系统:office2003及以上;U盘或移动硬盘256M以上,要求做到专盘专用,及时做好信息的保全备份,不得用于其他方面。各级党委要落实专项经费,保障党内基本信息采集输入工作的有效开展。

(三)深入宣传,广泛发动。通过召开动员会议等多种形式,在本乡镇、部门范围内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切实提高广大党员对开展这项活动的认识,使每一名党员都积极参加党内基本信息采集工作。对外出党员,要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发动其亲戚、朋友和群众进行多方联系,使他们主动与所在党支部联系,按时参与信息采集。各级党委要以党内基本信息采集输入工作为契机,开展党员主体意识教育,强化党员组织观念,进一步增强党员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四)落实责任,严明纪律。各乡镇、部门党委要及时了解工作开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登记工作。对于在党员信息采集输入工作中弄虚作假或行动迟缓以及出现重大差错、泄密的,取消集体和个人在党建年度考核中的评先评优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于拒不参加建档登记的党员,并经教育无效的,要按有关规定予以组织处置。党内信息采集输入结束后,各党委要及时总结,上报典型。县委组织部将评选表彰一批党内基本信息采集输入工作的先进单位和个人。

(五)巩固提高,规范管理。党内基本信息采集输入工作完成后,各党委要落实专人负责电子数据库和党内信息的日常维护,防止数据库信息的泄密或遗失。党内基本信息采集输入人员的变更必须认真履行严格的交接手续,并报县委组织部备案,确保数据的安全准确;党内信息与党员组织关系必须同步更新,今后党员迁移组织关系的同时,必须同步移交党员登记表,迁出党委要做好复印件的备份工作,迁入党委要做好党员登记表原件的查收入档工作;新增党员或党组织的,要及时补充党员及党组织登记表入档和系统20*数据录入工作;党员或党组织减少的,要及时将原有登记表移入历史档案中并做好备案登记。县委组织部将定期对各党委的党内基本信息和党内统计电子数据库的维护情况进行检查,并将党内信息和电子数据库的管理维护情况列入县对乡镇、部门组织考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