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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施工企业资质清理意见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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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施工企业资质清理意见通告

根据省交通厅、省建设厅《关于印发<*省公路工程施工企业资质清理(复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川交发[*]64号)的规定,两厅已3次通告了共349家企业的资质清理(复查)意见。经审查,现将其余共35家企业(截止*年11月20日止)的资质清理(复查)意见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涉及资质清理(复查)的企业共35家,其资质清理(复查)意见详见附件《*省部分公路施工企业资质清理(复查)意见表》。

二、资质清理已于*年11月结束,各企业的公路施工资质情况将集中在省交通厅网站、省建设厅网站和*建设网站上的“*省公路施工企业资质汇总名单”中通告。要求各地交通主管部门、公路建设项目招标人应从“*省公路施工企业资质汇总名单”查询投标单位资质情况。从*年12月1日起,凡未在省交通厅网站、省建设厅网站和*建设网站上“*省公路施工企业资质汇总名单”中公布的企业,视为无相应的公路施工企业资质。

三、凡本通告中未上报网上数据的企业,以及以前已通告但未完善网上资料填报手续的企业,在*年12月1日前仍未填报网上数据的,将不纳入“*省公路施工企业资质汇总名单”。

四、资质清理(复查)是*省治理整顿公路建设市场秩序活动的一项重要措施,凡没在规定时间内递交申报的施工企业,视为放弃公路施工企业相关资质,将不纳入“*省公路施工企业资质汇总名单”通告。今后,两厅将不再受理资质清理(复查)资料,被取消资质、降级、调整序列的企业,需要恢复资质的,按新申报资质处理。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