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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节能工程质监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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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节能工程质监通知

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为贯彻执行建设部《民用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以下简称《节能监督导则》),加强我省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质量监督行为,提高质量监督人员节能监督业务能力,我站定于今年8月开始分期分批举办《节能监督导则》宣贯培训班,现将培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和授课老师

由我站组织专家讲授《节能监督导则》和相关规定。

二、培训对象

各级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持质量监督员证和待领证(监督员上岗考试合格)的监督员必须参加,其它监督人员自愿参加。

三、协办单位

为了方便学员参加培训和节省开支,我站将在全省开设十二个培训点,并暂定由十二个单位(见附表一)作为我站本次培训的协办单位,请各协办单位认真做好培训前准备工作和班务管理工作。

四、报名要求

由于培训内容重要,对我省今后进一步做好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具有重要意义,请各质量监督站组织好本单位质量监督人员参加培训。以各质量监督站为单位填写报名表(见附表二),各市质量监督站将本市各单位的报名表(电子版word文档)汇总后发电子邮件或寄快递报送我站和抄送培训点各一份,电子邮箱和通信地址见附表一。

五、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一天,各培训点具体培训地点、时间等相关事项由协办单位另行通知。

六、其它

参加培训的学员应依时参加培训、不可缺席和中途早退,各协办单位应做好考勤登记工作。培训结束时学员本人凭身份证领取由我站颁发的单页“专业学习登记”作为质量监督人员继续教育记录和业务考核依据。

本次培训我站不收取培训费,租用培训场地等成本费由各市质监站解决,经费开支确有困难的地区可适当收取每人不超过100元的成本费。学员食宿由协办单位统一安排,费用自理,各项费用在办理报到手续时一并缴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