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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功能区划调研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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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功能区划调研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局: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业功能区划工作的通知》(农办计[*]34号),我厅已启动*省农业功能区划研究工作。此项工作是今年农业部部署工作重点之一,关系全国及我省农业功能区域发展的总体战略。根据我省实际及形势发展的要求研、编我省农业功能区划,对指导我省今后一段时期实施农业功能的广度、深度拓展,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步伐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各市农业局应给予重视,协同我厅做好此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农业功能区划工作由我厅发展计划处负责组织实施。因区划的调研、编制工作需要,发展计划处委托*省农业科学院科技情报研究所具体承担区划的研、编工作(预计此项工作从目前开始至明年初结束),并由该所负责与各市、县农业局具体联系区划研、编过程中的相关事宜,请各地、各级农业部门大力协助、配合,并确定主办科室及负责人,于8月15日前报发展计划处

二、农业功能区划是提高区域性农业竞争力和农业现代化推进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市农业局应根据新形势发展的要求及当地的区位优势、农业资源优势组织开展本地区农业功能区划的调研及编制工作,确立农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方向、布局,不断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进程。

三、相关表格可在*农业信息网下载,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局及所属各县(市、区)农业局务必认真填报“县级农业功能区划专题调查表(见附件1-1、1-2)”及“地级市农业功能区划专题调查表(见附件1-3)”等两套表格,县级农业局填报的表格由地级以上市农业局负责收集、汇总、核定后,于8月20日前分别用纸质文件(三套)及电子文档报送省农科院科技情报研究所(报送方式及地址附后)。

四、各市农业局在填报各专题数据调查表及开展当地农业功能区划调研、编制工作中有何问题与建议,请直接与省农科院科技情报研究所联系。

五、报送材料及联系方式

1.省农业厅发展计划处。联系人

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2.*省农科院科技情报研究所联系人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