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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厅单位招聘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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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厅单位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省文化厅直属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和人事的暂行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省文化厅决定组织厅直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对象:主要面向普通高、中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及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国家计划)公开招考。

(二)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思想品行端正,职业道德良好;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4、应聘实行执业资格制度岗位的,必须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

5、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的工作;

6、具备招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7、除特殊岗位要求外,年龄应为32周岁以下。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地点:各招考单位地址及联系人电话详见招考岗位表。

(二)报名时间:*年5月10日至5月20日。

(三)报名要求:报考者按照公布的招考条件和要求,应届、暂缓毕业的毕业生持简历、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学校证明,以及本人近期免冠小一寸照片2张,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报名(所有证件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三、考试

本次招考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即:向社会公布招考岗位(专业)及所需资格条件,由报考者自愿报考,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择优录用。

(一)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理论知识。

1、公共基础知识:主要测试从事工作应具备的基础知识,内容:马克思主义哲学、邓小平理论、时事和文字表达能力。

2、专业理论知识:主要测试应试者从事报考岗位工作应具备的专业基础知识和能力。

(二)面试:主要采取问答、情景模拟、心理素质测评、专业技能考评和实地操作等方式。

(三)艺术表演团体、艺术专业学校及研究机构、群众艺术馆招考艺术岗位的程序为:先面试,后笔试,面试不合格者不进入笔试,由招考单位发笔试通知。

其他岗位的招考程序为:先笔试,后面试,由招考单位发面试通知。

艺术岗位考试总成绩按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合成;其它岗位考试总成绩按面试成绩占40%、笔试成绩占60%合成。考试总成绩统一在*文化网、*省文化厅公众服务网上公布。

笔试、面试时间、地点由各招考单位另行通知。

四、录取

用人单位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体检、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岗位人员名单,并按聘用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本公告由*省文化厅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