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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质量奖评审组成员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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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质量奖评审组成员通告

*省政府质量奖(以下简称省政府质量奖)是经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我省最高质量奖项,用以表彰和奖励质量管理成效显著,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卓越贡献的企业。该奖项每三年评选一次,每届获奖企业原则上不超过5家,评审标准按照《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和《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执行。

根据《*省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提高评审工作的专业性、规范性和公正性,保证首届省政府质量奖的顺利实施和科学评价,现公开向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大专院校等社会各界聘请首届省政府质量奖评审专家组成员(名额不限)。有关事项如下:

一、任职资格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熟悉国家有关质量、经济法律法规。

(二)熟悉或掌握质量管理的相关知识、卓越绩效评价标准及管理模式等现代管理的理论、方法和技术。

(三)具有大学或大学以上文化程度。

(四)中、高层以上管理人员,具有五年或五年以上管理经营实践经验。

(五)具有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综合协调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创造性工作能力。

(六)公正廉洁,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七)年龄一般在30-65岁之间。

(八)参加省政府质量奖评审标准的培训并考核合格。

二、申报要求

(一)申请人须仔细阅读《申请者个人声明》(附件1)和《*省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试行)》(附件2),确认已全面理解并接受相关要求后签字。

(二)申请人需填写“*省政府质量奖评审专家组成员申请表”(附件3)。

(二)请申请人将以上申报材料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于3月18日前报送当地市质监局质量科(处)。

三、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参加有关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被聘请,有效期为三年。

(二)评审专家组成员主要工作是负责开展申报资料评审、现场考评和综合评价等,评审时间约计10天。

(三)省政府质量奖评审是一项政府主导的公益性工作,评审专家组成员更多的是履行社会责任,并无固定报酬。

四、联系方式

地址: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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