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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法规知识竞赛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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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法规知识竞赛通知

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各区、县级市财政局:

现将省财政厅《关于参加全国财政法规知识竞赛通知》(粤财法〔*〕88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全体工作人员必须参加这次竞赛活动,局普法办将把本次参赛情况作为各单位“五五”普法验收的一项重要内容来考核;全市的财务会计人员应积极参加本次竞赛活动,市财政局将把本次个人参赛情况记入*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课时;区、县级市财政部门还应鼓励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组织人员及广大群众参赛。

本次竞赛采取网上答题、网上阅卷和网上评奖的方式。竞赛试题刊登在财政部网站上。参赛人员在网上答题并提交答卷(答卷具体要求参加财政部网站上随题所附的参赛须知)。竞赛答题时间为*年8月1日至10月31日。

二、市财政局设置奖项

1、优秀组织4个,组织奖4个,根据竞赛组织工作及参赛人员、财政干部参赛率、答题成绩等情况,对财政部门予以奖励。

2、个人奖。一等奖10名,奖金1500元;二等奖30名,奖金800元;三等奖50名,奖金500元。个人奖采取网上公开抽奖方式,在答题成绩优异者中评选确定。

三、各单位应高度重视本次竞赛活动,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按照财政部和省财政厅的要求圆满完成本次竞赛任务,争取更好的成绩。

四、各单位应于11月底前把开展这次竞赛活动的组织发动工作情况、本单位参赛情况以及有关的意见和建议书面报送我局(法规税政处),由我局整理上报省财政厅。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