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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有关学校安全的法规、政策和工作部暑及要求,进一步全面构建学校安全防护体系,营造平安、祥和的育人环境。经研究,决定于11月1日至11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年*市学校安全教育活动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落实国家、省和市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规定、指示、部署和要求,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责任,增强学校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推进学校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和防范工作,进一步促进学校安全的宣传、教育、培训及演练等工作向纵深发展,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长效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全面构建学校安全防护体系的新局面。
二、活动主题
强化管理,健全制度,全面构建学校安全防护体系。
三、活动时间
*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
四、活动形式
由市教育局组织开展的全市性活动和以各区县教育局、市直学校为单位组织开展的区域性活动相结合,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全员参与。
五、活动内容
1.开展专题宣传工作。各地各学校要组织开展专题系列宣传活动,再一次掀起重视学校安全的新高潮,把国家、省和市有关的学校安全法规、政策、部署和要求宣传好,使《消防法》、《食品卫生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幼儿园管理条例》、《学校食堂与集体用餐管理规定》、《*市消防条例》、《*市城镇中小学校规划建设和保护条例》、《*市较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办法》、《*市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市学校安全工作60项》等深入人心;要结合“119”消防日宣传活动,认真做好全国首部消防卡通教育片《消防大本营》的宣传教育工作;要充分发挥广播、专栏、网络、报刊、标语、集会、班会、给家长(学生)公开信、家校联系册(卡)、传媒等渠道的效应,加大对师生自我保护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引导师生通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进一步增强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增强师生法制意识,使广大师生员工更进一步懂法、守法和护法,全面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自我防护素质和技能。
2.开展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各地各学校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本辖区、本系统、本单位组织开展一次有关学校安全的再排查再整治行动,认真贯彻我市第四季度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入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任务;深入落实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联席会议《关于全面推进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进一步深化和拓展“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的通知》要求;深入落实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关于消防安全工作的各项部署和工作要求;全面排查学校安全隐患,坚持整治为先,防范为主,标本兼治,进一步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长效性。要明确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力求取得阶段性成效。各地各学校要以此为契机,积极主动联系相关部门和机构,发挥联席会议和专项领导小组工作制度的作用,加强与综治、公安、卫生、气象、地震、司法、安监、文广新、电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针对性开展加强学校和幼托机构预防控制传染病工作,开展依法打击网络淫秽色情专项行动,清理整顿和取缔校园及周边非法经营的网吧、电子游戏厅、歌舞厅、音像书刊和各类流动摊点专项行动,排查整治本地区学校及周边建筑安全隐患,整顿校园及周边的交通秩序,确保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的稳定,全面构建学校安全防护体系。
3.开展督导检查工作。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必须全面落实本次活动月的要求,并开展自查活动;各区县教育局要全面开展专项督导和检查;市教育局在开展督导工作的基础上,进行专项抽查。
4.开展教育培训工作。各地各学校要根据实际,针对依然存在的对学校安全思想认识和工作措施不到位、整改隐患的力度不够、面临新挑战以及一些干部教师特别是安全工作人员责任意识不强,管理水平较低,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较弱等特征,组织开展系列教育培训工作。
市教育局将在活动月期间,联合市综治、安监、公安、交警、消防、卫生、气象、地震等有关部门组织开展面向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分管领导的专项集中轮训(具体方案另行通知)。
六、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注重实效。各区县教育局及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成立学校安全教育活动月领导小组,主要领导是组织开展活动月及再排查再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要直接抓,具体负责;要分工落实责任,周密部署,制订活动月工作计划和安排,科学、合理、安全地组织开展活动。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参观当地消防站、邀请专业职能部门举办专题讲座、进行实地安全演练等活动,确保工作扎实有效。要坚持落实责任制和“一票否决”制,把学校安全工作成效作为考核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政绩的一项重要指标。
2.加强沟通,整合资源,扩大成效。各地各学校(幼儿园)要主动争取综治、公安、安监、交警、消防、卫生、气象、地震等部门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支持和指导,整合各种社会力量和资源,扩大成效,使活动月的工作达到预期的目的和产生应有的社会效应,并及时邀请新闻媒体予以报道。
3.积极互动,及时反馈,认真总结。各区县教育局、市直各学校要根据本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安全教育活动月工作方案,并于11月上旬把工作方案书面报我局办公室。活动月结束后,各区县教育局和市直属各学校要对活动月的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于12月中旬报我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