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站为你精心整理了完善行政服务功能通知范文,希望能为你的创作提供参考价值,我们的客服老师可以帮助你提供个性化的参考范文,欢迎咨询。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优化政务环境,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完善我市行政服务中心功能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领导机构,强化服务管理
市政府决定成立市行政服务中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市行政服务中心各业务窗口的管理和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黄少良同志任组长。市发改局黄茂生、市监察局周伟万、市财政局梁国华、市法制局陈春泉、市机关事务局何伟强、市行政服务中心陈勇等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陈勇同志兼任主任。
二、增加窗口业务,扩大服务范围
增加市经贸局(含市安监局、市酒类专卖局)、市规划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劳动保障局、市房管局、市质监局等单位业务窗口的审批服务项目。凡是进入中心的审批服务事项一律面向全社会,接受广大市民、企业和投资者前来办理业务。
三、严格选派人员,提高服务能力
各有关单位要保证每个业务窗口有2名以上的工作人员,并保证相对稳定,确实需要轮岗的,也应半年以上才轮换一次;工作人员必须是单位的业务骨于,且要有大专以上学历,组长必须是单位的业务科长或副科长;凡不符合条件或考核不合格的业务窗口工作人员,所在单位要无条件作调整。
四、坚持五个原则,确保服务质效
一是坚持业务授权原则。各窗口单位要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派足业务人员,刻制业务专用章。为方便工作,一些审批业务量大的单位,可将单位业务科室移至中心窗口办公,并对办事窗口给予充分授权。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以及有关工程质量、安全方面等确实不能授权审批的非常规事项外,其他所有常规事项都要授权委托窗口工作人员审批。凡是全权委托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审批的常规事项,单位其他职能科室及行政负责人不再履行审批手续,而只对审批结果进行事后监督。对一些确实不能授权的业务,有关单位应建立内部的快速审批通道。凡是业务窗口工作人员认为不能办理的审批服务事项,都必须填写《不能办理业务报告表》交由市行政服务中心报市监察局备案。
二是坚持业务单轨原则。凡已授权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的审批服务事项,严格实行单轨制,原单位一律不准再受理相同业务。目前尚未实行业务单轨制的市国土资源局、市房地产管理局、市水业集团、市勤诚达水务有限公司等4个单位要尽快做好方案。于今年7月1日起实行业务单轨制。市工商局、广电集团*供电分公司待条件成熟后也要实行业务单轨制,实行"一门式"受理。不管任何情况,业务窗口工作人员都不准要求服务对象到单位找有关负责人审批有关事项。一些确实要到单位找有关负责人审批的非常规事项,也必须由业务窗口工作人员负责。业务量大的窗口,要实行单位主管领导定期到中心办公制度,真正做到"把方便留给群众,把麻烦留给自己",实行"一门式"对外服务。
三是坚持联合审批原则。所有涉及多个业务窗口的审批服务事项,都必须由中心统一组织联合审批,严格按照市政府颁发的《市行政服务中心投资项目联合审批制度》办理;所有需要核对原件的审批服务工作,一律由市行政服务中心协调科核对,并加盖"此件与原件相符"专用章,实行"一条龙"办事服务。
四是坚持告知承诺原则。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变传统的审批方式,将传统的"串联审批"改为"并联审批",将传统的"前置审批"改为"后置审批";对前置审批事项实行先"立项"制度,然后按规定严格办理;对企业实行告知承诺制度,要求企业严格按有关规定在投产运营前完善所有前置审批事项的审批手续。
五是坚持廉洁高效原则。实行报批与审批分离,收费与收款分开,坚决杜绝"四难"作风和"三乱"行为。业务窗口受理审批服务事项后,必须在市政府规定的承诺时间内办毕所有手续,并在业务窗口发出相关证照;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实行"一个口"收费服务,确保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时足额在市行政服务中心银行窗入财政专户,任何单位,任何人都不准直接向企业和市民收取行政事业性规费。
五、加强纪律监督,保障服务水平
由市监察部门派出特派员常驻市行政服务中心,加强对市行政服务中心各业务窗口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监督,加强对各业务窗口单位执行市委、市政府决定情况的检查。确保行政服务中心顺利运行。对不按规定划进审批服务业务、不按要求派驻人员、不执行审批服务业务"单轨制"、不按承诺时间办结业务、不实行"一个口"收费的单位。要追究领导责任,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要严肃处理。从今年起,将市行政服务中心各业务窗口的工作情况列入市直单位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六、建立激励机制,推进服务工作.
为增强市行政服务中心凝聚力,提高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在强化约束机制的同时,市政府决定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对在年度考核中成绩显著的业务窗口工作人员予以奖励(具体考核办法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