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站为你精心整理了党员干部民主生活会通知范文,希望能为你的创作提供参考价值,我们的客服老师可以帮助你提供个性化的参考范文,欢迎咨询。
各县(区)地方税务局党组、市局机关党委及党支部:
根据党的*届六中全会和省委九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和中纪委、省纪委六次全会精神以及省地税局党组《关于开好*年度全省地方税务系统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粤地税组发[*]45号)文件精神,现就*年度全市地税系统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主题和内容
*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主题是:以认真学习贯彻党章、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争当*地税建设排头兵为主题。各级党组要以*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章、党的*届六中全会和省委九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和中纪委、省纪委六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科学的税收发展观,努力构建和谐*地税,全面加强地税系统的基层党建工作。各级要坚持把开展“三有一好”活动作为提高党员领导干部素质的主要载体,把实现“三个走在前面”、“四个更加满意”、争创“六个一流”,建设税收强市以及和谐*地税作为促进各项工作的重要手段,认真总结和检查自己在理想信念、求真务实、干净干事、密切联系和关心群众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存在问题,把民主生活会与争当排头兵实践活动、各项税收中心工作以及基层党建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促进各级党组织和领导班子思想和组织建设,推动*地税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对象
根据省局有关文件规定,民主生活会的对象主要是基层征收单位、县(区)局和市局班子及其班子成员。按照下管一级的原则,市局主要抓好各县(区)局和市直各单位班子及班子成员的民主生活会,同时抓好本级的民主生活会。
三、方法步骤及时间安排
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安排在7-8月进行,8月底前完成。各基层单位以及市局直属各单位的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分别在各县(区)局或市局的统一组织和指导下进行;各县(区)局、市局直属各单位的民主生活会必须提前3天报市局人教科、监察室,以便安排市局领导参加。市局党组民主生活会拟分四个阶段进行,具体安排是:
第一阶段:会前征求意见。在征求意见前,市局党组适时召开会议向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县区局党组通报*年度。真组织开好今年的专题民主生活会。真组织开好今年的专题民主生活会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征求意见由人教科牵头,纪检监察等部门配合,组成调查组广泛征求干部群众对班子及其成员的意见,并要如实整理,由党组主要负责人反馈给本人,同时向上一级报告。其中征求本单位中层干部意见要达到80%以上,征求一般干部意见要达。成员在民主决策、依法行政、工作作风和个人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意见,到50%以上、征求下级局班子意见要达到100%。
市局的征求意见在7月中旬完成。采取四种形式:一是各县(区)局召开党组会对市局党组工作进行总体评价和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形成书面文字于7月14日前报市局人教科。二是发放《*年度市局党组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表》。7月14日前向各县(区)局、市局机关科室及直属各单位在职副科以上干部派发《*年度市局党组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表》,自行填写后密封,各县(区)局的意见表交本级监察室(人监股),市局稽查局、登记分局表密封后交兼职监察员,于7月14日下午5时前送市局人教科,市局机关的意见表于7月14日下午5时前投入市局办公楼一楼征求意见箱内。三是召开机关科室、直属单位群众代表座谈会。由各科室推荐一名代表,搜集群众意见,市局座谈会定于7月18日召开。四是个别谈话或走访的方式进行。个人可采取电话预约等方式,谈话必须有人事和监察部门工作人员到场。
第二阶段:学习文件和个人准备
(一)学习文件。民主生活会前学习一般安排3天左右,集中学习不少于1天。市局的民主生活会前学习安排在7月29-30日组织党组成员进行动员学习有关文件。会前学习可结合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进行。学习内容主要包括:学习的主要内容是:1.《中国共产党章程》、《党内监督条例》、《党纪处分条例》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中纪委、中组部〈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诫勉和函询的暂行办法〉、〈关于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暂行规定〉的通知》(中办发〔*〕30号)精神;2.党的*届五中全会和省委七次、八次全会,中央纪委、省纪委六次全会,以及国务院、省政府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重点学书记在党的*届五中全会、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以及在看望全国政协四次会议委员时关于“八荣八耻”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吴官正同志在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讲话,以及*书记和*同志在省纪委六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3.学习全国税务系统和全省地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重点学习《国家税务总局党组关于下发〈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党字〔*〕33号),以及省局关于开展学习贯彻党章、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等有关活动的通知精神。
(二)个人准备发言稿。在学习文件提高认识的基础上,班子及其成员要从有利于反映真实情况、有利于解决突出问题、有利于改善干群关系为出发点,对照“*”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八项义务和党员领导干部基本条件的要求,对照总书记提出的“八荣八耻”要求,对照“三有一好”和“三个排头兵”的要求,对照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具体标准,对照“两个务必”、“八个坚持,八个反对”、“五个力戒”,以及省局提出的“约法三章、六点承诺”、狠刹“四股歪风”要求,实事求是地对领导班子和自己在履行职责义务方面,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方面,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方面,在理想信念、求真务实、干净干事、联系群众等方面的情况,认真进行疏理,写好民主生活会发言稿。重点检查存在的问题,剖析思想根源,触及思想灵魂,做到问题摆充分、分析有深度、认识上水平、提高有方向和目标。民主生活会发言稿一般不少于3000字。各县(区)局党组成员的发言稿,会后与民主生活会情况报告一起报送市局监察室。
第三阶段:认真开展述廉和批评与自我批评。
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一般不少于1天。市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安排在8月10日进行。按照省局通知要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进行一次述廉,认真检查个人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方面的情况。民主生活会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和“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增强原则性和思想性,提高各级党组织发现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要敞开思想,畅所欲言,开展同志式的思想斗争,要找准突出问题、深刻分析原因、明确整改方向,要坚决克服和纠正只谈工作不谈思想,只讲成绩不讲缺点,或者就事论事、敷衍了事的做法,要把重点放在探根源、找差距、查问题上。每个党员都要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虚心听取意见,深刻自我剖析,认真对照检查,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统一思想、共同提高的目的。
第四阶段:研究整改措施。
对民主生活会要解决的重点问题、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会上检查出来的主要问题,各级领导班子要逐项研究,制定出相应的整改措施。整改措施要具体实在,要明确责任和完成时限,确保整改落实到位。整改措施于民主生活会后15天内报送省局党组(县区局整改措施在会后15天内报送市局党组),同时,要以会议纪要的形式向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和下一级党组织通报,接受监督。此外,要加强对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市局一把手的整改情况,由省局党组、纪检组负责监督落实,其他领导成员的整改情况由党组书记负责监督落实;各县(区)局一把手的整改情况,由市局党组、纪检组负责监督落实,其他领导成员的整改情况由党组书记负责监督落实。
四、几点要求
(一)今年各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结合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进行,在8月底前完成。各级党组要认真组织,周密安排,确保会议效果。各级一把手要对会议质量负责。人事、监察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及时落实会议准备和保障,确保各级班子民主生活会按时保质完成。
(二)要进一步落实上级党组检查督导下级班子民主生活会的制度。分管(分片)领导以及人事、监察等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检查组,参加下级局的民主生活会,现场指导监督,并按照省局《党员领导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质量评估考核表》的内容,逐项进行量化考核评估。对会议质量达不到规定标准的,经报上级主要领导批准后,要责令其重新召开。
(三)各级民主生活会要严格执行省局《关于提高党员干部廉洁自律专题民主生活会质量问题的规定》(粤地税组[*]29号),按照会前申报和会议质量评估的规定,各单位在会前15天填写《领导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申报表》,综合上报市局纪检组,民主生活会后领导班子成员要填报《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登记表》、《党员干部民主生活会评估表》,会后15天内按照规定向市局纪检组报送民主生活会有关情况,包括:1.民主生活会情况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会议的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2.会议原始记录;3.征求干部群众对班子和成员意见的情况;4.班子成员在民主生活会的发言材料;5.《领导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评估表》;6.《领导班子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