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食品安全监督通知

前言:本站为你精心整理了食品安全监督通知范文,希望能为你的创作提供参考价值,我们的客服老师可以帮助你提供个性化的参考范文,欢迎咨询。

食品安全监督通知

各县(市、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五届五次会议精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深入推进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农产品质量检测机构建设,促进农业产业发展,积极开展市级食品安全示范镇创建活动,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经市政府领导同意,对2009年全市食品安全工作作如下安排,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加强农(畜)产品质量检测机构建设

加强全市农产品质量检测机构建设规划,尽快落实市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的人员编制。积极争取支持,加大建设经费投入,重点抓好*、兴宁市等两个全国重点县、省级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测站建设;加强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畜产品质量检测机构的软件、硬件建设,力争在2009年通过省级计量认证。

二、加强基地建设,促进农业产业发展

加强农业标准化和农产品品牌化建设,争取新建3个农业标准化示范区、3个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园区;新认证无公害农产品15种、绿色食品2种、有机食品2种,省级名牌产品3个。

三、开展创建食品安全示范镇活动

发挥我市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经验的示范作用,在全市组织开展市级食品安全示范镇创建活动。其中,*、*县在巩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成效的基础上,积极培育1个以上示范镇;其他县(市、区)至少创建1个示范镇。示范镇创建工作方案和考评标准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统一制定(待后下发);2009年12月,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对创建单位进行考评,对通过考评的镇授予“*市食品安全示范镇”称号。请各县(市、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于3月15日前,将本辖区申请创建示范镇的镇政府名单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四、加强五类重点食品监督检测

根据《*市县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科学发展观评价指标体系及考核评价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加强全市农产品、水产品和食品市场的米制品、面及其制品、肉制品等五类重点食品的质量安全例行监督检测和监督抽查检验,保证各县(市、区)重点食品的总抽验合格率达82%以上。

五、规范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行为

积极开展全市277家无证无照和证照不齐食品生产加工单位查处整治工作,采取打击查处和帮扶指导相结合的措施,分类实施整治,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整顿,严厉查处无证无照黑窝点,严把市场准入关,加强帮扶,促进规范,彻底消除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食品安全隐患。

六、加强小饮食摊档监管

开展对无证经营及无固定加工、就餐场所的小饮食摊档整治工作,重点解决无卫生许可证的小饮食摊档从事餐饮经营食品问题;加强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和指导服务,各县(市、区)应逐年培育一批B类餐饮企业,提高分类管理水平

七、加强生猪屠宰和“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管理工作

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强化生猪屠宰检验检疫,做好现有屠宰厂(场)的规划设置和整合工作,加大技术改造的扶持力度,提升屠宰厂(场)的管理水平和设施条件,提高生猪定点屠宰的集中度;继续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力争上报国家和省级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项目200个以上。

八、加强应急管理工作

按照《*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的规定,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积极、妥善应对突发食品安全事件;除*、*县外,其他县(市)要在2010年1月底前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工作,提高应对重大事故的组织协调、指挥管理和依法处置能力。

九、加强县级食品安全网站建设

加强县级食品安全信息网站建设,完善网站功能,形成省、市、县三级互联互通的网络平台,加强各级各部门间的信息交流,及时反映各领域的食品安全工作,逐步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请各县(市、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市农业局、畜牧局、质监局、工商局、卫生局、经贸局将2009年工作计划于3月3日前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